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限制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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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限制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重量限制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重量限制器正常有效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量限制器工作原理:

起重设备起吊重物时,称重传感器受压力输出与重量成正比的电压信号,该信号经控制电路处理后,显示其起吊物品的重量。当物品达到设定起重量时,仪表输出控制继电器动作。

二、职责界定

1、使用单位职责:

1.1负责重量限制器的点检、隐患申报、备件计划申报;负责校验用标准件的制作及校验;

1.2负责日常校验并对校验记录进行保存;

1.3负责控制回路的完好,并定期进行测试。

2、自动化部职责:

2.1负责重量限制器的故障处理;

2.2负责标准重量的量值传递;

2.3负责校验规范的建立及校验过程的监督考核;

2.4负责备件计划的审核。

三、校验周期及校验误差

1、液态行车的校验:(1)计量秤的校验(挂标准件)周期按照九钢公司计量管理规定执行;非计量秤的校验周期为2次/年,综合误差为3%;(2)标准件的校验周期2年;(3)联锁情况测试2次/月。

2、固态行车、码头浮吊、码头门机:(1)秤的校验(挂标准件)周期为1次/年;综合误差为±5%;(2)标准件的校验周期5年。(3)联锁情况测试1次/年。

三、标准件制作标准:

标准件是一种复现质量值的实物量具。它具有一定的物理特性和计量特性:形状、尺寸、材料、表面状况、为了方便生产与识别,标准件应具有简单的几何形状。

1、标准件的边和角应修圆,表面不应有锐边或锐角和明显的砂眼,以防止磨损和积灰。

2、标准件通常应采用金属或合金制造。

3、表面镀层或涂层应为平滑的;目力检查时,不应有砂眼。对于有镀层或涂层的砝码,其镀层或涂层应能起到提高砝码表面品质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应能承受正常的冲击、磨损、污染、腐蚀和大气环境等影响,应有一定的牢固度。

4、标准件的重量应在起重量限制器额定量程的30%-80%。

四、管理要求

1、设备使用单位需指定专人管理。

2、使用单位将起重量限制器纳入设备点检范围,制定点检周期,建立隐患台账,依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配备相关备件。

3、标准件制作完成后,由使用单位提出校验申请,自动化部进行量值传递,做好记录,并对公司内标准件统一进行编号管理。

4、标准件制作完成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定置管理,避免接触潮湿、油质,做好防腐防潮,定期进行清理积尘。

5、使用单位依据起重量限制器校验周期,按时完成校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考核办法

1、使用单位未将起重量限制器纳入日常点检范围的,或者点检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的,考核使用单位500元/次。

2、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制作校验标准件的,考核单位500元/台;未按要求定置管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未按周期进行校验,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

4、其他未尽事宜按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自动化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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