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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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担保贷款的种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一、保证贷款
根据我国《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二、抵押贷款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也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条件下的重要补充。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动产或权利可以成为质押贷款的质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贷款人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先要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失业证、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贷款人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三份、贷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相片各两张、贷款人结婚证复印件三份、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本人优惠证或失业证复印件三份、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保证人户口复印件三份、保证人一寸相片两张、保证人工资收入及还款保证合同。
(2)社区对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及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相关表格(工资收入及还款保证证明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授权书、个人客户贷款申请表、担保申请审
批表、小额贷款委托担保合同),后向区就业局推荐。
(3)贷款人和担保人定期到社区签字,区就业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材料报送担保机构。
(4) 担保机构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在承诺给予担保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申请人材料一并报送当地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后,一般应在二周内给予正式答复。经办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
(5)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能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创业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万元,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5万元。
(6)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给予支持,经办银行应根据小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7)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申请小额贷款所需材料
1、小额贷款申请书(一式叁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4、租房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叁份)
5、工商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7、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2页一式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