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犯罪中止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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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的中止

论共同犯罪的中止

论共同犯罪的中止摘要:共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中的特殊形态和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的结合,从而对这个结合物的认定、处理亦相当复杂。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是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理论问题,在我国的刑法中至今没有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规定,尤其在有效性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理论界的观点也众说纷纭,致使在刑事司法中法官对共同犯罪中止形态的理解也不同,从而使得在适用法律时没有标准可参照。

本文将会对共犯中止有效性进行论述,以此来完善我国关于共犯中止理论,为共犯中止认定提供可参考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共同犯罪;中止;有效性;缺陷;建议On the discontinuance of Joint CrimeAbstract:Joint crime is the combination what is the special form which is the structure of the constitution of crime and the special form in the process of committing a crime.Thus the recognition,treatment of this combination is also quietly complex.Joint crim is a theoretical problem that law and judicial practice circle concern, in our country's criminal law has no regulation about joint crime up to now,especially in the effectiveness there is a big controversy,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are not same,this situation ca-use that the criminal justice judge on joint crime patterns have different understandings,so there is no standard reference when the criminal justice judge uses the law.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Joint crime to improve our country's theory about the Joint crime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value of the theory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Joint crime.Key Words: common crime;suspension ;effectiveness; defect; advice共同犯罪是犯罪结构中的特殊形态,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过程中的特殊形态,当这两种特殊的犯罪形态交织在一起时便呈现出相当的复杂性。

单位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单位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单位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代企业机构日益庞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管理层次逐渐多元化,因此对企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同时,不法分子利用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和管理层次分明的特点,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而这些活动往往涉及到多个层次、多个部门、多个人员,构成了单位共同犯罪。

单位共同犯罪不仅严重破坏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正常秩序,还使得行为人分散责任、难以追诉,给司法机关的打击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因此对单位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犯罪责任等方面的研究,深入探讨单位共同犯罪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旨在提供参考和借鉴,为我国单位共同犯罪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本文将围绕单位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标准、犯罪责任等方面进行研究,集中探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单位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 单位共同犯罪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3. 单位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其问题;4. 未来我国单位共同犯罪的发展趋势和对策。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结合惯例和现实案例来分析与探讨此类问题,力求全面、准确地探讨这一热点问题。

四、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单位共同犯罪的问题一直备受研究者的关注,各界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和回答。

经过对单位共同犯罪的系统研究,可以理清其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矛盾和不足之处,进而完善和发展单位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升司法机关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打击效率和水平。

2.实践意义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深入研究,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掌握应对的策略,促进司法机关合理、有效地打击单位共同犯罪,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通过本文进行深入学习和了解,加强管理,提高企业成效。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
摘要:法律作为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武器,法律的制定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够稳定社会运行,维护社会的和谐。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法是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刑法中的各项法律制度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极为巨大的,尤其是刑法中对于各种犯罪问题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的刑法中,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是近几年来一直备受各界学者争议的问题,对于犯罪中止的认定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其标准一直不统一,人们对其的观点也各不相同。所以本文就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笔者的见解。
一、犯罪中止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在进行认定时,其焦点主要集中在犯罪行为人的中止犯罪行为上,对其终止犯罪行为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到审判和制度的实施。对中止犯罪行为的认定主要集中在时间性、自动性和客观性上,从这三个特征出发,就能够对中止犯罪行为进行比较科学的认定,而具体的认定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共同正犯的犯罪中止
参考文献:
[1]吴真文,徐宁.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39(04):95-97.
[2]金玄.浅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J].法制博览,2018(06):85-86.
[3]张议月.共同犯罪中止的相关完善建议[J].法制博览,2015(21):248.
关键词:共同犯罪;犯罪中止;认定;建议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共同犯罪,另一个是犯罪中止,共同犯罪,顾名思义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共同进行犯罪行为,而犯罪中止的概念则比较复杂,指的是在犯罪行为执行的过程中,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人员出于自身意愿而选择放弃犯罪的情况,同时该犯罪行为也没有引发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止犯罪的人员就必须要采取特殊的态度和措施。其中,对于犯罪中止的相关认定和立法,社会各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这对于法律的实施和社会和谐十分不利。因此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必须要加强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的研究。

