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现场工人未戴安全帽的处罚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施工现场工人未戴安全帽的处罚通知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施工现场工人未戴安全帽的处罚通知
白城宏越路桥公司(一号桥施工队):
鉴于2011年6月1日安全局检查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场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在2011年6月2日下午浇筑箱梁作业过程中发现你施工队中管理人员—王润存未戴安全帽登上搅拌站指挥作业的违规操作行为;考虑安全局检查的整改要求的严肃性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真落实与执行。
经过项目部领导研究、现决定对你施工队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签发单位:吉林省华一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白城桥改造工程01标项目部
签发人:
日期:2011年6月2日
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