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装卸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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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液氨的理化性质 (1)

一、液氨的理化特性 (1)

二、氨的燃爆特性及健康危害 (1)

三、氨的生理效应如下表所示 (2)

第二章液氨充装操作要求 (2)

第一节充装人员要求 (2)

第二节罐(槽)车的充装 (3)

一、液氨罐(槽)车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 (3)

二、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 (3)

三、罐(槽)车充装操作注意事项 (4)

四、充装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停止充装 (6)

五、充装完毕检查操作规程 (6)

第三章液氨卸车操作要求 (7)

第一节组织机构人员 (7)

第二节液氨卸车准备工作 (7)

第三节液氨卸车操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9)

一、液氨卸车操作要点 (9)

二、注意事项 (10)

第四节卸氨结束后的工作 (10)

第四章装卸事故管理 (11)

第一章液氨的理化性质

一、液氨的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熔点:-77.7℃沸点:-33.5℃

相对密度:0.7714g/l 蒸汽密度:0.6 g/l

饱和蒸气压:506.62 kPa (4.7℃) 临界压力:11.40 MPa

临界温度(℃):132.5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二、氨的燃爆特性及健康危害

燃烧性:易燃

爆炸极限:15.7~27.4%

引燃温度:651℃

最大爆炸压力:0.580 MPa

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30 mg/m3

建规火险分级:乙级

危险性类别:第2.3类

危险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三、氨的生理效应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液氨充装操作要求

第一节充装人员要求

1、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充装作业。

2、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应熟悉液氨安全充装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规范作业。

3、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应具有一般消防知识,熟悉液氨的特性,掌握储存、充装装置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方法,具有应急处理能力。

4、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5、瓶装容器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6、充装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和电驱动不防爆设备。

第二节罐(槽)车的充装

一、液氨罐(槽)车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

1、汽车罐(槽)车的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汽车罐(槽)车使用证。

2、汽车驾驶是否具有机动驾驶执照和汽车罐(槽)车准驾证。

3、汽车罐(槽)车押运员是否具有押运员证。

4、汽车罐(槽)车是否具有危险品准运证。

5、汽车罐(槽)车是否在检验期内。

6、罐(槽)车的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汽车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检查其记录。

8、汽车罐(槽)车装卸是否出现过异常,并检查其记录。

二、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

1、汽车罐(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有关规定。

4、罐(槽)车未携带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备品、备件。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的。

7、罐(槽)车余压低于0.1Mpa。

8、罐(槽)车罐体(筒体、封头、人孔盖、凸缘、螺栓)或安全附件(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阀门等有任何异常。

9、站内压力表超过检验期的。

10、充装前检有任疑问,经技术负责人安排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三、罐(槽)车充装操作注意事项

1、有熟悉汽车罐(槽)车充装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槽)车的充装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并相对固定。

2、必须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3、有汽车罐(槽)车的充装作业管理制度。

4、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氧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化衣、消火栓等。

5、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2.3×4=9.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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