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律基础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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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基本情况

任课教师:陈晓琴大学本科高校讲师从教21年担任04级四班和五班英语教学和04级四、五、六三个班政治课教学

曾经有数篇论文发表于不同刊物上,今年拟发表的论文有两篇。

教学大纲

《法律基础》是结合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在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基础上,针对高职生思想发展实际和塑造人格的需要开设的。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基本内容包括:法理知识、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

其特色是:时代感突出,针对性强,系统扼要,有一定深度,能满足高职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纪观念,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需要。

难点:宪法行政法

重点: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导言:第一周

重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第一周和第二周)

目标:法的本质及产生

法的作用和创制

法的实施

重点:法的本质

第二章————宪法(第三周和第四周)

目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国的基本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我国的国家机构

重点:我国的宪法法律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第三章—————我国的行政法(第五周)

目标:行政法的概述

行政活动的方式及行政监督

治安管理出发条例

重点:行政活动方式

第四章—————民法(第六、七、八周)

目标:民法概述与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

重点: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第五章—————经济法(第九、十周)

目标:经济法概述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税法和劳动法

重点:税法和劳动法

第六章—————刑法(第十一周和十二周)

目标:刑法概述

犯罪与刑罚

重点:正当防卫

第七章—————诉讼法(十三、十四、十五周)目标: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非诉讼途径

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

重点:民事诉讼法

学期授课计划表

教学进度表

教案

第一讲: 导言

课时:1

目标:一、法律基础课的性质、内容和任务

二、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实施目标:

一、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和内容

1、性质:法律基础课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共同课和必修课。

2、任务:培养高职大学生成为有现代公民法律素质的合格人才是法律基础课的任务。

3、内容:法理部分包括:导言第一章

实体法部分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刑法诉讼法

二、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1、意义:

第一、学习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学生成为有较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有高尚道德的合格人才的需要。

第二、学习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

第三、学习法律基础课是贯彻党的全面发展教育方针使大学生成为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秀,又红又专合格人才的需要。

第四、学习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制、德制观念,增强社会主义法律责任意识,模范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定团结,顺利健康成长的需要。

2、方法:

第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思想为指导。

第二、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知识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

第三、学以致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律实践,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1、国依法治的含义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

2、如何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首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其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切实保障人民民主、用制度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民的人权。这是基础和核心。

再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可以量化考核的权利监督机构和制衡机制。

作业:第八页二三题

第二讲: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法的本质

课时:1

目标: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二、法的产生和发展

重点: 法的本质

实施目标

思考题1、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哪种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

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生活关系

2、社会关系质朴的原始社会并不是最理想的社会,为什么?

3、氏族社会制度下的习惯与阶级社会的法律主要区别有哪些?

导入新课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由物质生活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规定人们再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

2、特征:

3、本质: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并反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展要求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的产生和发展

1、产生:

原始社会的道德习惯————————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有了剩余。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阶级。因此产生了国家。

奴隶制法是人类最古老的法。古巴比论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已发现的基本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

2、发展:

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合称为古代法。资本主义发取代古代法是法律文明发展史的巨大进步。社会主义法是人类最进步的法。

西方法系主要有两大派别: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以法国和德国为典型代表。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

第二节: 法的作用和法的创制

课时:1

目标: 一.法律意识及法的作用

二.法的创制与法律规范

三.法的渊源与法律体系

实施目标

一.法律意识及法的作用

1.法律意识

2.法的作用 ( 1 ) ( 2 )

3.社会主义法的只能和作用 ( 1 )( 2) (3)

二.法的创制与法的规范

1. 法的创制

步骤: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通过

法律的公布

2.法律规范

三.法的渊源和法律体系

1.法的渊源: 历史渊源-----历史背景历史事件或行

理论渊源-----理论学说

政治渊源------统治阶级的政策

物质渊源------物质生活条件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1) 宪法(2) 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

(5)自治区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8)军事法规和规章(9)国际条约

3.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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