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抓好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的规划重点以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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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抓好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的规划重点以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摘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中央在正确把握我国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新机遇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新阶段“三农”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农村地区(乡镇、村庄)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过多的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过多的人口滞留在农村。因此,必须形成城乡互补共促、共同发展的格局,才能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加强中心镇、村的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一环。因此,要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必须抓好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工作。

【关键词】中心镇中心村规划重点关键问题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1.我省镇村发展现状

1.1乡镇规模小,辐射力弱

2010年底,河北全省乡镇数量1775个,规模大部分在5000人以下。偏远地区(如张家口、承德地区)的乡镇,人口规模普遍在2000人以下,甚至1000人以下。乡镇规模小,导致乡镇承载能力差,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弱。

同时,乡镇规模虽小,但是各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置齐全,这造成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且规模效益无法发挥。城镇对农村的带动能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县(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村庄规模小,分布散

2010年底,全省村庄数量为45144个,乡村人口5204万人,全省面积18.77万平方公里。全省村庄平均规模为1152人,村庄密度为0.24个/平方公里。同期,全国村庄平均规模为1509人,村庄密度为0.05个/平方公里。由此可见,我省村庄分布散、规模小。再加上资金的限制,这导致我省村庄:生活环境较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置严重不足。

2.加强中心镇、村建设工作的意义

2.1统筹城乡发展

加强中心镇、村建设,有利于在县(市)域范围内形成结构清晰、层次鲜明,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带动效益好,集聚度高的城乡统筹发展体系,形成覆盖全县(市)域农村区域、具有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农村中心,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公共服务均衡化的目标。

2.2优化城乡布局

通过合理布局中心镇和中心村,加强和完善中心镇、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改变镇、村生存环境差、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从而优化城乡布局。对中心镇、村的发展,按照强化发展潜力,有序引导集聚,突出带动作用,实施分类扶持的总体要求,推进县(市)域农村人口内聚外迁步伐,实施以镇带村,统筹均衡的发展模式。

3.抓好中心镇、村建设的规划重点

3.1宏观着眼,区域协调

中心镇、村的规划必须就其经济腹地作出区域分析,在超越其辖区的区域范围进行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规划。

1、落实上层次规划要求,处理好与周边乡镇、村庄各项设施和用地的衔接,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2、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提出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村镇调整、撤并方案。

3.2要素集聚,集约发展

要正确引导、合理布局,促进中心镇、村生产要素的集聚。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张家口、承德等地区),规划要强化中心镇、村作为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中心的职能,繁荣农村经济。

1、积极引导“工业进(工业)园”,严格限制工业零星布点。原则确定集中设置的工业园区的规模和布局,制定集约建设工业区的规划措施,实现项目统一开发、污染集中控制、设施配套完善的目标。对工业园区以外的现状零散工业用地,要提出用地和功能调整的建议和措施。村一级不再独立布置工业用地。

2、积极引导“住宅进(社)区”,严格限制农村住宅分散建设。镇区内要逐步杜绝单家独户式的私房建设,鼓励农民到镇区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中心村,要提出村庄集约建设的目标和措施,适度限制村一级非农建设用地的扩张。开展旧村土地整理,将弃置的土地统一安排使用或复垦。

3、积极引导“商业进(市)场”,严格限制“马路经济”的蔓延。引导商贸活动到镇区成“行”成“市”经营,鼓励集中建设教育、文化娱乐、医疗福利等公共设施。

3.3节约用地,合理布局

确保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既要保证城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1、建设用地规模应根据上一层次各项规划和中心镇、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综合确定。要处理好非农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的关系,既要保证耕地、基本农田的动态平衡,又要为中心镇、村合理发展留出空间。

2、推进旧村镇更新改造,提高现状建成区城镇化质量。促进旧区居住形态向城市型转变,提出改善环境、集约用地的措施,使建成区在经济和物质形态方面与村庄发展相协调。

3、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和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

3.4突出服务,完善功能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中心镇、中心村适当集中,满足城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1、中心镇、村公建配套既要考虑服务城镇居民,又要考虑服务乡村腹地及外来人口的需求。公建配套要根据中心镇、村人口构成,合理确定服务配套类型、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

2、公建配套应根据中心镇、村人口规模,按镇级—中心村级—组团级的配套层次,分级设置。

3.5保护生态,改善环境

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逐步改变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的低水平、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防止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2、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防治污染力度。对污染排放未达标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限期整改仍不达标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不断提高中心镇环境质量。

3、科学组织中心镇、中心村园林绿地系统的软、硬质要素,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要素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的作用,全面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创造山青水绿、鸟语花香、舒适优美的乡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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