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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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庄镇教育办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根据昌邑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会议精神,参照2011年《昌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卜庄镇教育办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
能力。

3、在同等情况下,先教学一线,后教学辅助人员的原则。

4、坚持“先设岗、后聘任”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严格按照标准
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及空缺岗位的职称
推荐评审。

二、晋升、竞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镇中小学校中的教师岗位,参加晋升、竞聘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借调、交流人员参加评聘按照编制所在单位的级别进行。

三、晋升、竞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中规定的相应学校的教师资格,具备《潍坊市深化中
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中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
任职条件;需要推荐评审资格的人员要符合《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
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任职和评审条件。

3、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按国家规定正常出
勤。

5、任现职内继续教育达标。

6、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本学年上学期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四、晋升、聘任程序及操作方法:
1、成立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

组长:宋雪梅
副组长:韩启业
成员:陆建刚、冯义祥、赵同洲、孙建斌、孙会波。

2、成立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由7人组成
组长:韩启业
副组长:陆建刚
成员:冯义祥、赵同洲、柳秀芳、赵广治、闫小霞。

3、由本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制定本镇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4、将本镇2012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提交给各个学校全体教师大会审议,进行民主表决,85%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五、量化赋分方法:
六、严格执行昌邑市教育局2011年《昌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
化赋分办法》。

其中(一)、学历(学位)20分;(二)教学工作年限;
每年1分,上不封顶。

(三)任职年限15分,每年1分;(四)资格
年限;每年2分,上不封顶。

(五)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10分;(六)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类标志性成果15分;(七)任现职以来的表彰
奖励7分;(八)任现职以来的交流教师经历3分;(九)班主任工作
年限3分;(十)终身从教奖励加分5分;以上九项按昌邑市教育局
2011年《昌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办法》执行。


参聘人员按照积分由高到低排队,根据上级分配名额,按照由高到低
依次确定两倍人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

七、附教育教学业绩评定办法:
教育教学业绩评定10分
1、工作成绩评定5分
教育办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小组,对参加聘任人员进行考核,工作量占2分,参聘人员平均工作量及以上得2分,平均工作量以下得1.8分;工作实绩占3分,参评人员提供近三年的教育教学常规材料,由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分为三等,一等记3分;二等记2.8分;三等记2.6分。

2、民主测评成绩2分
按师德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核算,师德成绩占1分,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的记1分,称职的记0.8分;年度考核占1分,年度考核优秀的记1分,称职的记0.8分,基本称职的记0.5分,不称职的不得分。

3、领导班子评议情况3分
由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按实际情况记分。

按以上三项总成绩对初中、小学的参聘人员分别排序,前25%为优秀记10分,其余为合格记9.5分。

八、拟定人选。

对参聘人员按照积分由高到低排队,根据上级分配名额,
按照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晋升、聘任人选。

若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按年
龄优先原则排名。

卜庄镇教育办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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