《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7900字》

《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7900字》

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目录1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说 (2)1.1共同犯罪的概念类型 (2)1.1.1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念 (2)1.1.2 共同犯罪中止的类型 (2)1.2 共同犯罪中止的特点 (3)1.2.1 共同犯罪的特点 (3)1.2.2 犯罪中止的特点 (3)1.2.3 共同犯罪中止是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的交织 (3)2 共同犯罪中止的理论及评析 (3)2.1 欧陆法系国家共同犯罪中止的理论及评析 (3)2.1.1 客观主义理论及评析 (3)2.1.2 主观主义理论及评析 (3)2.1.3 折中主义理论及评析 (4)2.2 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的理论及评析 (4)2.1.1 整体中止论及评析 (4)2.1.2 个别中止论及评析 (4)2.1.3 因果关系说及评析 (4)2.1.4 行为解体论及评析 (5)2.1.5 非主犯能力范围论及评析 (5)2.1.6 原因力论及评析 (5)2.3 共犯脱离说 (5)3 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及认定 (6)3.1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 (6)3.1.1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的一般条件 (6)3.1.2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的具体条件 (6)3.2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 (7)3.2.1 共同犯罪中止的分类认定 (7)3.2.2 共同犯罪中止特殊情形 (8)4 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的立法完善 (10)4.1 立法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0)4.2 立法完善的建议 (10)参考文献 (11)1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说1.1共同犯罪的概念类型1.1.1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念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定义揭示了共同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首先,主体要件:必须是二人以上,且必须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其次,主观要件:故意,即犯罪主体之间必须有意思联络。

明确排出了共同过失犯罪;最后,客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所谓的犯罪中止,在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中明确的对其下了定义: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对合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对合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对合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题目:对合犯问题研究
摘要:合犯是刑法中的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指多人共同实施犯罪
行为的情况。

对于合犯问题的研究,是刑法学者一直研究的重点。

本文
将从合犯的概念、种类和构成要件、刑责划分、证明等方面进行探究。

关键词:合犯、共同实施、构成要件、刑责划分、证明
一、合犯的概念
合犯是指两个或以上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构成同一犯罪事实的情况。

合犯不同于单独犯罪,其性质更为复杂,需要探讨其构成要件、刑
责划分等问题。

二、合犯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合犯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共同犯罪,即几个人在同一犯罪行为中
各自负有一定的领域,并在犯罪行为中互相协助完成犯罪;二是从犯,
即几个人中只有部分人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其他人为辅助或协助者。

合犯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行为、意图、共同犯意和协同行为。

三、合犯的刑责划分
合犯的刑责划分是刑法中的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共
同犯罪的情况,犯罪人均应负责;对于从犯的情况,则要探讨从犯的辅
助作用和主观恶性程度等因素进行刑责的分配。

四、合犯的证明
合犯的证明是刑事诉讼中的关键问题。

在证明合犯时,需要掌握相
关的材料和证据,把握证据的证明力度,并结合犯罪人当场的供述、陈
述等资料予以论证,为合犯的依法定罪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总之,合犯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在实践中也经常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仅对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希望对刑法学研究者们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2005年3⽉23⽇晚,段某伙同曾某、陈某、袁某持⼑前去寻找以前结怨的邱某报复末成。

次⽇,邱某托⼈打来电话约定双⽅在县城⼀店内和解。

当晚7时许,段某、陈某、曾某、袁某四⼈各带⼀把西⽠⼑前往。

在快到店门⼝时,邱某刚好从店⾥出来,段某见状⾛开到⼀边,陈某、曾某、袁某三⼈则持⼑上前追砍邱某,邱当即被砍倒,后经送医院抢救⽆效死亡。

[分歧]如何认定本案段某⾃动退出共同犯罪的性质问题?法院办案⼈员在处理时产⽣两种分歧意见:⼀种观点认为段某的⾏为构成犯罪中⽌,理由是:⼀、段某主观上具有中⽌犯罪的决意。

