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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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入住许可的审核及手续办理、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配置、使用监督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评比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文明、卫生情况;负责水电费使用的单独核算与奖罚。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家住外地的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可至综合办公室申请住宿,溧阳本地人,限制20公里外的交通不便者也可申请住宿,具体视情况由综合办审核而定;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患有突发性传染病者;
严重不良嗜好,经教育不改者;
办理离职手续者;
员工亲戚、朋友未经同意擅自留宿者;
不遵守本管理制度者。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归还宿舍钥匙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
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综合办公室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违者将以相应宾馆、旅社住宿费的2倍罚款。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综合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10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自评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视情节实施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的赔偿,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本着文明、礼貌,不影响室友正常休息为原则,切忌不顾及他人的文明行为。
第十七条遵守员工宿舍文明卫生守则,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保证宿舍门口走道的整洁,门前不得存放工作鞋和衣、袜等物,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行政部每天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周、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并作出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等处罚。
第四章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本着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执行以下规定。
第二十二条宿舍水电费结算标准
普工宿舍用电标准
超出部分水电费以水费:元/吨、电费:元/度宿舍人员平摊。
每月宿舍水电费由该宿舍员工平摊处理。
第二十三条用电的相关规定
每月月底(最后1天)由综合办公室与公司水电工一起到宿舍楼每个房间抄水、电表。
根据每间宿舍上月底数,计算出本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电、用水量。
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规定,结合当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水电量计算出每间宿舍当月用水电实际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月每间宿舍的用水电情况汇总并张贴让员工核对是否正确。员工必须在2天内核对完毕,有问题及时核查清楚,过期将不予受理。
员工核对完毕无误后,综合办公室将上月宿舍水电汇总表打印经综合办公室领导签字后于交薪酬核算员工资时一并兑现。
第二十四条电费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电力部门的实际收费标准予以确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第二十六条宿舍绩效考核分奖惩细则表见附件。
宿舍管理评分条例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