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政策。
其实这里说的小微企业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
具体在税收方面,小微企业享受不同税种的优惠政策又延伸出不同的具体概念名词。
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
很多人对这几个概念有点懵。
特意把几种情况的标准、目前有效的优惠政策以及条文归纳整理了一下,供各位朋友参考学习。
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政策。
其实这里说的小微企业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
具体在税收方面,小微企业享受不同税种的优惠政策又延伸出不同的具体概念名词。
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
很多人对这几个概念有点懵。
特意把几种情况的标准、目前有效的优惠政策以及条文归纳整理了一下,供各位朋友参考学习。
所以其实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一直就存在,本次国务院常委会议涉及其相关内容无非就是在标准上的进一步的变化提高,让其更受益。
具体我们来看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的几点。
小型微利企业,也就是在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
会议提到,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目前的政策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目前实际税负其实就是50%*20%=10%,通过再次提高标准,让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会直接下降。
当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关于资产、从业人数的标准问题是否会调整,需要等具体财税文件出台后才知。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 适用范围:西藏自治区内注册的小规模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
2. 税率优惠: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为3%,低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
3. 免征税项目:小规模企业在2020年度年度纯利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4. 减免税项目:对于年度纯利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小规模企业,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税优惠。
5. 税前扣除项目:小规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理的费用。
具体扣除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优惠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享受优惠政策的小规模企业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和办理相应手续。
同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可能根据当地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进行详细了解。
2020年最新版: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2020年最新版:企业所得税适⽤税率表⼀、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25%⼆、符合条件的⼩型微利企业税率:20%其中:2019年1⽉1⽇⾄2021年12⽉3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
三、⾼新技术企业:15%1.《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三号)第⼆⼗⼋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条第⼆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占销售收⼊的⽐例不低于规定⽐例;(三)⾼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占企业总收⼊的⽐例不低于规定⽐例;(四)科技⼈员占企业职⼯总数的⽐例不低于规定⽐例;(五)⾼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西部地区⿎励类产业企业:15%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实施西部⼤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条规定,⾃2011年1⽉1⽇⾄2020年12⽉31⽇,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励类产业⽬录》中规定的产业项⽬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占企业收⼊总额70%以上的企业。
2.《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延续西部⼤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第⼀条规定,⾃2021年1⽉1⽇⾄2030年12⽉31⽇,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励类产业⽬录》中规定的产业项⽬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占企业收⼊总额60%以上的企业。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50%×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案例二、其他行业B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4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25%=10(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B企业2017年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50%×20%=4(万)比较:B企业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较2016年减税6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结一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政策内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政策要点1.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申报填列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政策内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体现在购买所属期是2020年,设备是全新或者是二手不受限制;设备用途是为了扩大产能。
3.相对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符合政策条件的生产设备没有一次性扣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限制。
▶申报填列季度预缴申报时,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
202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如今企业压力越来越大,不管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一样的问题,那就是每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再加上2019年已经走到末尾,我们就不禁展望一下2020年,看看会有怎么样的优惠政策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01增值税1、对月销售总额10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1、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部分,减征25%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对年应缴税收入额超出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征50%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3、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答:无需提交申请。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
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5、利用年终奖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无论是增值税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还是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税收政策优惠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个变化反映了国家进一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度。
一、目前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最新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自xx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财税[xx]52号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57号规定,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财税[xx]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xx]7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A、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0年出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出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针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下:一、有限公司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注:有限公司指:企业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公司或是子公司均可享受企业增值税:企业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50%——70%(地方留存为50%),增值税可享受增值税总纳税额的25%——35税收奖励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50%——70%(地方留存为40%),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所得税总纳税额的20%——28%税收奖励注:纳税大户,一事一议!二、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注:个人独资企业是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一种公司,也是公司性质的,与有限公司纳税税种有一些出入。
有限公司税种: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种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针对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目前重庆有三个经济开发区延续去年的核定征收1.重庆主城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增值税3%,附加税0.18%,个税核定1.2%,综合税率4.68%2.重庆区县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增值税3%,附加税0.18%,个税核定0.9%,综合税率4.08%3.重庆区县工业园区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增值税3%,附加税0.18%,个税核定按照行业利润率10%进行核定,对应五级累进制进行纳税。
注:对应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办法如上述一致。
三、办理细则1行业几乎无限制。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2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税务报道三天后可领发票。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
三类医疗器械可做,只需要法人质量管理员到场即可。
四、(经办人:I8g)办理(g6zg)流程(3588 黄老师)1.核名:企业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基本信息、需注册企业的基本类型及信息(全部需要企业提供)2.执照:企业核名后,工商资料做好后需法人签字递交(企业只需要法人签字即可)3.三章:工商执照出后,刻财务章、发票章及公章4.企业注册电子税务局(需法人本人视频认证)5.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核定税种6.银行开户(法人可本人到场或可选择代办,需要收取代办费用)7.申领发票。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小微企业需满足三个条件: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2、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
一、企业增值税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可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举例说明甲公司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6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重点:1、甲公司依法可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如果甲公司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这种情况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简单概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重点:这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三、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如果满足核定条件的企业,也是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简化所交税的类别。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015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2)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摘要:1.引言2.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概述3.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具体内容4.西藏小规模企业如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5.政策对西藏小规模企业的影响和意义6.结语正文:引言西藏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其经济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促进西藏地区的小规模企业发展,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了诸多优惠。
