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设施工 15 第号)

限公司

项目部二零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承建的

工程项目,自愿在公司名义下,从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的经营项目,全面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承包合同条款。从事经营工程期间以公司项目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揽工程项目的债权债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债务责任均由我个人承担。

承诺人:

年月日

附: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一份

限公司

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公司

乙方: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信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签订挂户协议。

具体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额:

质量标准:

本协议组成:

1、本协议书

2、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

3、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施工预算、施工决算

一、公司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

项目部依据施工合同,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公司缴纳管理费。

额度可按工程进度款逐笔扣除,如工程建设方直接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额度可按所开收据逐笔交纳。工程交工后6个月内按决算价或合同价交清全部管理费,如工程未决算或合同约定价不详,可按工程每笔计量清单付款价缴纳管理费。工程总结算后一笔交清管理费。二、建造师、安全员、五大员报酬

凡项目部用公司二级建造师、安全员及五大员出场招投标或到达现场的都要支付报酬。具体办法:(1)500-1000万工程,建造师出场每人一次800元,安全员、五大员每人一次500元,市区以外项目部解决交通、住宿。(2)1000-3000万以上工程,建造师出场每人一次1000元,安全员、五大员每人一次800元,市区以外项目部解决交通、住宿。(3)需要建造师、安全员及五大员到达现场超过15天以上的负责所需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所用人员本月的工资)(4)1000-3000万以上重大工程公司将委派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督管理工程的进度和施工情况,项目部负责担负技术质量负责人的工资及住宿等费用。

三、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的启用

建筑施工项目部组建时,须向公司申报拟建项目部组成人员情况表,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刻制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

章,技术资料专用章由公司备案,项目部完工后将技术资料专用章交回公司。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所在项目部质量、安全等日常资料上加盖,不能对外提供担保或签订购销合同,如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发生经济纠纷由项目部承担经济责任。

四、税金

1、乙方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按工程进度款缴纳3.49%的税金和2%的报账保障金,保证金按报账数额逐笔退还。如一个月内仍不能报帐,公司将用保证金处理公司账务,不再退还。

2、乙方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金的:(1)不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工程进度款暂扣5.49%的税金(包括3.49%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和2%的个人所得税),待乙方将缴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公司退还暂扣税金。(2)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工程进度款暂扣3.69%的税金(包括3.49%的营业税和2%的企业所得税)和2%的报账保证金,待乙方将缴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公司退还暂扣3.69%的税金;报账保障金的退还办法同第一条。

五、财务管理

1、公司财务部门按安工程进度款扣除相应税金、管理费、报账保障保证金后,3日内必须将剩余工程款全部转移给乙方。

2、项目承包人向公司报账的按3%的工资含量向公司报送工资发放花名册,其余65%交回公司发票(包括材料费、运费等)。并在所在发票上签字确认,如有虚假,一切责任有项目承包人负责。

3、为保证资金安全,乙方所派到公司办理财务事宜的人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两人及以上合作的项目共同签字授权,如有变更到财务办理相应手续。

六、质量控制

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派质量监督人员常驻现场或临时抽查。常驻现场的管理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包任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发函建设方、监理方申明停工理由,待整改完成,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此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损失、管理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项目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

1、不按约定接受公司统一管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2、不按约定给公司上缴管理费的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的。

4、私自与建设单位借款、结算工程款,或不进公司账户私存、私自挪用公款的。

5、不按约定给公司报送工资花名册、发票、人员情况等,影响公司年终结算的。

6、不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站处罚责令停工的,或被建设单位要求停工返工的。

7、建设工地发生赌博、酗酒闹事、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员工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分的。

8、不按约定给上岗人员办理人身保险的。

9、如项目部作出有损公司法人信誉和形象及施工质量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单项管理服务费不予退还。(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向项目部支付1-5万元违约金:

1、公司财务部门对项目部所到款项不能按时拨发,影响项目部工程进度,造成工程交工逾期的。

2、公司不履行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职责的。

3、项目部签订合同、招投标、办理决算等正常手续需公司盖章出具证明,公司不予配合班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