即⾏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段某在客观上并末实施犯罪⾏为。

段某虽然和同案犯⼀起去了作案现场,但并末动⼿。

案件⼀死⼀伤的后果系同案犯所为,与段某⽆关。

另⼀种观点则认为,段某的⾏为已构成犯罪既遂。

段某携⼑与同案犯⼀起前往现场,作案意图明显。

虽然⼀死⼀伤的损害结果不是段某亲⼿所为,但在共同犯罪中仅有个⼈中⽌犯罪⾏为,⽽末采取有效措施制⽌其他⼈的犯罪⾏为,致使损害后果发⽣的,仍属于犯罪既遂。

[评析]笔者赞成第⼆种意见,段某的⾏为属犯罪既遂。

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动放弃犯罪或者⾃动有效防⽌犯罪结果发⽣的,是犯罪中⽌”。

因此,构成犯罪中⽌应符合“三性”特征:即主动性、适时性和有效性。

主动性是指⾏为⼈中⽌犯罪的⾏为是其主观意志的体现,不是在外⼒的强迫下所为,即使客观上存在可以继续作案的情形也未实施;适时性是指中⽌⾏为发⽣在案件发⽣过程中,如果犯罪已经完成,犯罪结果已经发⽣,才停⽌犯罪⾏为的实施,就不能构成犯罪中⽌;有效性是指⾏为⼈仅消极地停⽌犯罪⾏为还不够,还必须有效地防⽌犯罪结果的发⽣才能构成犯罪中⽌,犯罪结果已经发⽣的也就不存在犯罪的中⽌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单个犯罪⾏为的犯罪中⽌问题较容易认定,共同犯罪则较复杂,有别于单独犯罪。

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摘要:在当前社会,共同犯罪现象日渐严重,其中一些犯罪行为更是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共同犯罪行为的刑法问题需要引起社会和立法者的高度重视。

因此,本文将从法律和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进行了研究。

具体来说,本文将分析共同犯罪的类型,以及犯罪的性质和影响;接着探讨共同犯罪的刑法责任和刑罚问题,并会讨论不同类型的共同犯罪对刑罚程度的影响;最后,本文将探讨社会因素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刑罚问题的影响,包括教育、文化、经济、家庭等因素。

关键词:共同犯罪、刑法责任、刑罚问题、社会因素一、研究背景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以上一起犯罪的行为,例如抢劫、盗窃、贩卖毒品、贪污等,是当前犯罪现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尤其是在新型犯罪领域,如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环保犯罪等,共同犯罪现象更加普遍。

这些行为不仅会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还会对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如何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参与者进行有效的刑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共同犯罪的刑罚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分析共同犯罪的种类、性质和影响,并探讨共同犯罪行为的刑法责任和刑罚问题。

同时,本文将进一步探讨不同类型的共同犯罪对刑罚程度的影响,以及社会因素对共同犯罪的影响,为相关法律和立法者提供参考建议。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进行分析。

文献研究法将会搜集相关法律文献和学术资料,从中寻找共同犯罪的种类、性质、刑法责任和刑罚问题等信息;案例研究法将会选取几个具体案例,分析犯罪行为及其参与者的情况,找出刑法责任和刑罚问题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四、论文结构本文将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绪论部分将介绍共同犯罪的背景和研究目的。

正文部分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共同犯罪的类型、性质和影响(2)共同犯罪的刑法责任和刑罚问题(3)不同类型的共同犯罪对刑罚程度的影响(4)社会因素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刑罚问题的影响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开题报告】论共同犯罪的构成

【开题报告】论共同犯罪的构成

【开题报告】论共同犯罪的构成开题报告法学论共同犯罪的构成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共同犯罪在我国来说,是刑法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犯罪类型了。

因此,共同犯罪对于刑法研究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共同犯罪是犯罪最基本的一种形态了。

中国自古以来就对共同犯罪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从刑事立法的角度上来看,一部刑法典制订的水平和价值往往体现在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是否科学、完备。

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共同犯罪的构成的界定对于打击、惩罚和预防犯罪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尤其是在最近几年,学术界对于犯罪的构成究竟是采用三要件说,还是四要件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论。

对于法学教育,采用四要件说对于教学和学习都有很大的好处,从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来分析犯罪的构成可以说比起三要件来说简单许多。

虽然,对于简单的问题,在结果上两者可能会得出一样的结论,但是,在面对特殊的问题时,选择不同的方法去分析犯罪成立与否,得出的答案很有可能就是完全相反的。

犯罪构成的认定是认定犯罪的基础,那么对于共同犯罪的构成问题,选择三要件说还是四要件说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其中所呈现出来的问题是很值得研究和探讨的。

