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周报投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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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周报投稿规定
一、稿件要求:
1.新闻稿件要求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文艺稿件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稿件题材、体裁不限,要求语言流畅、简练,严禁抄袭或拼凑他人作品。
2.欢迎使用电子邮件(E-mail)投稿(校报编辑部电子邮箱地址:xbbjb@)。稿件发送给校报编辑部邮箱即可,勿需重复发送给相关版面编辑邮箱。
3.使用E-mail发稿时,图片请以单独附件形式发送,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
4.稿件书写要规范,名字、数字、日期、专业术语、标点等使用要准确。
5.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以及确切的联系方式。如用笔名,请把真实姓名用括号写在文章最后,以便发放稿费或改稿时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
6.由于人力所限,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稿件内容
校报、新闻网不同于校外媒体,应立足于本校,围绕学校当前中心工作,多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信息,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希望广大关注校报和新闻网的通讯员和热心作者能够多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新闻稿件,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院系和基层单位师生员工的生动实践、先进事迹和新鲜经验,多反映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多为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新闻信息,注重实际宣传效果,突出实质性内容。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事实说话。
三、工作流程
1.校报编辑部邮箱收到邮件后,会自动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再次发送或联系校报编辑部(电话:87542701)
2.对于新闻稿件,校报编辑部将首先根据其新闻价值和稿件质量选择性在华中大在线新闻网()发表,然后根据校报工作周期和版面需要择优在校报新闻版面编发。对于文学稿件,将择优在校报副刊版面刊发。
3.一般情况下,每天上午8:00-9:00,下午2:00-3:00(夏季为2:30-3:30)
为稿件处理时段(选稿、编辑、上网)。
4.校报为周报,每周一出版,每周一到周三为下期校报的编辑时间,截稿时间为周三下午5:00。周四、周五为为下期校报的排版、付印时间,请作者根据校报的出版周期及时写稿、投稿。尤其是新闻稿件应注意时效性,文艺稿件可不受时间限制。
四、版面(栏目)设置
校报版面设置:一版为要闻版,主要报道学校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及对学校发展有指导性意义的言论;二版为综合版,主要报道院系和基层单位的重要事件、典型人物和新鲜经验;三版为视点版,主要以通讯、言论和理论文章等形式,深度报道校园中尤其是学生中的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为学生学习、生活、求职等提供指导和借鉴;四版为副刊版,主要刊发师生撰写的反映校园生活、学习和情感的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如评论、小说、诗歌、散文、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等。
五、稿费领取
来稿经校报采用后有酬。请作者在作品见报一周后到校报编辑部(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中心四楼)领取稿费(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7542701)。
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为本报赐稿!
校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