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大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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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大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个融法律、经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任务是议订一个详尽完善的承包合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保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双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工作。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监理应建立健全项目合同的管理制度,要做好合同分析,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的内涵,以求对合同作出正确的解释,明确合同的法律依据。要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网络,随时掌握各项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纠正各种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的各种做法、文字、文件等,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管理内容为:

1、在总监的主持下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和施工阶段的旬、月、季度生产调度会,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

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以及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

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或决定,应按

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总监办、监理部一起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业主批准。

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支付。.第二节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提出

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变更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单价可套用时,在监理工程师参与下,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后,确定相应单价,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或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工程变更可分为:一般变更、重大变更、重要变更。

2、工程变更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

(1)保持原设计标准,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2)保持原设计标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3)原设计虽可行,但明显欠合理;

(4)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5)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已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6)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7)其它特殊情况。

3、工程变更的程序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a、由业主或其代表委托设计,设计文件交业主;

b、变更工程数量已明确,则由业主下达变更令给施工单位;

c、变更工程数量尚未明确,先由业主下达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或施工情况计算工程数量后报监理

部,上报总监办审查,由业主确认后,总监办下达变更令。(2)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意向申请,包括: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c费用估价报告。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申报的重大变更意向书14天内,填写变更意向审批表后上报总监办。

4、工程变更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是通过三级完成的,监理部、总监办和业主的三级管理。

5、监理工程师的控制

作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这级管理,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

一旦得到信息,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以便当业主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后,能够尽快地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一份完整的、准确的反映现场状况的资料,为业主下一步评估变更对费用带来的影响及颁发工程变更令奠定基础。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整理收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

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

资料评估变更费用。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

①工程数量评审的依据:

a、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

b、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②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

a、当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单价时,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

b、当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单价可套用时,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由业主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关于单价调整的规定协商单价或价格。.

③工程变更令应由下述文件组成:

a、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b、工程变更令。有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业主认可的亲笔签字;

c、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变更费用确定的原则;

d、工程变更费用一览表。作为工程变更令的另一个重要附件,反映工程变更前后的数量及费用变化情况;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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