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鉴定与加固(曹双寅)加固结构鉴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18/29)
3.4 既有建筑抗震鉴定 3.4.1 发展 1968年:编制了京津地区一般民用建筑、单层工业厂房、
旧建筑、农村房屋及烟囱、水塔等的抗震鉴定标准 (草案)和抗震措施要点。 1975年:编制《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试行),9月正式实施。 1977年:《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23-77) 1995年:《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009年:《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12/29)
3.2.6 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 是安全性鉴定的第二个层次,包括:地基基础、上部 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三个子单元。
一、地基基础 安全性鉴定包括地基、桩基、斜坡(稳定性)三个检 查项目和基础、桩两个主要构件。子单元等级按上5 项最低一级确定
二、上部承重结构 安全性鉴定等级根据各类构件的等级、结构整体性等 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3.2.4 鉴定内容(要求) 1、在下列情况下一般要求进行可靠性鉴定
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或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 条件时;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建筑物超过合理使 用年限而仍需继续使用;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 而进行的普查。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 定;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 全问题。 3、仅进行使用性鉴定的情况。
3 可靠性鉴定-概述 (1/29)
3.1 鉴定分类 3.1.1 房屋可靠性(安全性)鉴定 对既有房屋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评价; 3.1.2 抗震鉴定:既有建筑抗震性能进行评价; 3.1.3 危险房屋鉴定:判断房屋是否为危房; 3.1.4 工程质量鉴定:对新建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3.1.5 司法鉴定:对裁决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R/0S0.90
d u 级:严重不符合现行规范对目标可靠指标的要求,其
可靠指标下降已超过0.5,实物可能处于濒临危险的
状态 R/0S0.90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8/29)
2、按承载状态调查实测结果的分级原则 构造与连接方式、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等需通
过调查实测,根据经验,评估其状态安全性。 当符合本标准根据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和已有建筑物必须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20/29)
3.4.3 鉴定方法 第一级鉴定:宏观控制与构造鉴定 第二级鉴定:抗震验算+构造影响=综合抗震能力评价
综合抗震能力=承载能力+变形能力(抗震概念鉴定) ⑴承载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构造措施(鉴定用) ⑵构造措施较好时,适当降低承载力要求(鉴定用)
A、B类建筑分级鉴定方法的异同 A类建筑:逐级鉴定、综合评定。第一级鉴定通过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13/29)
同类构件:根据单个构件的评定,分主要和一般构件分 别按规定的原则评定。
整体性:先按规范的规定对每一项目评级,再按规定原 则评定
结构侧向位移:按照层间位移和顶点位移检测结果按规 定评级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一般情况下按照主要构件和 侧移的最低级作为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按照上述结 果(比例)综合考虑。
进行鉴定 3.1.6 其他一些针对性鉴定:事故调查等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2/29)
3.2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 3.2.1 鉴定方法 1、理论依据: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结构功能要求的
极限状态为参考依据,综合多种理论,结合实际可操 作性,通过专家讨论以调整方式考虑尚不完善的成果。 2、操作方法:采用等级评定,将复杂的体系分为相对 简单的若干层次,分层分项进行检查,进行综合; 3、涉及内容:安全性、使用性和适修性; 4、结论表述:评级,用文字表述分级标准。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6/29)
3.2.5 分级标准和原则 一、安全性检查项目(分为两类):
一类是承载能力验算项目 另一类是承载状态调查实测项目 1、按承载能力验算结果评级的分级原则 《统一标准》规定了两种质量界限,即设计要求的质量 和下限质量。《统一标准》的质量下限是按目标可靠 指标减0.25确定的,这相当于失效概率的运算值上升 半个数量级
低设防类别,使其通过加固或不加固达到新的鉴定要 求。 (4)更新:结合规划拆除,短期使用的需采取应急措施。
3 可靠性鉴定-司法鉴定(24/29)
3.5 司法鉴定 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由司法机关主动决定,聘
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涉案的有关问题做出判断结论 3.5.1主要鉴定类型 一 施工质量鉴定: 关于质量和工程款的争议 二 勘察、设计质量鉴定:通常是由其它问题,如成品质量、工程 事故,牵涉出来 三 成品质量鉴定:包括设计、勘察和施工质量以及其他事项。 四 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 相临施工等引起的损坏,证据保全很重要 五 工程事故:工程事故的责任认定,除技术外尚包括管理法规 等方面
未通过
采取措施
鉴定过关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22/29)
3.4.4 鉴定程序
资料收集
现状调查及检测
结构体系 结构整体性连接
体系影响系数
局部易损部位
局部影响系数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材料实际强度
承载力简化计算 承载力规范方法计算

