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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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建议书
篇一:关于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的建议
关于对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的意见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上级的文件精神,针对街道辖区内违章建筑情况,建议近期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
一、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由于受街道机构调整和村委会换届的影响,街道对违章建筑查处的力度有所放松,造成辖区内违规建设的势头有所抬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违规的私宅有所增加,部分业主在办理危房改造审批手续后,没有按照要求对原有危房进行维修加固,而是擅自将原有住房拆除和重建,部分村民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就擅自将原有房屋拆除重建;二是违规的集体物业有所增加,少数村集体经济为了眼前利益,在没有任何报建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建设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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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有部分属于“五无”工程(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无办理质量监督的工程)。
这些建筑存在很大的社会隐患和危害。
(一)破坏城市规划。
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或占用空间、或占用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
城市规划的严肃性,造成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
违章建筑乱建、乱搭,杂乱无章,影响了城市形象。
(二)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违章建筑报而乱建或未批先建,无证施工和无办理质量监督,达不到技术规范。
部分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随便搭建而成,质量、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给城市管理带来一连串问题。
(三)增加基层不稳定因素。
由于没有报建手续,一些违章建筑影响邻居及村民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利益,而村委会又难以进行有效的调解,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
又会造成部分村民产生跟风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出现。
(四)增加开发成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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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加快,城乡规划将逐步完善,各村土地开发将进一步推进,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由于破坏整体规划,对日后的征地拆迁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不利于土地的有序开发,而且提高了土地开发的成本并加大了征地拆迁的难度。
(五)破坏政府公信力。
违章建筑的横行,不仅给政府
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难题,而且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违章建筑得不到有效治理和整顿,反过来又助长了违章建筑扩建的势头,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工作措施
为有效治理和整顿违章建筑,促进土地的有序开发和村庄建设的合理推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治理整顿违章建筑:
(一)成立违章建筑治理整顿领导小组。
考虑到对违章建筑执法的主体性,建议由禅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牵头,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禅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分
局、社会工作局、宣教文体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参与,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责任与分工,制定违章建筑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具体分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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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员和宣传教育阶段。
采取集中开大会统一动员和进村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向各村民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相关知识和街道治理整顿违章建筑的决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阶段。
由各村委会组织自查上报,由领导小组派出相关人员下村调查了解,对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认定和
登记,针对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进行分类。
3.集中整改阶段。
根据不同类型的违章建筑,制定整改方案,充分发挥违章建筑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合力,分步骤、按计划对违章建筑进行整顿,突出重点,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4.检查验收阶段。
对违章建筑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继续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违章建筑治理整顿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治理整顿任务的完成。
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篇二:危房改造的建议书
篇一: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修改)
危旧
房改造项目建议书
一、关于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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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的工程建设免收巧项费用: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
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登记费、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建
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免收费用办理程序:由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将免收费用清册报项目所在区政府,区政府
审核后上报南京市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市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具《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
联系函》。
市各有关部门凭联系函办理费用免收手续。
3.拆迁危旧房房(含产权调换房)工程建设免收费用明细表(见下图)
二、指导思想和改造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
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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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按照“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强化保障、分类改造、
依法拆迁、标准化建设、分步骤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全市危旧房片区改造,努力建设更高
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
1.坚持政府主导原
则,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
2.坚持规划引领原
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施改造,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百姓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城市面貌
的提升。
3.坚持集约用地原
则努力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利用坚持新老政策有机衔接原则,保持危旧
房改造政策和其他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4.坚持从实际出发
进行安置原则,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安置住房配套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改造方式以及
相关政策
1.对可纳人市政公
益性项目的危旧房片区,结合老城环境综合整治、明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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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带建设、历史街区保护和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等建设计划实施改造。
2.对符合城市规划
并具备开发条件的危旧房片区,通过项目开发带动危旧房片区改造。
3.对改造难度大、
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危旧房片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采用独立运作或多地块捆绑的方
式,进行安置改造。
4.对零星的危旧房
片区,通过拆迁、维修加固和翻改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
对实行安置改造的
危旧房片区可按照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及关于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等
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先保
障。
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所需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
