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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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18年11月乡镇“四所合一”以来,我镇按上级要求开展了相应工作,现将我镇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方案》(桂编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按照《XX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明确和强化责任,积极理顺权责关系,力争在推动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有所提高。我镇“四所合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整合机构职能。采取职能整合模式,在不改变国土所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下,将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整合,组建规建环保安监站,作为镇所属事业单位,再由规建环保安监站与国土所组建综合职能的联合工作机构,统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二)优化人员配备。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站长1名,由分管副镇长兼任;设副站长4名,属联合工作机构的,分别由原镇国土所、建设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原来镇国土、建设、安监、环保工作人员组成。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和考核,编制管理及人员身份待遇维持不变。

(三)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明确为: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四所合一”的运行情况

根据“四所合一”改革的相关要求,我镇坚持精简、统一、效能、责权一致、积极稳妥、依法行政的原则,真正把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目

前,“四所合一”也能够顺利的运行,主要做到两不误:一是国土、建设、环保、安监各自对本单位部门都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做好业务内的工作,不因“四所合一”的成立而懈怠了中心工作。二是“四所合一”成立以后,由分管土地城建、安全生产、环保的领导作主要的业务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四所合一”的成员积极去对土地城建、安全生产、环保等进行巡查。今年以来,XX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46次,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138宗,拆除整改违法图斑6宗,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14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5条,大大提高了我镇在土地、建设、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上的管理效率和质量。通过整合“四所合一”的人员和资源,对辖区内涉及土地、建设、安监和环保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跟踪,特别是涉及双违和安全生产的工作中,“四所合一”能够一起去进行巡查、执法,大大提高了机构编制配置的使用率。这样的强强联合,也能够有效的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做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问题:一是业务开展有待指导。试点工作刚启动,许多实际业务的开展还不熟悉,需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指导。

二是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我镇地广人多,工作繁、任务重,现有人员编制仅能保障自身业务的开展。改革中所需大量经费还需请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划拨工作经费。

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大在编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主动的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教,加大业务的培训力度,提高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队伍素质,切实实现“四所合一”高效行政目的。二是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四所合一”的使用效率。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配置使用效率。要加强对“四所合一”的人员管理,加大对辖区内土地、建设、环保、企业等的巡查力度,发挥“四所合一”的强强联合作用,有效推进镇域管理。

乡镇“四所合一”是进一步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扩权强镇,加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要不断完善“四所合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权限范围,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强化乡镇的审批权力,界定职责,规范管理和执法,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四所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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