除此之外,我国对于共同犯罪认定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性质,特别是对于犯罪份子的定罪量刑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比方说,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罪刑相对来说会轻一些,胁从犯则更不必说了。

另外,共同犯罪中的既遂、未遂、犯罪中止等问题同样对于犯罪的惩处有着重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的构成的研究在整个刑事立法、司法,乃至执行都有着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含论文提纲)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共同犯罪的构成,即既要研究共同犯罪的问题,同时也必须研究犯罪构成的问题。

可以说这两点是本文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此外,犯罪的停止形态也是犯罪学里极其重要的内容。

特别是对于共同犯罪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在文章的后半部分着重说明共同犯罪中既遂、未遂、中止等状态。

文章的最后阐述共同犯罪的量刑问题,主从犯之间由于主观恶性,或者客观手段不同,量刑的轻重也就不同。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在我国的刑法领域中,共同犯罪中止理论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

共同犯罪的中止相较于单独犯罪的中止,具有更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其认定和处理直接关系到刑法的公正与合理。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念,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明确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以及犯罪中止的有效性。

共同犯罪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的犯罪整体。

在这种情况下,一人的行为不仅影响自己的罪责,也可能影响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罪责认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中完全忽视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规定相对较为原则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认定上的困难和争议。

例如,部分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表示放弃犯罪,但未能有效阻止其他共犯继续犯罪或者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其是否能成立犯罪中止?又如,在共同犯罪中,不同共犯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对于中止的认定标准是否应当有所区别?为了更准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止,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考察犯罪人的主观意志。

即犯罪人是否真正出于自己的意愿决定放弃犯罪,并且这种放弃的意愿是坚定的、彻底的。

如果只是因为外部的暂时障碍或者恐惧刑罚等原因而暂时停止犯罪,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其次,要关注犯罪人的客观行为。

对于自动放弃犯罪的,要考察其是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阻止犯罪的继续进行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如果只是消极地不作为,一般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在共同犯罪中,不同共犯的中止条件应当有所区别。

对于主犯,由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对犯罪的完成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因此其中止犯罪的条件应当更为严格。

主犯不仅要自己放弃犯罪,还应当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继续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从犯和胁从犯,由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对犯罪的完成影响力较弱,因此其只要能够真诚地放弃犯罪,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阻止犯罪的继续进行,即使未能完全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定为犯罪中止。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其完善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共同犯罪中止理论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课题。

共同犯罪中的中止形态,不仅涉及到多个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还关系到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准确评价和处罚。

共同犯罪中止的概念,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

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犯罪人的“自动性”和“有效性”。

所谓“自动性”,是指犯罪人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决定放弃犯罪;“有效性”则要求犯罪人的放弃行为必须能够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防止犯罪行为的既遂。

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规定相对较为原则性,在实践中,对于如何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中止形态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困惑。

例如,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想要中止犯罪,但其他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并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下,中止犯罪的人的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犯罪中止?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共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和判断标准。

共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具备共同犯罪的前提。

这意味着犯罪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

其次,中止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阶段、实行阶段以及犯罪结果发生之前。

再者,中止行为必须具有“自动性”。

这是判断共同犯罪中止的关键因素之一。

犯罪人的放弃行为应当是出于其自身的意志,而非受到外部强制或者无法抗拒的原因。

最后,中止行为必须具有“有效性”。

即中止行为能够切实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防止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

然而,在实际案例中,对于这些构成要件的认定往往并非一帆风顺。

例如,对于“自动性”的判断,有时犯罪人可能会声称自己是因为害怕被抓获或者出于其他外在压力而放弃犯罪,但实际上其内心仍然具有犯罪的意图。

这就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供述、行为表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

对于“有效性”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论共同犯罪中实行犯的中止

论共同犯罪中实行犯的中止

论共同犯罪中实行犯的中止摘要:就犯罪中止而言,我国通说认为,必须具备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三个要件。

这不仅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符,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

本文拟就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的认定问题,结合犯罪中止的相关理论和规定,全面考察共同犯罪的理论和实践,以期得出合理论断从而为我国的刑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犯罪中止;共同犯罪;实行行为;共同实行犯的中止共同犯罪中止是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的结合,由于法律对共同犯罪中止没有特别规定,因此共同犯罪的中止也要满足以上条件。