应。
危旧房改造土地运作收益参照“城中村”政策,由所在区政府专项用于区域内的危旧房片
区改造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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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规费减
免。
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所需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按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免收市
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完善市政配
套。
对危旧房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地块,有关部门应统筹市政投资计划,
提前或同步实施危旧房周边道路、给排水、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利于降
低改造成本。
(四)妥善拆迁安
置。
危旧房改造项目应按照现行的拆迁政策实施拆迁。
考虑到危旧房片区改造的实际困难,
各区政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被纳人危旧房改造片区的居民,可以提
取个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五)强化住房保
障。
危旧房改造中,符合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
障政策。
其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并符合改造拆迁安条件的,可采取产权共有方
式购买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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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危旧房改造的具体办法
一、危旧房改造工
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区、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市危旧房改造办
公室负责有关的协调工作。
二、市和区、县危
旧房改造办公室在对全市危旧房情况重新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
及房屋破损程度和改造难易程度编制所辖区域危旧房改造计划, 进一步明确近期和远期工作
目标。
三、有关部门要简
化危旧房改造项目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本市计划部门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
告合并审批。
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危改小区,市计划部门会同市建设部在接到区县计划部门上
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审批手续。
四、市规划部门应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市危旧房改造区以下简称危改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不同地段
的限高和容积率明确用地性质并考虑文物保护等问题。
五、危改区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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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必须由符合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规划设计要符合规划设计指标和规范要求确定合理的
经济指标以确保各项规划设计指标的落实。
六、本办法所指危
旧房改造安置对象为,在危改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七、安置危改区居
民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原住房建筑面积安置二用于安置的房屋原则上只售不租,安置房费用根
据不同情况由居民、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鼓励异
地安置。
八、在危旧房改造
中对被拆除成套住宅房屋的居民,按照原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的居民
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安置
(一)原住宅建筑
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安置1套一居室
(二)原住宅建筑
面积超过20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安置1套二居室。
(三)原住宅建筑
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于超过部分可以比照本条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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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标准予以分套安置或者增加居室间
数。
按上述标准测算安
置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可以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安置。
九、对被拆除房屋
原建筑面积,属自住房屋的,按照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属承租房屋的按照租赁合同标明
的使用面积的1.33倍计算。
十、对在危改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危改区内无正式住房长期居
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并且本人在本危改区外别无正式住房的居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具体
补偿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五、危旧房屋的分类改善计划
1.危旧房屋的分类
改善方式
危旧房改善工程的
分类改善方式分“非项目带动”和“项目带动”两大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资金来源的不
同:前者由政府危旧房改善专项资金投资实施,后者以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平衡为主。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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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项目带动类”的改善又包括维修改善、拼接改善、重建改善等方式。
(1)维修改善:原
则上针对木、砖木结构危旧房实施。
通过维修改善,每户基本能实现拥有独立的厨、卫设施,
住房的整体居住条件与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拼接改善:原
则上针对砖混简易结构危旧房实施。
通过拼接改善,为居民拼厨、拼卫,并结合住房环境的
整治,综合改善居住质量。
(3)重建改善:原
则上针对住房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指标(采光、通风、日照、消防等)均符合相关规划条
件的住房实施。
通过拆除原住房、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善形式,全面改善居
住质量。
过与房地产开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实现改善危旧房居住条件的目的。
2.改善工程的质量
和功能要求
为保证危旧房改善
工程的质量,确保改善后房屋达到“安全性、功能性、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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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性”的要求,切实提高杭州市住
房品质,危旧房屋的改善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危旧房屋的维
修与拼接改善,应符合的标准
a.危旧房屋得到全
面维修。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除;屋面破损及老化部位得到维修、更新,且采取长效的防水
措施,有条件的采取保温措施;墙面破损已被修补加固,墙面重新粉刷;破损门窗得到修补
或更新。
b.乱搭乱建现象得
到有效整治。
违章建筑已被拆除或得到妥善处理;突出墙面的保笼、外拼厨房等得到妥善处
置;建筑物本身及周边挂、搭、堆放物品已被清除。
c.基本生活设施配
备齐全。
改善后原则上每户均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或可独立使用的厨卫设施。
确实不具
备改造条件的,经住户同意,可增设公用厨房和卫生间。
篇二:xx市镇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市镇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建议书(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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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xx市卫生局
编制单位:
xxxxxxxxxxxxxx
1
目录
第一章总论 (4)
1.1项目概
况 (4)
1.2计划投资及资
金筹措 (4)
1.3可行性研究结
论 (5)
第二章项目建设
的背景和必要性 (6)
2.1(来自: 书业网:拆除违章建筑,建议
书)项目建设的背
景 (6)
要性 (6)
第三章项目建设
的基本条件 (7)
3.1项目拟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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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7)
3.2自然条
件 (7)
3.3地质概
况 (8)
3.4
度 (9)
方案 (10)
4.1
标 (10)
4.2建设范围 (10)
4.3
与规模 (10)
设计 (12)
5.1
方法 (12)
5.2
件 (14)
分析 (15)
6.1
护 (15)
6.2
15
结论 (16)
与卫生防疫 (17)
能 (18)
8.1
析 (18)
8.2
施 (18)
计划 (22)
标 .............................................. 23 地震烈第四章工程
建设建设目工程建设内容第五章施工组织主要工程施工
施工条第六章环境影响环境保环境影响评价第七章安
全防护第八章节能耗分节能措第九章项目进度第十章
招投
篇三: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修改)
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
一、关于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纲要:
1.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
的工程建设免收巧项费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拆迁
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
