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警用装备共同成长三十年 ——专访公安部警用装备专家库首席专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与警用装备共同成长三十年

——专访公安部警用装备专家库首席专家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陶军生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记者樊超刘鹏

陶军生,公安部装财局原副局长、部警用航空办公室原主任,从1984年随公安部工作小组赴前南斯拉夫接收我国第一批现代化的警用装备到现在,已经将近三十年。他亲历了我国警用装备从品种单一落后到如今各类高精尖产品的大量运用,见证了我国警用装备从进口到仿制再到出口,更亲身参与我国警用航空的飞速发展。一路走来,他颇多感慨,日前,我们有幸对陶军生主任进行了专访。

加强警用装备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有效手段谈起中国警用装备的发展,作为全程参与了中国警用装备现代化进程的亲历者,陶军生主任仍激动不已,他说,中国警用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应该从中国的改革开放算起。在此之前,从新中国建立到上世纪60年代,我国的警用装备除了消防和刑事技术等单位有一些装备运用外,其他警种几乎可以说除了制式枪支、警服、手铐、警棍、警灯、警报器等装备外基本没有其他的装备。就拿交警来说,在当时,交警都还不算一个独立的警种,只是隶属于公安部治安局的一个内设

处,其工作职责范围仅仅是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街执勤的民警只能靠口哨和指挥棒指挥交通。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开始腾飞,科技高速发展,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警用装备越来越成为公安机关提高战斗力的一种手段,这也是形势发展的一种必然。再以交警为例来说,经济发展了,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道路都在不断拓宽延长,路上行驶的车辆也日益增多,显然“老三样”已不适应交通管理的新情况,在这种情势下,交警装备的改善就提上了日程。1986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隶属于公安部与交通部的相关职能相结合成立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其职责也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扩展为全国城乡交通道路管理。

说起我国警用装备现代化进程,陶军生主任深有感慨,冷战时期,由于东西方阵营的直接对立,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法国设立了“巴黎统筹委员会”(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旨在限制成员国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和尖端技术。当时,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的中立地位,给了我们一个对外的窗口。1983年,我国与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联合成立了“中南技术合作委员会”,我们利用这个机会,购买了很多当时英美德法等国家生产的先进警用设备,如通讯、防暴武器、城市交通信号管理系统、排爆机器人等等。1984年,陶军生主任由公安部派遣赴南斯拉夫专门验收警用装备,其中城市道路

交通现代化管理系统在北京安装使用,这不仅是我国交通史上第一次运用信号管理系统进行交通管理,也拉开了我国警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帷幕。到如今,交通信号管理系统不仅已经全部实现国产,有的产品甚至还远销海外。

为促进我国警用装备的发展,加强与国外同行业间的交流,从2002年起,公安部每隔两年在北京举办一次中国警用装备国际博览会。博览会的举办不仅加强了我国业内企业与国外业内企业在技术引进、合作生产、进口代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还使各地公安机关了解和掌握了当前警用装备行业的现状和技术水平,提高了各地公安机关采购警用装备的科学性、合理性。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警用装备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警用装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这又为以高科技为主体的警用装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和物质保证,为警用装备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

警用装备标准:从无到有细分细化

我国警用装备品种由少到多,直到基本涵盖公安工作各个方面,功能从单一到多样化,从最初简单用途逐渐实现监控(测)、通信、

数字化传输等多种功能集成一体,客观反映了警用装备实力由弱到强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其中,警用装备技术标准的制订功不可没。陶军生主任认为,一个完整的警用装备体系应该包括警用装备标准体系、警用装备配备体系、警用装备科研体系、警用装备管理体系等。

我国警用装备技术标准化工作是随着我国公安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建立起来的。随着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1985年,成立了“公安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科技局,统一负责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工厂和有关局的技术标准化工作。1992年根据国家机构改革需要,公安部将“标委会”更名为“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

此后,为了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加强装备规范化管理,1996年,由公安部装财局牵头,会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共同组织,并报公安部批准成立了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警标委),将警用装备标准化工作统一了起来。目前公安部警标委主要分成五个工作小组:一是警用武器,二是防护装备,三是警用械具,四是警服,五是特种车辆。下一步如工作需要也准备把证件标准也纳入到其中。

我国现行的标准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企业标准,这也是要求最高的标准,是企业在生产开始前,根据产品的性能用途,自身设立

的标准;第二是行业标准,这是在生产某类产品的企业数量达到一定的条件下,由相关的行业机构设立出来的该产品的统一标准,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就属于这类;第三是国家标准,这类标准覆盖的面广,它既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技术制造等水平层次,又要全面顾及国内企业生产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指导性标准,起引领作用;最后一类是国际标准,它的技术要求在这四类标准里面是较低的,它具有广泛的通用性。几年来,警标委共制定、修订了警员防护类、99式警服系列等200余项技术标准,为规范生产厂家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也为各地公安机关采购装备提供了技术验收依据。

同时,为加强特种警用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于2001年成立了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几年来,共检测特种警用装备产品5000余件次,为达标产品出具检验报告2000余份,有力地保证了特种警用装备产品质量。

警用航空:从雏鹰成长为雄鹰

警用航空是公安工作的新生事务,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一种措施和手段,也体现了我国公安工作的新水平。从1993年武汉公安机关的第一架警用直升机起飞到现在,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已近二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