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中若干问题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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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价中若干问题的研讨
教师评价是整个教育评价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搞好教师评价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是,教师评价难度很大,许多问题很值得研讨,对某些问题的研讨甚至还会引发争议。本文就教师评价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研讨,以期能够说明自身的某些浅见,最终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同学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是否有评价资格问题
众所周知,教育评价实质上是一种对教育现象的“价值判断”活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是人们认识外界环境或自身状况的两种最基本的方式。所谓“事实判断”,是指对事物的现状、属性与规律的客观描述,主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所谓“价值判断”,是指根据一定的价值规范,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价值作出评判,主要解决“是好还是差”的问题。根据教育评价的定义,“事实判断”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评价,只有“价值判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评价。教师评价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含糊,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教师是否被聘任和是否晋升职务等切身利益。由于
同学年龄、知识、经验和判断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再加上教师的教学意图不一定全部都告诉同学,所以,同学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只能具有“事实判断”的资格,也就是说只能描述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而没有资格对其进行“价值判断”,即没有资格评价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是好还是差。
据了解,许多学校曾经实行过“挂牌教学”,即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师开设同样的一门课,由同学自由选听。根据校方的设想,同学选听多的教师,其教学水平一般是较高的;反之,其教学水平一般是较低的。可有时的实际情况与校方的设想出入很大:同学选听多的教师并非教学水平较高,而是对同学要求不严格,例如上课不点名,平时较少安排作业,考试漏题;同学选听少的教师并非教学水平较低,而是对同学要求严格,例如上课要点名,平时安排作业较多,考试不漏题,每次考试都有不少同学不能过关。同学在校学习时,可能对前一类教师赞扬声不时,对后一类教师咒骂声不时。可是,当这些同学参与工作后,回想在校学习时主要师从前一类教师而未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就会对这类教师的评价持完全相反的态度。试想,假如我们当时仅凭同学的评价来断定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是
好还是差,岂不冤枉了这些认真负责的教师?当然,这种情况不是很普遍,但至少说明有时同学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的评价有情绪化和不客观等特点。
我们又必需供认,同学终究是学习的主人,是课堂教学的主人,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如何,同学的评价意见还是不能忽视的。但考虑到同学的具体情况,他们只能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情况进行“事实判断”,而没有资格进行“价值判断”,但“价值判断”的意见可以作为参考。
二、评价指标系统中的因果关系指标和重叠关系指标问题
评价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评价的指标系统是由一组相互间有着紧密关系的指标结合而成的,但指标系统内的各条指标之间必需相互独立,不能存在因果关系,也不能存在重叠关系。也就是说同一层次的各条指标必需是并列关系,不能从这一条指标推导出那一条指标,也不能这一条指标的内涵包括另一条指标的内涵。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假如同一层次的各条指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根据评价这一条指标的结果就可以推导出评价那一条指标的
结果,这不只加大了整个评价的工作量,而且使一些评价工作变成多此一举和毫无意义;二是假如同一层次的各条指标之间存在重叠关系,那么重叠的指标被重复进行评分,实际上是加大了它的权重,影响了整个评价的科学性。
例如,目前比较流行的对教师工作的评价指标系统中,主要是从“德”、“能”、“勤”和“绩”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的。对教师“德”和“能”方面的评价属于素质评价,对教师“勤”方面的评价属于教学行为评价,对教师“绩”方面的评价属于教学效果评价。遗憾的是,以上的素质评价、教学行为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我们假如能够准确地评价一个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行为是好还是差,就可以准确地推断他的教学效果是好还是差;反之,我们假如能够准确地评价一个教师的教学效果是好还是差,就可以准确地推断他的素质和教学行为是好还是差。很难想像,一个素质差而教学行为又不理想的教师,其教学效果是好的;反之,一个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其素质是差的而教学行为也不理想。毫无疑问,“德”、“能”、“勤”和“绩”四个方面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将具有因果关系的指标视为并列关系的指标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显然是
不科学的。
又如,正在进行的课程改革,提出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内容“三维”化,其中“一维”就是“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即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能够重视培养同学正确的“态度”和“情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那么,什么是态度呢?心理学家认为,态度是指个人对某一对象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它包括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意向成分。比方:这个人表示不错(认知成分),我很喜欢他(情感成分),很想与他交往(意向成分)。心理学家还认为,态度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是指态度的对象对人的意义,人们对于某个事物所具有的态度取决于该事物对人们的意义大小,也就是该事物价值的大小。由此可见,“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这三者之间有重叠关系。我们对某个人或某个事物所持有的“态度”,其实已经包括了对这个人或这个事物所持有的“情感”和“价值观”。将具有重叠关系的指标视为并列关系的指标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显然也是不科学的。
三、定量评价方法与定性评价方法在教师评价中的地位问题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各有优缺点,谁也无法独立完成教师评价的任务。但从目前来看,多数人更倾向于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
根据评价学的原理,定量评价的方法具有这么几个优点:1.能够提高评价的精确性;2.定量的指标往往是客观化的指标,因而使评价更具有客观性;
3.能够作出明确的等级区分,使奖勤罚懒有据可依。可是,定量评价方法并非完美无缺,其缺点主要有:往往导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一些很难量化的方面,而这些方面对教育活动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离开了对这些方面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就不是全面的。而定性评价的方法的优缺点与定量评价方法的优缺点正好相反。由此可见,定量评价方法和定性评价方法是相互补充的两种评价方法,缺一不可,都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笔者认为,教师的工作具有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复杂性、长期性、示范性、综合性与发明性的特点,其教育对象又具有多变性、可塑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另外,学科教师与学科教师之间,参与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与未参与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之间,班主任与学科教师之间,教学人员与教学辅助人员之间,教师与职员之间,很难用一个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