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卫生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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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卫生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会议组织工作规程

公文处理细则

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制度

局长接待日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机关学习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机关打字室工作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水电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会议组织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市卫生局会议的会务组织,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卫生部、卫生厅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决定市卫生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分析全局发展形势,研究部署全局发展的重大举措;

(2)通报全局重大事件情况;

(3)决定对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卫生局的奖惩;

(4)讨论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分工及人事、资产调配;

(5)讨论局长认为需要列入的其它重要事项。

3、讨论向市人民政府及省卫生厅的请示、报告事项;

4、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卫生工作的规章草案;

5、讨论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的报告事项及市人大、市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意见;

6、讨论通过市卫生局规范性文件、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

7、讨论决定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区卫生局请示市卫生局的重要事项;

8、听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要工作情况汇报,作出相应决定。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组成,纪委书记、在职在岗的县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局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安排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务组织

局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办理。

1、议题收集

(1)局长办公会议拟列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批示提出;

(2)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领导拟列议题的批示对议题材料进行审查,报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作为议题收集。如有需要,提请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一般情况下,未充分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上会。

(3)议题由局办公室收集、初核,对议题材料不全、协调程序不到位的,可转请(必要时呈请领导批示后转送)有关科室或单位补充。议题材料整理齐备后,再填写《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题审签表》,依次由局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报局长审定。紧急议题按局长批示办理。

2、会议及议题确定

局办公室根据收集的议题,及时提出会议安排意见(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列席人员等)呈会议主持人审定。

3、通知与会人员

确定召开会议后,由局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落实议题材料

议题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协调意见、审核修改说明,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和论证意见,其它供会议决策参考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上述材料由有关科室或单位按规定要求送局办公室。

5、会议记录及整理

(1)会议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采取录音记录方式。

(2)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对会议记录定期不定期进行审核检查。

(3)妥善保管会议原始记录,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有关要求

1、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出席、列席均须签到并领取相关议题材料。非会议安排的材料不得擅自分发。

2、经协调的议题由牵头协调人汇报,未经协调的议题由议题主体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

3、会议进行期间,一般不接待来宾和来电,不阅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及非紧急文件。

4、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讨论过程中的意见不得向会外扩散。会议内容需要传达或宣传报道的,应严格按会议决定进行,一般应以正式发文为准。会议所发文件和材料要妥善保管,规定收回的应在离开会议室前交回。

二、局党委会议

(一)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或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审定向市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研究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4、审议通过局党委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局党委成员的重要讲话,以及以局党委名义进行的各类表彰、奖惩;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问题;

6、研究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

7、研究纪律检查和行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讨论局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请示市卫生局党委的重大事项;

9、审定局行政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

10、研究需要局党委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局组织人事科长列席,根据需要安排有关科室、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列席。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会务组织

局党委会议会务组织工作由局组织人事科办理。议题收集、确定,会议通知、记录等参照局长办公会议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局党委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有关规定要求,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等与局长办公会议同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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