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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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利于民生发展的惠农政策,自政策出台以来,在全国范

围内得到了发凡的推广并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2489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02亿人,参合率为98.7%。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972.5亿元,人均筹资370 .6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2909.2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9.42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0.93亿人次,普通门诊补偿15.2亿人次。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然而这一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使得制度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我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窝铺村为研究对象,调查新农合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我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窝铺村医疗报销改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参合农民、地方政府、国家三分进行资金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其性质实现了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社区统筹保障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福利制度的转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农村由于补偿程序繁琐,补偿地点距离遥远,很多农民都选择放弃补贴,就我们窝铺村而言,由于距离报销的医院:历城区人民医院距离较远,很多村民直接放弃去医院的新农合补贴处兑换补贴,原因大部分是由于每年生病次数有限,花费虽大但补贴金额有限,领取补贴的成本较高,因此很多补贴款并不能真正到达农民手中.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2:由于农民的体检意识薄弱,所以在我们村很多重大疾病一旦确诊,就很难治愈,在指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并不能得到妥善治疗,只能求医于其他去的医院,所以有相当部分的农民,

当真正患有重大疾病时,并不能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而且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因此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由于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并不是十分健全,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贴制度并不是十分了解,在真正的就医过程中很容易就遇到小病大治的情况,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

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农,而且关于报销的盲点居多,即使得到报销也很容易因病致贫.

4: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5: 在我的调查中发现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而且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金额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来说,补贴对于治疗费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所以很大一部分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商业保险.

6、区级的经办机构名称不一。目前区级经办机构名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名称混乱。使得农民当遇到报销的问题时不知该项哪个部门进行咨询.区镇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不足或难以落实。新农合经办机构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每年需要多少工作经费尚无依据,加之县(市)级财政相对困难,大部分县(市)的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或承诺拔付的经费难以兑现,经费的不足制约了新农合工作的正常开展。

7、乡镇经办机构有名无实。新农合工作开展后,乡镇成立了农医所,但工作人员大都由乡镇内部调剂,由计生办、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抽调兼职组成。在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核编中,没有农医所机构、编制及工作经费。由于农医所工作量大、工作面广且服务群体整体素质较低,而工作人员没有固定、经费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之都是抽调人员,本身还承担着其它工作,至使大部分乡镇农医所机构建设落后,出现工作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等情报况。参合住院农民报帐时难以找到报帐员以及报帐时限过长,报帐后帐务处理不及时,参合农民资料微机录入及家庭台帐建立等工作滞后等等问题,严重了影响新农合作的开展。

8、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困难。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尚缺乏法律依据,许多工作只能是行业管理,无法律支撑,缺乏监督力度,加大了监管难度。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大部分县(市)的大病医疗救助是由县民政局开展实施,与新农合的大病统筹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乡镇卫生院是为新农合服务的最主要力量,但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中的软件建设急需解决,人才短缺是困扰基层卫生院发展的关键,也是导致参合病人外流增加参合基金支出的一个原因。

9、起付线与封顶线过低。目前大部分县(市)为扩大受益面,所定的起付线和封顶线都较低,100元左右的起付线让许多农民能承受的几百元诊治费用却得到了补偿,这在当前新农合的起步阶段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增加农民参合意愿,但长此以往则与新农合的“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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