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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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1术语
①天然砂:自然生成,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 4.75mm 的岩石颗
粒,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②机制砂:经除土处理,有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 4.75mm 的
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俗称“人工砂”。
③含泥量: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 g的颗粒含量。
④泥块含量: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 呵的颗
粒含量。
⑤细度模数:衡量砂粗细度的指标。
2、分类
按产源分:天然砂和机制砂
按细度模数分:粗 3.7-3.1,中3.0-2.3,细 2.2-1.6。
按技术要求:1、"、皿类
3、技术要求:
①颗粒级配: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砂的级配类别按表 2 的规定。对于砂浆用砂, 4.75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0,砂的实际颗粒级配处
4.75mm和600 ^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表1颗粒级配
表2级配类别
②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按表3规定
表3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③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规定如下
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 kg/m3;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kg/m3;孔隙
率不大于44%。
4、试验方法:
1、取样在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
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2、取样数量
2、试样处理
人工四分法: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堆积密度可以不经缩分,直接拌匀后即可试验。
3、试验环境和试验筛
试验环境:实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