施桥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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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桥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充分发挥信访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目标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办信访件和信访案件;定期分析研究群众反映的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镇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做好查报结果件、上报回执件的催办督办工作;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2、岗位职责和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法律条规,全面掌握信访举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情况,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联系片的各项工作。
(3)负责来信登记、来访接待、重要信访件的摘抄、呈阅工作。对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论是否属于本机
关受理范围,都要按政策规定予以接待和解释;对于所受理的信访件做到无丢失、无积压、无遗漏、无差错。
(4)负责领导批办信访件(或案件)的转办、初查核实和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要求查报结果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以及转下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求查报结果信访案件的督办审核工作。
(6)做好回信回访工作,对署名来信来访及时做到有“回音”,且为信访人保密。
(7)负责信访信息、信访统计表、信访情况季度分析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的撰写工作。
(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9)负责本室的行政事务,协调好与本委各室及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文档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来信登记制度
1、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微机登记,微机管理,对来信来电分项设立。
2、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件的登记处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拆阅信件,更不准存留信件。
3、拆阅信件时要注意保持原信的完整性(信封、邮票、邮戳、信纸完好无缺),如有缺损应注明;认真阅读信件,准确把握信中反映的具体内容。
4、来信登记要在当日完成,对反映重要问题的信件,
应及时摘录,提出明确的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阅批。
5、对于转办信件,要在两天内办理完毕;对于转查报结果的信件,要面交或用挂号信寄至下级纪委负责人亲收。
三、来访接待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
1、领导接待日。每月1日、15日为镇纪委、镇监察室领导接待日。
2、接待来访必须有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无关人员应主动回避。接待来访时要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认真听取来访者叙述,并作详细记录;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要依据政策规定予以恰当答复,把握不准的不能轻易表态;对于不属于本机关业务受理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解释、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并为来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3、对于重要的紧急举报和集体来访,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必要时请领导亲自接待。
4、不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接待不同的来访者,确因情况特殊,也应按来访者顺序、反映情况的轻重缓急分别接待,以免泄露其反映问题的内容。
5、对于无理取闹者要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6、来访接待结束后,将接待记录及来访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认真整理,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
四、信访信息制度
1、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工作网络,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主渠道作用。每年,镇纪委不少于4条。
2、认真筛选信访信息,做到季度有分析,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做好各类信访报表的统计工作。
3、加强信息反馈,综合分析苗头性、倾向性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信访案件(或信访件)的查办与反馈制度
1、信访案件(或信访件)的查办。
(1)书记办公会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镇纪委由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信访件,要亲自过问或亲自领办。
(3)对于信访案件(或信访件)的初查核实,必须经分管书记或书记阅批后进行。
(4)对于分管书记或书记批示初查的信访案件(或信访件),要认真分析研究,列出初查提纲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在核实其反映问题的属实程度后,写出初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书记办公会议汇报后予以落实。
(5)对于自办信访案件(或信访件)经书记办公会议审批后予以信访了结的,要将材料整理齐全,立卷归档。
(6)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批示要求核查和报结果件,在收信后三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不能按期报结的,要及时向交办机关报告情况,并递交延时报告。
2、信访案件的反馈
对署名的群众来信,按照程序处理后,须将调查情况及
处理结果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六、保护奖励举报人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及其举报内容保密,并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严格按程序办理信访举报材料的登记、呈阅、移送、转办手续,谨防遗失。
3、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准泄漏举报内容和举报人姓名;发现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对于匿名举报材料,不准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不准擅自追查写信人的有关情况。
5、对于举报有功人员,不准公开表彰、奖励;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提及举报人姓名及其举报内容。
6、举报人员因受到打击报复向本机关提出控告的,必须予以受理,并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打击报复行为,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者;对于打击报复造成的人身伤害、名誉、精神、经济损失的,应商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七、信访统计制度
1、备齐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情况的各类统计报表;根据信访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其他各类报表,如信访办理情况、主要情况统计表等。
2、每月作一次信访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迅速及时,规范统一。
3、每季度将信访统计数据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并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