通过


维修


加固


改变用途

更新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23/29)
3.4.5抗震鉴定的结论 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应注明后续使用年限! 不满足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提出处理建议,包括: (1)维修:少量次要构件不满足要求,结合维修处理。 (2)加固:不满足鉴定要求,通过加固能达到鉴定要求。 (3)改变用途:不满足鉴定要求,但可通过改变用途降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10/29)
3.2.5 单个构件的评级原则 一、原则:按最低等级项目确定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
安全性检查中的各个项目对应的都是承载能力极限状 态,它们的重要性是相同的,应该具有相同的目标可 靠指标。从结构可靠性理论的观点,每一个检查项目 对应了结构的一种可能破坏模式,如果某一个破坏模 型的失效概率比其它的大得多(该破坏模式对应的等 级较低),结构(构件)的失效概率与该最大失效概 率接近。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3/29)
3.2.2 采用分级分层次方法的原因 1、与设计标准相一致:目前结构设计标准仅涉及
到构件层次的可靠性。
2、体系可靠性问题相当复杂:体系失效模式与 单个构件失效模式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逻辑关系, 体系失效模式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即上一层 次的失效模式与下一层次的失效模式有关。
三、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 一般情况下可以并入上部结构一起考虑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14/29)
3.2.7 民用建筑的可靠性评级 一、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 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较低等级确定 二、鉴定单元的使用性评级
鉴定单元使用性等级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 围护系统的使用性等级,以及与整栋建筑有关的其它 使用功能问题评定。一般情况下,取最低的等级确定。 三、鉴定单元的可靠性评级 根据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评定结果确定。当各层次安 全性等级低于b(B)时,应按安全性等确定;除此之 外,可按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中较低的一个等级确定。
3、某些用于判别结构是否失效的极限状态尚无 法用数学方程表示,即涉及到破坏准则的确定。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4/29)
3.2.3 鉴定程序
委托 初步调查
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成立鉴定组(或委员会) 勘察检测 安全性、使用性鉴定评级
补充调查
可靠性评级 鉴定报告
适修性评估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5/29)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11/29)
二、主要检查项目 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
位移(或变形)和裂缝四个检查项目。 钢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或变形)等三个检查项目;但对冷弯薄壁型钢结构、 轻钢结构、钢桩以及地处有腐蚀性介质的工业区,或 高湿、临海地区的钢结构,尚应以不适于继续承载的 锈蚀作为检查项目。 砌体结构构件:承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和裂缝四个项目 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变形)和裂缝以及危险性的腐朽和虫蛀等六个检查
时,可不进行第二级鉴定评定为满足鉴定要求。 B类建筑:并行鉴定、综合评定。需进行两级鉴定
后,进行综合评定。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21/29)
确定后续使用年限
A类建筑抗震鉴定
B类建筑抗震鉴定
通过 鉴定过关
通过
第一级鉴定 未通过
第二级鉴定
抗震措施鉴定 抗震承载力验算

通 过
通过 抗震能力综合评定
未通过
鉴定报告1
3 可靠性鉴定-司法鉴定(25/29)
3.5.2司法鉴定的适用标准 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勘察设计质量: 各类设计勘察规范,主要是规范的符合性 成品质量鉴定: 一般以各“鉴定标准” 为依据 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损害:以“鉴定标准”,判别前后等级的变 化,即损害对安全性的影响。 工程事故鉴定
3 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19/29)
3.4.2 抗震鉴定标准考虑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1、主要问题--标准的适用性:抗震设计标准不断升级
(调整),如何与设计标准协调? 2、主要措施: 引入后续使用年限概念,分类、分级进行。 分类:30年:A类建筑(基本沿用95标准方法)
40年:B类建筑(相当于89设计规范方法) 50年:C类建筑(现行设计规范方法) 分级:第一级鉴定:宏观控制与构造鉴定 第二级鉴定:抗震验算+构造影响=综合抗震能力评价
2. 方法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采用分级多层次综合评定方法。 评定单元被划分为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承重结构系统和围护 结构系统等三个组合项目,每个组合项目包含若干个子项,从 而形成子项、项目或组合项目、评定单元三个层次。 每个层次划分为四个等级
3 可靠性鉴定-工业建筑(17/29)
3.3.2 鉴定等级标准 一、子项 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适用,不必采取措施; b级:略低于标准规范要求,基本安全适用,可不必采取措施; c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影响安全或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 d级:严重不符合标准,危及安全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采取措施 二、项目 A级:主要子项符合要求;次要子项略低于要求,不必采取措施; B级:主项略低于要求,个别次项不符合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 C级:主项低于要求,个别次项严重不符合要求,应采取措施; D级:主项严重不符合要求,必须采取措施。 三、单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考虑的问题所提出的安全性要求时,可评为a级;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降为b级:尚符合本标准要求
但外观稍差,鉴定人员认定不宜评为 a 级;略不符合 本标准对a的要求,但符合原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 且外观状态正常; 当不符合对a级要求,且不能引用降一级条款时,评为c; 当极不符合a级的安全性要求时,应评为d.
3 可靠性鉴定-工业建筑(15/29)
3.3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 目的、范围、内容
3.3.1 鉴定方法和程序
1. 程序
初步调查
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建筑物概况;
详细调查
•鉴定的目的、范围与内容;
•检查、分析、鉴定结果; •结论与建议;
鉴定评级
•附录。
鉴定报告
成立专门小组 补充调查
3 可靠性鉴定-工业建筑(16/29)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9/29)
二、正常使用性检查项目(分为两类): 一类验算和另一类调查实测。 评级分为三个等级,即a,b,c
验算项目的分级原则是:验算合格,可根据其实际完好 程度评为a级或 b 级;验算不合格,应定为 c 级;
对于调查实测项目,以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限值(或允 许值)作为划分 b 级与 c 级的界限;以计算值或偏 差允许值或议定值作为划分 a 级与 b 级的界限。
3 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 (7/29)
a u 级:符合现行规范对目标可靠指标的要求,R/0S1 bu 级:略低于现行规范对目标可靠指标的要求,但尚可
达到或超过相当于工程质量下限的可靠度水平
R/0S0.95
c u 级:不符合现行规范对目标可靠指标的要求,其可靠
指标下降已超过工程质量下限,使构件的失效概率增 大一个数量级,但未达到随时有破坏可能的程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