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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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 是干 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各子、分公司要根据修订后的办 法,结合实际,抓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本办法下发前,已按有关 规定审核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二〇 一〇 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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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 规范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 依据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 、 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的精神, 结合股份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 关档案、 保密的法律、 法规和制度, 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第三条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
股份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
负责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干部人事部门 集中统一管理, 同时接受上一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 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凡有干部人事任免权的,对干
部人事档案应实行集中管理。 没有干部任免权或不具备保管干部 人事档案条件的,其档案可由上一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管理。 第五条 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的干部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以加强自身的档案管理,并做好本 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管理干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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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700 卷左右、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管 理人员。 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700 卷以下、 无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 要配备专职或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三章 第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各级干部人事部门对所管理的干部都要建立干部
人事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