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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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介绍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一系列相关内容,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
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
在调节贫富差距,规范财产税制度,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征房地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财产税是通过对高收入者多征收,对低收入者少征或者不征税,以调节富裕阶层财富为主的税种,其目标是通过对社会财产的征税,缩小贫富差距。
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不动产的征税,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着调节作用,因为房地产价值越高的人,交税越多。
通过设置免征额,对一般家庭和贫穷家庭只征收比较少量的税甚至不征税。
通过房地产税的这种有效的调控方式,有利于加强对富人财富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
同时,也有利于优化房地产的资源配置,使占有房产较多的人,为减轻税收负担,必然主动出让部分房屋,这样就可以起到调节房产余缺的作用,促进房屋资源的优化配置。
2.开征房地产税是健全财产税体系,规范财产税制度的需要。
财产税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设置的税制,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西方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平均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
而在我国,根本没有建立规范的财
产税制体系,财产税不仅税种单一,而且征税范围窄、税收规模也小。
虽然从形式上看有两个税种: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其实,都是对房产的征税,只不过一个对内征收一个对外征收而已。
这种税制结构既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平,又无法保障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基本需要,于是很多地方政府便依靠出卖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各环节设置各种各样的收费,造成“以费挤税”、“费大于税”的现象。
开征房地产税,一方面可以改变内外两种房产税制并存的状况,贯彻“简税制”的原则,规范财产制度,平衡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财产税制改革拓宽税基,增加财政收入。
3.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克服短视行为,为保证其长期收益而注重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为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从房地产税的角度看,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另外一种是,土地的初始交易基本不作限制,但是土地开发后,要定期进行评估,并征收房地产税。
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采用的是批租制。
在目前地方政府缺少稳定大宗税源的背景下,土地批租制往往导致地方政府为谋求政绩,从土地上“打主意”,低价征地、高价出让而滥用土地则往往导致地方政府过度批地,实际上是在花后届政府的钱,靠“寅吃卯粮”搞建设。
而开征房地产税后,现在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将改为按年收取的“年租制”,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许多收费也将取消,改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根据定期评估的房地产价值按年征收,这样有利于抑制政府的卖地积极性,从而将
土地财富合理分配到每一届政府、每一代人手中。
同时,随着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性税种,地方政府也会因为受到激励而去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辖区内的繁荣程度,令房地产不断升值,同时也扩大自己的税源,使财产税收入与房地产升值同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4.开征房地产税是公平税负,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对房产征税实行内、外两套税制,这不仅造成税制复杂,增大征收成本,而且导致税负不公,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妨碍房地产业的发展。
开征房地产税,把现行对房屋、土地征收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有关收费合并为房地产税,这样一方面可以建立统一的征收标准,改变目前内、外两套税制并存所造成的税负不公。
另一方面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合理确定税收负担,降低开发成本,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5.开征房地产税可以合理利用土地,抑制“炒房”行为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对闲置的土地和空置的房屋也要缴税。
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房地产开发商节约使用土地,尽量减少土地闲置,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另一方面,通过对空置房屋征税,可以起到增加“炒房”者的成本,抑制炒房行为的发生,促进房地产资源的高效流动和充分利用。
6.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城市资金运行渠道,降低金融风险。
摘要】房子作为商品,其使用价值是不变的,也就是说,不管房
子在谁手中,在哪里,在什么时候,它的自然属性就是为人们提供遮风避雨的地方,让人们在舒适的环境中得到休息,充分享受家庭伦理关系带来的快乐。
今年的房价,不是市场说了算,也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更不是任志强说了算,是政府说了算,它限购,任总说的话你可以不听,价格是发改委、计建委、房管局在限购。
你就听政府的就行了,政府说稳中有降,它就会稳中有降,否则就是他说的和做的不一样了。
从试点城市看,征收房产税绝不是针对所有居民,甚至不是针对自住需求的,而是针对炒房的人和拥有超面积住房的人,这对普通居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在世界各国,房产税的征收目的一般是为了提供社区日常公共服务,包括学区教育、公共卫生、社区治安。
住房面积越大,消耗的资源越多,所以拥有过多房产的人就应该通过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支付更多的公共服务费。
针对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有专家公开表示,说征收房产税是“劫富济贫”。
这种观点难免会诱发民众对房产税的恐惧心理,还会为政府推广房产税带来阻力。
房子是有寿命的,无论居住还是空置,到一定期限都会倒掉,其使用价值就不复存在,房子的价值随之消失。
要想让房子增值,就必须在使用寿命终结前卖出,当卖出价格高于购买价格及保有税费总和时,就有了利润,才能说这套房子带来了财富。
因此,对渴望财富的人来说,关注的是房子的价值,用货币表达就是房价。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不同地区相差无几,因
为差价大了,市场的价格机制就开始发挥作用,就会有人把建筑材料从价格低的地区运输到价格高的地区并从中获利。
而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可以运输,不能说北京房价高了,可以从其他地区运输一批房子到北京来销售。
由此可见,房价高低主要是由房子所在的地理位置决定的。
北京房价高,不是因为北京的房子好,而是因为房子坐落在北京。
大都市的房价远远高于一般城市,就是因为前者的公共投入大,商业、交通、教育、文化娱乐、医院、公园、体育馆等公共服务都是优良的、便捷的、充分的,这就给居民带来生活的便利与发展的机会。
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上建房子,白送也没人要,因为房子附近没有公共投入,所以不会有人去居住、去炒房。
公共投入的钱从哪里来?就是从税收中来,不管是直接纳税(如个人所得税),还是间接纳税(如消费税),这钱都是“取之于民”的。
为此,各国政府都在房产交易时征收利润税,因为你买卖房产赚了钱,离不开公共投入和公共服务,所以当然要拿出点儿来“用之于民”。
在住房保有期间,还要征收房产税,因为房子的价值与周围的公共投入有关。
既然房子价值与公共投入密不可分,那么交纳房产税也理所当然。
再有,房子越多,空调、暖气、照明等能耗就越大,消耗更多的资源,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越多,所以拥有过多房产的人就应该通过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支付更多的公共服务费。
所以,房产税也叫“得利税”。
这绝对不能称为“劫富”。
有专家说征收房产税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让人更买不起房子。
从中国征收房产税的试点城市看,征收房产税,绝不是针对所有居民,甚至不是针对把房子作为居所的人,而是针对炒房的人和拥有超面积住房的人,这对普通居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因为通过征收房产税,能逼迫房产投机者尽快释放囤积的住房,减少炒房资本投入,扩大住房市场供给,逼迫房价合理下调,受益的还是绝大多数百姓。
因此,政府对超面积住房征收房产税,更谈不上“济贫”。
可见,让拥有过多房产的人缴纳房产税,能为社会提供更多资金,建设公共设施,发展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改善人民生活,体现了我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本质。
房产税应不应该推开,何时推开?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涉及中国税费制度的改革与地方公共财政的建设。
房产税是政府最大的做空工具,投资者的收益将通过房产税成为政府的收入,是抑制房地产资本利得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