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土地登记费、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国有土地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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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免收费用办理程序:由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将免收费用清册报项目所在区政府,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南京市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市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联系函》。
市各有关部门凭联系函办理费用免收手续。
3.拆迁危旧房房(含产权调换房)工程建设免收费用明细表(见下图)
二、指导思想和改造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按照“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强化保障、分类改造、依法拆迁、标准化建设、分步骤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全市危旧房片区改造,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
2.坚持规划引领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施改造,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百姓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城市面貌的提升。
3.坚持集约用地原则努力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利用坚持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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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机衔接原则,保持危旧
房改造政策和其他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4.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安置原则,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安置住房配套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改造方式以及相关政策
1.对可纳人市政公益性项目的危旧房片区,结合老城环境综合整治、明城墙风
光带建设、历史街区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计划实施改造。
2.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开发条件的危旧房片区,通过项目开发带动危旧房片
区改造。
3.对改造难度大、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危旧房片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采用独立运作或多地块捆绑的方式,进行安置改造。
4.对零星的危旧房片区,通过拆迁、维修加固和翻改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
对实行安置改造的危旧房片区可按照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及关于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先保障。
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所需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危旧房改造土地运作收益参照“城中村”政策,由所在区政府专项用于区域内的危旧房片区改造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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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规费减免。
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所需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按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免收市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完善市政配套。
对危旧房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建设地块,有关部门应统筹市政投资计划,提前或同步实施危旧房周边道路、给排水、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利于降低改造成本。
(四)妥善拆迁安置。
危旧房改造项目应按照现行的拆迁政策实施拆迁。
考虑到危旧房片区改造的实际困难,各区政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被纳人危旧房改造片区的居民,可以提取个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五)强化住房保障。
危旧房改造中,符合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
其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并符合改造拆迁安条件的,可采取产权共有方式购买安置住房。
四、危旧房改造的具体办法
一、危旧房改造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区、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有关的协调工作。
二、市和区、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在对全市危旧房情况重新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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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破损程度和改造难易程度编制所辖区域危旧房改造计划, 进一步明确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
三、有关部门要简化危旧房改造项目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本市计划部门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危改小区,市计划部门会同市建设部在接到区县计划部门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审批手续。
四、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市危旧房改造区以下简称危改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不同地段的限高和容积率明确用地性质并考虑文物保护等问题。
五、危改区的规划设计必须由符合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规划设计要符合规划设计指标和规范要求确定合理的经济指标以确保各项规划设计指标的落实。
六、本办法所指危旧房改造安置对象为,在危改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七、安置危改区居民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原住房建筑面积安置二用于安置的房屋原则上只售不租,安置房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由居民、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鼓励异地安置。
八、在危旧房改造中对被拆除成套住宅房屋的居民,按照原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的居民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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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宅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安置1套一居室
(二)原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0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安置1套二居室。
(三)原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于超过部分可以比照本条前三款标准予以分套安置或者增加居室间数。
按上述标准测算安置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可以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安置。
九、对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属自住房屋的,按照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属承租房屋的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的1.33倍计算。
十、对在危改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危改区内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并且本人在本危改区外别无正式住房的居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五、危旧房屋的分类改善计划
1.危旧房屋的分类改善方式
危旧房改善工程的分类改善方式分“非项目带动”和“项目带动”两大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资金来源的不同:前者由政府危旧房改善专项资金投资实施,后者以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平衡为主。
其中,“非项目带动类”的改善又包括维修改善、拼接改善、重建改善等方式。
(1)维修改善:原则上针对木、砖木结构危旧房实施。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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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维修改善,每户基本能实现拥有独立的厨、卫设施,住房的整体居住条件与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拼接改善:原则上针对砖混简易结构危旧房实施。
通过拼接改善,为居民拼厨、拼卫,并结合住房环境的整治,综合改善居住质量。
(3)重建改善:原则上针对住房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指标(采光、通风、日照、消防等)均符合相关规划条件的住房实施。
通过拆除原住房、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善形式,全面改善居住质量。
(4)项目带动: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实现改善危旧房居住条件的目的。
2.改善工程的质量和功能要求
为保证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质量,确保改善后房屋达到“安全性、功能性、舒适性”的要求,切实提高杭州市住房品质,危旧房屋的改善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危旧房屋的维修与拼接改善,应符合的标准
A.危旧房屋得到全面维修。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除;屋面破损及老化部位得到维修、更新,且采取长效的防水措施,有条件的采取保温措施;墙面破损已被修补加固,墙面重新粉刷;破损门窗得到修补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