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计划校内培育项目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1计划”校内培育项目指南
第一条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旨在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优秀人才,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第二条为促进我校“111计划”项目的申报,在学校内设立“111计划”校内培育项目,进行重点支持,促进学科和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申报国家实施的“111计划”项目的竞争力。
第三条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我校引智基地有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实质性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以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
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家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通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海外人才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1名以上学术骨干保持在引智基地连续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
(7)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科研骨干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第四条引智基地人员构成如下:
(1)每年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我校学术骨干。
第五条海外人才承担的主要工作如下:
(1)瞄准学科前沿,与我合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联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
(2)参与基地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规划。
(3)联合发表学术论文。
(4)联合组织、筹备和召开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5)开设相关领域学科前沿课程或专题讲座。
(6)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
(7)联合培养年轻学术骨干。
第六条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
(1)引智基地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引智基地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人员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在国外所需费用;
(3)其他与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第七条组织与实施
(1)“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111计划”校内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年度“111计划”校内培育项目的名单。获准立项的项目应于自立项当年6月1日起执行。
(3)申报学院是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列入年度“111计划”校内培育项目的学院,须由院级领导牵头制定本学院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管理
(1)获准立项的项目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总结;
(2)次年5月31日前提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校内培育项目年度报告》(见附件2)。
(3)学校适时组织立项的学院对本项目进行研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本项目指南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