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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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煤矿HSE部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煤矿根据安全标准化要求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手册中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分别制订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资金有保障。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重大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

一、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

2、负责落实各系统、各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及行为规范;

3、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各系统、各岗位对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安才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表1)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表2-1)

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门计划投入

瓦斯

1、应建立

完善瓦斯管理

制度并应:

(1)明确

瓦斯防治责

任,并细化分

解落实到各个

岗位;

(2)根据

井下条件的变

化,不断改进

和加强瓦斯治

理的各项措

施;

(3)严格

制度的贯彻与

落实,实行群

防群治。

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通风

网络简单,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有困

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

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并

严格执行。)

(2)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

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

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密闭和风

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

动关闭,风门设置闭锁装置。

(3)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

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

(4)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

动切换功能,巷道内安设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

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5)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

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

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在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

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

准备工作。

(6)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

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

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

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无计划停风停电:①主扇因停电停转时,

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

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全等部门汇报。

②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

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巷口栅栏、

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③人员在撤出工作面

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

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2、对主通风机的管理:

(1)机电队加强对主通风机的维修和管理,保

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

(2)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

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

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电顺序是:

先工作面,后局部通风机;先低压,后高压;停

电后,开关必须打到零位),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

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

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总工程师

通风科

瓦检队

20万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表2-2)

瓦斯

2、应强化

瓦斯检测,并

应确保:

(1)有瓦

斯检测专门机

构,且人员配

备满足要求;

(2)每年

对矿井瓦斯等

级和二氧化碳

涌出量进行鉴

定;

(3)相关

入井人员按

《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携带

便携式或光学

甲烷检测仪;

(4)瓦斯

检查员严格执

行瓦斯巡回检

查制度,瓦斯

查记录做到井

下牌板、检查

记录手册、瓦

斯台帐三对

口;

(5)瓦斯

检查人员严格

按程序进行交

接班;

(6)瓦斯

检查地点的设

置及检查次数

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

(7)每日

按程序规范进

行瓦斯情况汇

报。

(5)矿井主扇停电停风,系统风流中瓦斯浓度均

小于0.5%时,可直接启动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如果

瓦斯浓度大于0.5%,应先打开回风防爆门,而后启

动主扇,控制主扇排风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必

要时,提起备用主扇闸门,通过调节闸门提起高度,

利用主扇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瓦斯

(6)只有受停风影响区域内的所有地点的瓦斯

浓度都低于1%时,方可向该区送电,送电顺序是:

先高压,后局部通风机,最后送工作面生产用电。

3、瓦斯管理:

(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

矿井瓦斯管理。

(2)完善瓦斯检查制度。矿设通风系统瓦斯检查

员,负责井下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

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

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

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

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

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

班至少检查三次,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放炮作业,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

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照”

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3)入井人员:矿长、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

通风干部、带班干部、爆破工、井下流动电钳工、

抽水人员、安检员入井时,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

仪,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

度小于1%时,方可作业。

(4)管好用好瓦检仪器,定期进行维修,使其保

证完好使用。

(5)瓦斯超限或涌出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

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

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

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

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

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撤职出人员,进行外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

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

2.0%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

源,进行处理。

(6)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通风

状况和瓦斯浓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须安设瓦斯自

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总工程

通风科

瓦检队

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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