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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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美术学院
(2012年,2013年,书法学考试皆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书法专业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4分。
2. 北京师范大学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考试科目
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2011,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考试科目
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300分)。
B.创作(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300分)。
C.面试(书法常识,150分)。
录取原则
1.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
2.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3.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
3.天津美术学院
2013年津美考试科目
2012年津美考试科目
录取原则:(请注意: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1.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2.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本大类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则优先录取(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分配名额=本大类达到条件的考生数÷本大类专业方向数。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文化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对此类考生的专业方向安排同样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如此类考生志愿所报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已满,但此类考生填报有服从志愿则调剂录取。
(津美文化录取分数线)4.中国美术学院
2013年国美计划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2012年国美计划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录取办法
文化课要求: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
录取规则:
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
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
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⑤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5.广西艺术学院
2013年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2012年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可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
2.本科专业由我院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以后),文化分数线确定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 凡填报我院本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录取时根据考生政审体检情况、专业考试成绩、文化高考成绩以及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书法专业2012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6.广州美术学院
2012,2013年广美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录取
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范围
书法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1)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2)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