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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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县广电局关于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的正常收视秩序,净化我县文化市场。坚决遏制安装、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收视环境,结合比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在认真学习、领会区党委、地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县广电局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由广电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局、税务局、教育局、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切实把治理和取缔非法使用、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严肃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分工,要求多方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同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整治非法安装、销售卫星电视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而复

杂的工作,任务艰巨、涉及方方面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和原则,从5月初就广泛发动宣传,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制宣传单、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搞好专项整治宣传,全面加大了治理行动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律法规,推动全县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使有关文件精神和广电行业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针对我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较多,人员复杂的实际,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积极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非法使用、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点多、面广、线长,要不留一村一户极其不易。各乡镇要对所辖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的清理整顿,并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广电局。为了加快治理非法安装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力度,县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各乡镇进行抽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及时与乡镇领导进行沟通,定期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另外,广电局还要抽调专人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及时掌握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重点是对非法销售和有线电视覆盖区域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对广大居民、农牧民群众做到宣传教育在先,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在收缴、取缔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的同时,普及安装数字电视机顶盒和安装有线电视的相关知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1、继续重视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确保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加强日常清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有效而彻底地取缔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从而确保我县信息安全,彻底阻断敌对势力渗透途径,弘扬先进文化,巩固思想阵地。

2、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委、行署工作部署和要求,

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同时对城镇居民小区及公路沿线私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认真清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

3、继续广泛开展广播电视法规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上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普法宣传周等活动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告知群众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所带来的重大危害。

4、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狠抓落实。有广电局牵头,公安、工商、税务、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工商要会同广电、税务等部门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和安装卫星电视设施活动,以及利用广告等手段推销卫星电视设施和安装服务行为;公安部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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