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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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发展与污染整治并举,尤其自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当重视,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市为抓手,采取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等有效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来看,对照《决议》要求和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生态优先的理念尚未真正普及,思想认识不够统一。生产方式未有效改变,全社会还未很好地转到全过程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还存在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新污染产生的控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共建意识还不强,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态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看,全市河网20个站位2007年9月份的水质监测结果中,五类及劣五类水质达18个,占90%,无水功能达标站位,水质与生态市建设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污染治理方面看,城区水环境质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城河治理的进度不快,虞波江、浒山江上游油污染等整治工作还未实质性启动;饮用水源地上游村庄和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库水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村公厕、户厕改造进展不快,下步工作量还相当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从生态保护方面看,乱采滥挖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现象仍有存在;饮用水源地等自然保护区的有些项目的开发缺少科学论证,与《决议》提出的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组织力量较为薄弱。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牵涉建设、水利、农业、城管等20多个部门及各镇(街道),但由于生态办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单靠生态办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去考核、检查、督查,力量比较单薄,工作往往只是汇总各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监督力度不足,效果不是很好。同时,环保部门自身力量也不足,基层环保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就目前日趋繁重的环保执法任务而言,基层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思想认识。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树立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市人大决议,自觉把生态市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作为全面创新发展模式、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来抓,使全市上下形成上下联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态势。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共建生态市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好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保护计划、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决策、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继续推进基层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要通过集中培训、先进典型引路、环保违法案件警示等形式,引导经营者增强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的责任意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生态办统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规划。从生态市创建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各镇(街道)的生态建设规划,使我市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更符合慈溪实际。在此基础上,着重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使规划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生态市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建设生态市的必要条件。要在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功。当前,要着力抓好城河治理,尽早出台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尽快实施对虞波江等城区重点河道的治理,促进城区河道的环通;加快引入河道补给水源,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抓紧完善城区截污管网网络,推进支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加快教场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加紧出台浒山江及虞波江上游的横河镇轴承园区油污染等区域性污染治理方案并付诸实施,加强对重污染企业、三产行业等污水排放的监管,逐步消除城区主要污染源。要加快城中村整治改造的力度,改变城中村脏、乱、差和污染的环境面貌,切实提升城市品位。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重污染行业和区域性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杭州湾新区漂印染生产基地和电镀中心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企业内部集污治污设施,高标准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整合整治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所有重污染行业的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铜熔炼、废塑料加工、豆制品、小印花、小餐饮行业和小畜禽养殖等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三小”、“十五小”行业的打击力度。抓紧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编制完成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并付诸实施。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对镇级截污管网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尤其是要提高市财政投入比例,尽早完成各镇(街道)工业区块和建成区的截污管网建设,明显提升全市污水接管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发展绿色、

无公害、有机农业。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注重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

七是要进一步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态旅游。加快推进杭州湾滨海旅游区开发,尽早完成达蓬山文化旅游区、五磊山风景区、伏龙山文化旅游区建设,着力培育好以沿杭州湾为主体的滨海休闲旅游业,提升生态旅游业品位。编制出台慈溪市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名录,注重生态承载力的有效管理,合理控制游客数量,大力提升旅游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农家乐”旅游的规范和有序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八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议要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规划,严格执行重点企业排污公告、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环境质量公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业项目环保“三同时”等制度,尽早建立排污许可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手段,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行IS014000认证和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完善全社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九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充实生态建设和环保管理力量,促进基层环保网络建设,重视环保执法现代化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需要。加快制订好市、镇、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宗旨意识和生态意识,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十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考核。鉴于生态市建设区域面积大,镇(街道)村基数多,创建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建议加强对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生态市建设的工作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考核责任,提高绩效考核的针对性;严格执行生态市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以市政府名义对生态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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