但共同犯罪有其特殊性,在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对共同犯罪的特性要给予特别考虑。

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实行行为是直接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对故意内容的实现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又是共同犯罪中极为活跃的因素。

犯罪中止中“有效性”这一要件在评价实行犯中止时因其过分强调共同犯罪的整体性特征,从而对实行犯为脱离共同犯罪关系而做的努力行为给予不公正评价而忽略其积极意义。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共同犯罪的中止没有特别规定,仅仅规定了单独犯罪的中止,可见,单独犯罪的中止是适用于共同犯罪中止的问题的。

犯罪中止概念是研究共犯的中止问题时不容回避的一个前置性问题。

因此,在对共犯的中止问题进行研究之前,对其下一个定义是颇为必要的。

关于犯罪中止各国立法上存在着两种规定:一是不直接规定,而是通过规定未遂犯来凸显犯罪中止既不为罪也不可罚如法国刑法典规定:“已着手实行犯罪,仅仅由于罪犯意志以外的情事而中止或未能得逞,即构成犯罪未遂。

”即法国刑法典中没有犯罪中止的。

但从其犯罪未遂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自己的意志而中止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形。

二是直接规定,如我国《刑法》第24 条第 1 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开题报告共同犯罪开题报告引言: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策划、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的情况。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共同犯罪的案例,例如抢劫、贩毒等。

共同犯罪不仅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还对法治和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探讨共同犯罪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以期对共同犯罪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共同犯罪的原因1. 社会背景因素社会背景因素是共同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社会不公平、贫富差距扩大、教育资源不平衡等问题,使得一些人陷入困境,缺乏合法的生存途径。

这种社会背景下,一些人可能选择与他人合谋犯罪,以解决经济困境或满足物质欲望。

2. 人际关系因素人际关系因素也是共同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们的行为往往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和引导。

在一些犯罪团伙中,个体可能被迫或被引诱参与犯罪活动,形成了一种互相勾结的关系。

此外,个体的亲友关系、社交圈子等也会对其参与共同犯罪产生影响。

二、共同犯罪的影响1. 法律秩序受损共同犯罪的存在对法律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犯罪团伙的存在使得犯罪活动更加隐蔽、危害更大,给执法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同时,共同犯罪也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

2. 社会安全受威胁共同犯罪的存在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一方面,犯罪团伙的存在使得社会治安恶化,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另一方面,共同犯罪的高发地区往往成为社会的“黑区”,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三、应对共同犯罪的措施1. 加强社会教育加强社会教育是预防共同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减少参与犯罪的动机和可能性。

此外,加强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也能够降低一些人陷入犯罪的风险。

2. 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是打击共同犯罪的关键。

执法机构需要加强合作,加大对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

共同犯罪中若干问题的探析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中若干问题的探析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中若干问题的探析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缘由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犯罪的形式和手段也随之不断变化。

在当前社会中,共同犯罪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

共同犯罪具有明显的特点,即犯罪团伙中成
员之间存在某种联合关系,共同实施犯罪活动,从而使得罪行更加难以侦破。

同时,
共同犯罪还涉及到许多法律、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共同犯罪中若干问题的探析,明确共同犯罪的特点和危害,分析共同犯罪的原因和影响,探讨共同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对策,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处理
此类案件提供思路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
1. 共同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2. 共同犯罪的危害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3. 共同犯罪的原因和形成机制。

4. 共同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对策。

5.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四、研究方法
本文将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实证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通过调研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比较不同案例的共同点和差异性,从而探讨共同犯罪的本质特征和规律。

五、预期结果
通过对共同犯罪中若干问题的分析研究,本文预计得出以下结论:
1. 共同犯罪具有明显的特点和危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

2. 共同犯罪的形成机制较为复杂,既受个体因素影响,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

3. 要有效预防和打击共同犯罪,需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4.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可以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启示和借鉴。

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共同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形式,多数情况下一个罪犯不够完成犯罪行为的所需行为,必须借助其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

而共同犯罪所涉及到的人数可能会较多,对案件的处理和审理也会带来一定的困难。

然而,在共同犯罪中,法律上存在着认识错误的问题,给案件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认识错误是指犯罪人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认为其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因此可能会在策划共同犯罪的过程中出现认识错误问题。