本文将重点介绍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年的相关内容。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概述一直以来,国家对西藏地区的小规模企业都给予了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降低所得税税率、提高所得税起征点、减免部分税收等。
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具体内容2020 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小规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相较于过去有所降低。
此外,政策还规定了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为100 万元,这意味着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 万元的小规模企业无需缴纳所得税。
西藏小规模企业如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想享受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企业必须是西藏地区注册的小规模企业;其次,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对小规模企业的相关认定标准;最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对西藏小规模企业的影响和意义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西藏地区的小规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自身发展和扩大再生产。
此外,政策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西藏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结语总的来说,2020 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西藏地区的小规模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2020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方面能给公司带来哪些优惠和福利呢?下面就带你来了解一下,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1、所得税率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人才安居奖励补贴。
3、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6、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7、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11、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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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藏企业所得税政策详细解读

2020西藏企业所得税政策详细解读一、《实施办法》第二条所称的国家和自治区限制性行业是指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
具体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办法》第三条所称西藏自治区的企业是在西藏注册登记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企业,包括西藏驻区外企业及入驻藏青工业园区的企业。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四、对从事我区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产业和项目的,可按以下规定给予相应的免税优惠:(一)从事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是指从事青稞、牦牛等我区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林牧渔产品生产以及以上述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过物理或化学等方式加工生产的特色产品。
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免税范围不包括木材采运。
(二)投资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其中属于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是指具有鲜明的藏民族及我区其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质和元素,作为旅游纪念品或生产生活用品销售的产品。
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是指利用传统工艺且产品制作工序70%作工序70%以上依靠手工制作完成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
上述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制作工序的确定参照西藏自治区民族工艺品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相关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1.从事新型药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传统藏药的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新型药品是指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二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止匕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X50%X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案例二、其他行业B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4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X25%=10(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B企业2017年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X50%X20%=4(万)比较:B企业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较2016年减税6 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6.23•【文号】财税〔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正文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
上述目录在本通知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二)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引言2020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迎来了新的变化。
本文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企业税负和营商环境的影响。
一、税率调整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修改,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当下调。
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三档:15%,25%和35%。
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税率将保持在15%。
对于其他企业,税率在25%至35%之间浮动。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还引入了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
1. 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创新,新的税收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实施了优惠政策。
符合创新型企业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在适用税率时,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 每年季度缴税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年度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季度缴税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在财务上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并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3. 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创新、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三、税收优惠申请企业需要主动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减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确保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时提交。
四、合规管理的要求加强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加强。
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和税务核算,保持企业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
五、影响和展望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负和营商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
降低的税率和减税优惠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减税优惠政策为创新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为配合财政部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营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缓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解释如下:一、公告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营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缓解经营资金压力,并加大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小型营利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暂缓缴纳所得税。
二、《公告》内容解读(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1.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适用范围。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明确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时,仍然沿用上述判断方法。
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时间要求。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4.明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符合条件且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一是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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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的基本原则
按照税收优惠适用对象的不同,税收优惠可分为“区域性”税收优惠和“行业性”(或“产业性”)税收优惠。
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特别是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企业可获得的主要税收优惠种类一直处于这两大类并行的态势。
前者主要有经济特区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保税区、高新区税收优惠等;后者则有高科技产业、软件行业、再生资源等行业性税收优惠等。
多种优惠政策是可以交叉的,同一纳税人可能同时满足多个税收优惠的条件,如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而各个税种有可能包含多种税收优惠,纳税人需全局性考虑。
税收优惠立法
如果企业过于依赖税收优惠以外的筹划方式,可能导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的严重后果,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承担高达每日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还可能面临50%-300%的税收罚款。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
企业的条件如下: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
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
工工资的l00%加计扣除。
五、创投企业优惠
创投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如: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
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