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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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应用系统建设

一、项目背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周生贤局长在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中强调:“污染减排是‘十一五’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三大体系’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基础。”在“三大体系”建设中,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天津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是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将所有国控重点源纳入日常监督性监控之中,并统一下发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我们通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使用与了解,认为该系统需要增加监测数据自动审核、人工核对、综合统计分析、统计图表及监测报告自动生成、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等重要功能,现在的系统不能支持天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监管工作,同时也不适应当前在线监测工作迅速发展的情况。

为了提高污染源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功能,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功能,根据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深入使用,我们制定了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功能的建设需求。

二、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总体目标

本项目旨在“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天津市国控污染源监、控、管平台,实现基于国控污染源基础数据及其他信息的综合服务平台、应急管理平台,为建立覆盖天津市全部环保业务数据资源整合及应用打下坚实基础。系统目标包括:

1.强化企业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全市污染排放量统计及排放费征收提供准确的依据。

2.建设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窗口,方便企

业查询各类信息。

3.增强统计分析功能,从宏观的角度整体把握全市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采用趋势、构成等多种分析手段。

4.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各种基础数据库,包括污染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库、企业库、专家库、设备库及检测方法/应对措施、应急处理等。

5.与Arcgis结合,实现对各类污染源在GIS上的自动标记及相应的查询功能。

(二)建设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整体原则,同时要符合以下建设原则:

1、标准性和开放性。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或“事实”上的国际标准,以便获得广泛的技术和厂商支持,系统建设应满足环保部颁发的各种标准规。

2、适应性和扩展性。依据应用需求变化,包括数据传输的容和流程。这就要求数据传输平台必须为应用提供一定程度的可适应性。

3、高可用性和可靠性。系统平台在稳定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要提供较高的性能,从而能够高效率地处理各类关键事务。

4、安全性。信息安全是系统平台建设的前提,系统设计中考虑如何建立整个系统的安全性、性,而且这种考虑必须是整体的、全面的。

5、可管理性。系统平台的可管理性既能提高软件的使用效率,又能给系统管理人员带来方便。

6、一致性。系统设计要选择与现有应用系统一致的平台,实现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无缝集成,便于系统对接。

三、主要建设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基础数据根基于国家环保局下发的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依据天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污染源管理的总体要求与规划,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

(一)主要建设容

以“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为基础建设以下系统:

●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控平台

●建设天津市环境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环境应急监控指挥平台

●建设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外网门户

●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

(二)功能需求

1.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控平台

国家下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实现全天候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及污染源报警,实现污染源远程监测、现场数据采集、自动判断是否超标、超标报警等功能。该系统采用.Net程序开发,SQL2005数据库。该系统所收集的数据是原始数据,而原始数据因为监控系统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生产工况条件的变化不能参与数据统计,必须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

质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获取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科学有效的增补等数据编辑操作,实现对数据的自动统计,计算总值、平均值、环比\同比等量化指标,方便环保局的查询、核定、统计等。

该平台目的是为了保证实时监控获取的污染源数据更加准确,减少因无线网络数据传输遗漏或监控系统设备问题导致的数据不全或不准确的情况。按照监控中心事先制定的数据增补规则对监控过程中的遗漏数据进行自动增补,对疑似不准确的数据进行预警,人工核查对数据进行修改。同时,该平台将对污染源实时监控数据进行有效的统计,针对某污染源在某段时间排放总量、平均值进行统计,并自动计算出同期环比\同比等量化指标,自动生成统计报表,方便环保局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的查询、统计。

质控平台管理的数据应遵照国家下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库规。

质控平台的建设应保证不影响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质控平台应提供短信发送功能。当自动监控的数据在某一时段高于质控平台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质控平台将自动发送一条预警信息给执法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平台应根据监控数据的不同种类自动判定信息的发送对象。此外信息的发送应提供模板功能,并支持手动发送短信息功能。

自动监控数据库中的数据存入信息中心磁盘阵列后,可以作为排污费征收的

依据,也可以作为污染源日常管理的决策依据。同时,对原始数据也要保留,因数据量较大和数据安全,质控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功能。

除以上叙述的功能外还包括:

(1)验收申请

为企业提供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申请处理流程。

(2)动态查询及实时监控

能够以图标、表格、图形、图片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时展现各排污口设备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排放量等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提供多种条件查询方式和查询结果分类、分项排序、统计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汇总值等分析处理功能。

(3)数据的判定与修正

能够按照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试行)中的要求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及补充修正等。包括:按照统计学规律对实时监控数据进行初步判定,标注并显示污染源及在线监测设备当前运行状态(如启、停运、维修、校准等),按照标准要求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正,原始数据及修正后数据分别保存,并可随时调用等。

(4)监督审核

监测站每季度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检测数据录入系统中,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5)数据记录储存及发布

能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保存现场原始监测数据、报警数据和操作记录数据,原始数据与审核修改后的数据互不干扰,分别保存,所有数据至少应存储备份5年。可将企业排污直控后的数据通过工具发布到外网环境信息服务平台上。

(6)报警

以声音、图标颜色变化、表格中数值的颜色、手机短信(向预先设定的手机上发送相应的报警信息)等形式提供多样化的报警功能,报警功能至少包括:断线报警(包括设备故障报警)、超标报警、开关设备报警和异常情况报警等。可以灵活设定报警条件,并能根据历史数据、相关排放标准和特殊要求设定各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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