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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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利用其收房团队,通过邮箱、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为甲方推荐房屋,甲方挑选乙方推荐的房屋进行托管服务。

二、甲方在为乙方推荐的房屋提供托管服务期间,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作为日常运营合作商,负责运营推荐的房屋。

第二条费用结算

一、收房服务费

1、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屋推荐的服务费,费用为每套房的半个月租金,租金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收房确认时间为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房屋所有权人正式签订《房屋托管合同》之日,以《房屋托管合同》上签署日期为准。

二、空置期延长奖励金

1、空置期确认时间为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房屋所有权人正式签订《房屋托管合同》之日,以《房屋托管合同》上签署日期为准。

2、收房的基础空置期为n+1个月,即空置期内,无需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租金,其中n为租房年限(以合同约定的年限为准)。其中第一年空置两个月,以后每年空置一个月。

3、如乙方能为甲方争取到更多空置期,对于增加的月份,甲方将支付每月租金的

30%作为空置期延长奖励金。

4、如乙方能在增加空置期的同时,将所有空置期谈到首年,则奖励金为每月收房租的50%。

三、租金服务费

1、租金服务费的产生时间,为甲方与租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日,以《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日期为准。

2、如乙方为甲方成功推荐房源,且甲方同意将该房源通过乙方平台进行出租,承租方通过乙方平台租赁该房源且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半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乙方的租金服务费。

四、空置期利润

3、空置期利润产生时间为随着房屋被使用的自然产生。

4、如通过乙方平台出租的房屋首年空置期大于两个月,乙方将获得两个月以外剩余空置期内出房屋租金减去收房租金的差价的100%。如乙方在两个月之后将甲方房源出租,则结算时长以实际被出租的空置期时长为准。

第三条费用结算时间

一、收房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以前确认的服务费,甲方应于当月25日之前一并支付给乙方,25日以后确认的服务费,顺延到下个月的25日前支付。

二、空置期延长奖励金的支付时间为《托管合同》签署之日起后2个月的25日前,不顺延。

三、租金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当月的25日之前,25日以后产生的租金服务费,顺延到下个月25日。

四、空置期利润的支付时间为每月25日,支付上个月产生的空置期利润。

五、如《托管合同》签署后,房屋所有权人并未履行该合同的付款义务,房屋所有权人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或因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离婚、变卖、债权债务纠纷、法院查封、赠与等方式使房屋所有权变更,新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支付的该部分服务费,甲方有权在应结算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六、双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款业务,如双方的付款信息等被泄露,发生伪造证章,骗领货款的情况,收款方=方应向骗领人员进行追索,与付款方无关,付款方亦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付款方可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收款方解决该事项。任意一方在账户信息、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与本合同执行相关的信息发生变动时,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及时通知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账户信息

1、甲方结算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

2、乙方结算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将乙方视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实施全方位的服务,不断优化双方合作。

2、甲方负责组织建立自己的托管服务团队,除非经甲方授权或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乙方不得擅自干涉。

3、甲方仅负责提供托管服务,不得在乙方辖区内从事与乙方构成竞争关系的相同业务。

4、甲方应遵循诚实守信义务,如约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优先筛选房屋的权利,即乙方推荐给甲方的房屋是经乙方公司筛选收房后剩余的适合甲方经营托管的房屋。

2、乙方将甲方视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实施全方位的服务,不断优化双方合作。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来源真实、合法、有效,乙方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且乙方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已就匹配事宜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使用属合法授权,如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匹配时未根据双方约定的信息进行对接或乙方服务侵犯第三方个人权益等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及第三方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保证用于合法用途,不得向不符合供需条件的对象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不相关的个人提供。

2、甲乙双方保证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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