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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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
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县域科技创新项目和面上项目四类。绩效目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50项,开发新产品80个,培育科技型企业40家,形成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登记成果150项。
一、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21年4月—2024年3月。
(四)支持方向与重点。
针对我省现代农业“10+3”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少、前瞻性技术储备不够、解决瓶颈问题的核心技术不多等问题,瞄准现代种业、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聚焦良种规模化高效繁育、作物轻简高效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高附加值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机装备、农业高效用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土壤污染防控、智能化农业生产等关键技术问题,支持优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取得一批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性成果,提升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五)考核指标。
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1项,形成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登记成果、获奖成果
等知识产权2项(个)以上。
(四)有关要求。
1.由在四川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并提供相应附件。
2.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1项(含扩权县),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申报各不超过4项,其他中央在川、省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申报各不超过2项。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须提供牵头申报单位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二、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按照重大、重点、一般和平台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平台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重大、重点、一般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21年4月—2024年3月。平台项目执行期1年,起止时间2021年4月—2022年3月。
(四)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学研协同开展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重点在优质农畜新品种(配套系)引进与选育、绿色高效安全生产、主要病虫害防控、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产品开发及现代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实现技术突破,构建技术体系,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在园区中的示范应用,集成转化农业科技成果,
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搭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打造特色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支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开发全省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平台。
(五)考核指标。
1.重大项目。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2个以上,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8项以上,开发新产品5—7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15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示范基地3个以上,集聚和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2个以上,形成知识产权15项以上,带动园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30%以上,园区内农民年均增收较园区外提高20%以上。
2.重点项目。培育优势特色产业1个,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3—5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10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示范基地2个,集聚和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平台2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1个,形成知识产权10项以上,园区内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园区外提高20%以上,园区内农民年均增收较园区外提高15%以上。
3.一般项目。培育优势特色产业1个,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3—5项,开发新产品2—3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5—8项,建成可复制推广的产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集聚和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平台1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1个,形成知识产权5项以上,园区内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园区外提高15%以上,园区内农民年均增收较园区外提高10%以上。
4.平台项目。建立竞争激励和动态调整的园区管理机制,开发全省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平台并编制年度报告;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平台、高新技术向园区聚集,面向园区管理服务人员、创新创业主体等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交流对接活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全省园区创新服务体系。
(六)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园区提档升级,重点项目支持国家农业科
技园区提质增效,一般项目支持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培育园区(综合评估优秀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平台项目支持园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由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公司、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公司申报,按照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平台搭建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统筹组织,每个园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平台项目由省级园区管理服务机构申报,拟支持1项。
3.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必须联合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申报,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目标。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园区创新项目”。
4.重大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重点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一般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平台项目自筹经费不作要求。须提供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三、重点研发计划县域科技创新项目
(一)产业技术创新示范项目。
1.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2.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3.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21年4月—2024年3月。
4.支持方向与重点。
针对“川字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高端产品少、产业链不长、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聚焦我省现代农业“10+3”产业,重点支持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及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