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农业嘉华总体方案策划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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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农业嘉华总体方

案策划招标文件定稿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第四届北京农业嘉年华总体方案

策划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农业嘉年华组委会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7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招标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策划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总则

1、项目背景及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

北京市昌平区2013年至2015年成功举办了三届北京农业嘉年华,通过活动的举办全面的诠释了“农业用生态方式传递文化、农业用生活方式诠释乡愁、农业用生产方式满足消费”的深刻内涵,丰富了城市居民观光休闲活动内容,大力推动了资源节约型都市农业发展,协调了京津冀的共同发展,受到了广大首都城市居民的高度评价,已经成为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一张靓丽的名片。为不断地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区域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北京农业嘉年华特色品牌,持续打造昌平草莓城市名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让都市农业炫亮市民生活,切实做好拟于2016年上半年举办的第四届北京农业嘉年华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北京农业嘉年华办的更有特色、更具水平、更富实效。

招标范围

投标人对草莓博览园占地1000亩范围内进行设计规划及活动策划,其中室内部分为约5万平方米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展厅。方案设计内容包括活动总体规划、主题口号、功能分区与展示内容设计、活动安排、招商招展、市场开发、品牌宣传、票务运营、安保交通、综合保障、观众服务及体验活动等相关方案,以满足拟于2016年上半年举办的第四届北京农业嘉年华活动的需求。

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7项的全部条件。

由两个及以上的策划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及连带的责任;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3、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8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

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

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

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策划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四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

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

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

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9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

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

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

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招

标基本情况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

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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