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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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统筹衔接、远近结合。从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利用角度,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综合管廊与相关设施的建设时序,适度考虑远期发展需求,预留远景发展空间。
3.2 规划组织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编制中应充分听取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人民防空、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3.3 重点内容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划定综合管廊廊体三维控制线,明确监控中心等设施用地范围。
3.4 规划统筹
3.4.1 新老城区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城区应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编制。
3.4.2 地下空间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做到与地下管线、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衔接,实施地下空间分层管控,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
3.4.3 管线统筹。应结合实际需求、建设条件及综合效益分析,因地制宜将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管线纳入综合管廊。
3.5 规划期限
3 基本要求
3.1 编制原则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3.1.1 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建立相关部门合作和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及管线单位的建设管理要求。
3.1.2 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从城市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及建设时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2.0.2 系统布局system layout。不同类型综合管廊在规划范围内的统筹布局。
2.0.3 三维控制线3D control line。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中确定并应控制的综合管廊平面及竖向位置界线。
2.0.4 附属设施accessorial works。为保障综合管廊本体、内部环境、管线运行和人员安全,配套建设的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和标识等设施。
3 根据城市近期发展需求,如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轨道交通建设、道路新改扩建、地下管线新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确定综合管廊近期建设方案。
4.1.4 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现状及规划管线情况,并征求管线单位意见,进行入廊管线分析。
4.1.5 结合入廊管线分析,优化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方案,确定综合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重要节点、监控中心及各类口部、附属设施、安全及防灾、建设时序、投资估算等规划内容。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形成干、支、缆线综合管廊建设体系,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来自百度文库4.1.6 提出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体技术路线如图4-1所示。
图4-1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4.2 现状调查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注重现状调查。现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相关单位调研以及规划区域实地踏勘。
4.2.1 资料收集。主要收集以下资料:
1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各类管线专项规划,以及道路、地下空间、轨道交通、人民防空等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1.0.3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各类工程管线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综合管廊体系utility tunnelsystem。地下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是由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综合管廊组成的多级网络衔接的系统。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期限应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一致,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重要地下管线规划的修编及时调整。
3.6 规划范围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范围应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保持一致。
4 规划
4.1 技术路线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可遵循以下技术路线:
4.1.1 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4.1.2 开展现状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相关单位调研、现场踏勘等,了解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及需求。
4.1.3 确定系统布局方案。主要包括:
1 根据规划建设区现状、用地规划、各类管线专项规划、道路规划、地下空间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等,拟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初始方案。
2 对相关道路、城市开放空间、地下空间的可利用条件进行分析,并与各类管线专项规划相协调,分析系统布局初始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方案,提出相关专项规划调整建议。
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等。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2 规划组织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编制中应充分听取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人民防空、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3.3 重点内容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划定综合管廊廊体三维控制线,明确监控中心等设施用地范围。
3.4 规划统筹
3.4.1 新老城区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城区应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编制。
3.4.2 地下空间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做到与地下管线、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衔接,实施地下空间分层管控,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
3.4.3 管线统筹。应结合实际需求、建设条件及综合效益分析,因地制宜将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管线纳入综合管廊。
3.5 规划期限
3 基本要求
3.1 编制原则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3.1.1 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建立相关部门合作和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及管线单位的建设管理要求。
3.1.2 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从城市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及建设时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2.0.2 系统布局system layout。不同类型综合管廊在规划范围内的统筹布局。
2.0.3 三维控制线3D control line。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中确定并应控制的综合管廊平面及竖向位置界线。
2.0.4 附属设施accessorial works。为保障综合管廊本体、内部环境、管线运行和人员安全,配套建设的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和标识等设施。
3 根据城市近期发展需求,如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轨道交通建设、道路新改扩建、地下管线新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确定综合管廊近期建设方案。
4.1.4 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现状及规划管线情况,并征求管线单位意见,进行入廊管线分析。
4.1.5 结合入廊管线分析,优化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方案,确定综合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重要节点、监控中心及各类口部、附属设施、安全及防灾、建设时序、投资估算等规划内容。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形成干、支、缆线综合管廊建设体系,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来自百度文库4.1.6 提出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体技术路线如图4-1所示。
图4-1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4.2 现状调查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注重现状调查。现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相关单位调研以及规划区域实地踏勘。
4.2.1 资料收集。主要收集以下资料:
1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各类管线专项规划,以及道路、地下空间、轨道交通、人民防空等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1.0.3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各类工程管线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综合管廊体系utility tunnelsystem。地下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是由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综合管廊组成的多级网络衔接的系统。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期限应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一致,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重要地下管线规划的修编及时调整。
3.6 规划范围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范围应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保持一致。
4 规划
4.1 技术路线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可遵循以下技术路线:
4.1.1 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4.1.2 开展现状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相关单位调研、现场踏勘等,了解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及需求。
4.1.3 确定系统布局方案。主要包括:
1 根据规划建设区现状、用地规划、各类管线专项规划、道路规划、地下空间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等,拟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初始方案。
2 对相关道路、城市开放空间、地下空间的可利用条件进行分析,并与各类管线专项规划相协调,分析系统布局初始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方案,提出相关专项规划调整建议。
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等。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