因此,对于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完善我国刑法,同时也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探讨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问题,探讨认识错误出现的原因、特点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为完善我国刑法以及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建议。

三、研究内容
1. 认识错误的定义及表现方式;
2. 认识错误的原因及特点;
3. 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案例分析;
4. 共同犯罪中认识错误处理的具体方式;
5. 认识错误的防范措施。

四、研究方法
1. 文献资料法:收集相关资料,深入研究认识错误的定义、表现方式、案例分析等方面;
2. 个案调查法:选择一定数量的共同犯罪案件,深入分析案件中是否存在认识错误问题,从而挖掘认识错误的特点和原因;
3. 组织专家座谈: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座谈研讨,讨论共同犯罪案件中认识错误的处理方式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意义
本研究可以为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也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同时,本研究还可以为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研究参考和借鉴。

工作报告之论共同犯罪开题报告

工作报告之论共同犯罪开题报告

论共同犯罪开题报告【篇一:开题报告片面共犯贾金华】试论片面共犯若干问题选题目的和意义在我国,片面共犯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在片面共犯的成立、犯罪构成、基本类型、定罪处罚等方面。

理论界对上述问题也存在诸多争论,因此,研究片面共犯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厘清片面共犯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有利于我们解决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犯罪的定罪量刑,有利于解决该方面的社会矛盾。

因此笔者在此做一尝试,对片面共犯制度在理论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国内研究现状片面共犯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术语,用以概括行为人单方面故意实施共同犯罪,并暗中加功于他人,但他人并不知情的情形,为资产阶级刑法学家所首创。

国内目前对片面共犯的成立、构成要件、成立范围、对片面共犯的处罚问题等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鞠国丹——《论片面共犯》作者观点:首先,对于片面共犯是否存在的问题上,作者持肯定的观点。

认为,暗中故意帮助别人实施故意犯罪,被帮助者虽不知情,但帮助者不仅与他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且有共同犯罪的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按照片面共犯处,比较适宜。

其次,对于片面共犯的范围,认为只有片面帮助犯(从犯)才能成立。

最后,对于片面共犯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问题,认为,片面共犯是暗中实施的帮助行为,并非是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独立犯罪行为,当其所实施的帮助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时,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按照其社会危害性、责任大小、罪行轻重等情节,按片面共犯的从犯论处。

2.吴昆荣——《片面共犯》作者观点:在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争议上,认为,应该按照共同犯罪来加以处罚,并且提出我国刑法承认片面共犯存在的依据和理由。

对于片面共犯成立的范围问题,赞成成立片面帮助犯、片面实行犯和片面教唆犯,由于其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进行规范,似乎有点牵强,但是作者认为有其成立的理论价值和实践需要,故建议修正刑法,直接对片面共犯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

贪污罪共同犯罪研究的开题报告

贪污罪共同犯罪研究的开题报告

贪污罪共同犯罪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在当前社会,贪污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违法犯罪成为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

贪污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除了个人犯罪行为,还涉及到了企业、政府机构等多种机构和人员。

因此,贪污罪共同犯罪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合法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相对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而贪污现象的出现会对市场经济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

另外,由于贪污罪犯中贪污金额较大的多为集体性贪污案件,而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也就导致了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出现。

共同犯罪的存在会给司法机关审判造成一定难度,同时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共同犯罪的研究对于司法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对贪污罪共同犯罪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究,其中包括以下研究内容:1.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定义及特征分析。

对贪污罪共同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分析其特征,进而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基础。

2.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形成原因分析。

从个人、组织等多个层面分析探究贪污罪共同犯罪形成的原因。

3.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判定标准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探究共同犯罪的判定标准以及共同犯罪中的法律责任问题,加深对共同犯罪的理解和认识。

4.贪污罪共同犯罪案例分析。

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深入探究共同犯罪案例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作用和责任。

5.贪污罪共同犯罪防范措施研究。

介绍防范共同犯罪的措施和方法,从源头上减少贪污案件的发生,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三、研究方法研究本课题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献分析法对国内外已有的有关贪污罪共同犯罪的法律条文,刑事判例、理论研究等文献进行分析比较。

2.案例分析法选取一些典型的贪污罪共同犯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审判的过程,为后续的分析研究提供案例支持。

3.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的形式调查其对于贪污现象和共同犯罪问题的认识,以获得大众的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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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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