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目录

一、释义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五、激励期限

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3、绩效考评

4、支付方式

5、退出机制

附则:

特别说明:

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

4、退出机制: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

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五、激励期限

本激励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比例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30%,即:公司经审计实

际净利润*30%计算。

例: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120万,利润分红提取比例为30%,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1200*30%=36万;若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50万,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500*30%=15万。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根据本激励方案生效日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定激励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人员任职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岗位工龄系数确定预授虚拟股(预授虚拟股是为了便于计算各岗位实际得到利润分红的比例而设置的数值,暂定预授虚拟股的总额度为100万股,该总额度会随着人

员岗位增加或减少调整)如下表:

注:

(1)当公司引进某岗位/职位而导致新增的激励对象或某岗位/职位原激励对象流失,则在股权激励总股数中相应增加或减少与该职位价值相对应的股数,但总的用于计算激励款项的激励比例不变。

(2)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金额=该激励对象的分红比例*实际获得的分红激励额度

3、绩效考评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各激励对象都有3-5个绩效考评指标或一票否决权(详见各岗位《绩效考核表》,一票否决权是指出现一票否决所列明的事项时即丧失在职分红激励),用于核定年终实际可得到的股数,公式为:实际可获股数=预授股数*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50%,绩效考核系数为0.3

50%﹤年度绩效考核≤70%,绩效考核系数为0.6

70%﹤年度绩效考核≤85%,绩效考核系数为0.8

85%﹤年度绩效考核≤100%,绩效考核系数为1.0

4、支付方式

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低于2万元时,则该分红奖金当年一次性发放;

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大于2万元时,则采用5:3:2原则递延支付(即在三年之内,分红的当年发放50%,第二年发30%,第三年发20%);

在公司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向激励对象实际发放利润分红时,激励对象必须在岗在职;对于实际发放当时已经不在岗在职的人员,则无权再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享受激励分红;

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分红在每年4月30日前发放,公司在向激励对象发放利润分红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5、退出机制

在本激励方案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发生以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之一,自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核实之日起即丧失利润分红激励资格,无权再参与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利润分红,并取消截止当年尚未发放的利润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应处罚(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职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自行离职。

死亡或宣告死亡。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从事其他被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不当行为。

附则:

1、本激励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及解释,并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实施;

2、各拟定的激励对象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本激励方案。如激励对象确认接受本激励方案,则在其签署《声明书》(附件一)的同时,应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附件二)。

[全]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

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 目录 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人才,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 3、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同体”向“事业共同体”发展; 4、激励约束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管理机构 1、集团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可以合并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执行。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包括: (1)制定激励对象标准,审核汇总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报请董事会审批;(2)研究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审查激励对象的资格; (3)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4)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建议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3、“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组成:可与薪酬委员会一致5-9人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 成员: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选定的部门负责人等 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 三、激励对象 1、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职的员工,在**集团入职在规定年限以上,而且属于下列范围的人员: (1)、**集团及子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一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2)、**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3)、**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销售骨干、培训师等)。 (4)、经管理委员会提报,董事会批准的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2、激励对象的具体标准和考核要求,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核心骨干分红权激励方案

核心员工股权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与业绩挂钩的考核与激励体系,实现对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分享(分担)企业经营成果,使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利益平衡原则,即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兼顾,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持股分红对象 公司的天猫、京东(即B2B、B2C)平台 四、持股比率 以团队为单位,以投入人民币100万元为例,公司与团队的投入资金比率为7:3,即公司投入人民币70万元人,团队投入人民币30万元 五、分配图(图中甲乙丙三方分配%点为举例说明) 6.1、每个月天猫、京东(即B2B、B2C)平台的业绩考核指标; 6.2、“税后净利润”,经公司财务部审计的损益表中所示数值为准。 6.2.1净利润的定义:总-营业成本----财务费用+-营业外成本-成得税费用

七、完税净利润区段及分红比例说明 7.1、公司以季度销售总额和完税净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团队每月销售总额200万元为基点,销售额幅度每半年提升10%/次; 7.2、团队月销售额未完成200万,无净利润及个人奖金,分红比例为0; 7.3、团队月销售额完成201万以上,所得净利润按团队当月完成业绩不同奖励比率级别核算应得奖金; 7.4、个人当月实得奖金按个人当月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分配,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当月实得奖金=团队月实得奖金×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7.5、公司将总净利润扣除个人奖励比率奖金所得后,留存60%的剩余净利润用于公司发展融入公司财务,40%的剩余净利润用于年度分红; 7.6、公司红利按年度完税净利润及团队应得投入资金比率7:3给予分配; 7.7、团队激励红利的实得分配与团队下属成员投入资金占团队投入资金的比率予以挂钩,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年度实得激励红利=团队年度实得红利×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例如:以销售额200-249万元,完税净利润50万元为例: 八、支付方式 8.1、团队将人民币30万元现付款支付给公司,年度分红按团队持股比率30%所得的100%返还; 以团队当月所得业绩奖金5万元、分红5.4万元人民币,甲乙丙比例40%:40%:20%为例:

在职分红激励制度两篇.doc

在职分红激励制度两篇 第1条 在职奖金激励制度第一章在职奖金激励制度 1 、解释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以下简称解释 1、公司是指银川迈洛尼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利润分享激励是指公司将上年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具体数额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作为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方式。 2、退出机制是指列举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2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也会给员工带来增值收益,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具体表现如下 1、为公司核心员工建立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员工的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通过引入该激励方案,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以吸引留住和激励公司战略目标所需的、人才。 3、树立员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四、股权激励计划目标公司的所有员工。 五、激励期本激励计划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评估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和考核情况,每年实施一次。具体激励实施方案将于每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公布实施。 六、激励限制 1、总激励度利润奖金激励的提取标准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10%,即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10。 超额利润是指净利润达到100万英镑(不包括其他利润),公司将把净利润的50%分配给所有员工。 分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例如,如果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50万元,分红提取标准为10元,分红激励金额为500×105万元。如果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是激励对象每年实际获得的激励金额/XXXX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激励金额之和。 (3)激励对象的年度奖金金额=激励对象的奖金比例*实际奖金激励金额1销售总监2部门经理3渠道经理4市场主管5销售业务6商店经理7采购指南8客户服务9仓库管理10行政助理11会计12出纳13采购小计300100.003、支付方式1如果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奖金金额低于20,000元,则奖金将在本年度一次性支付; 2、如果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超过2万元,则采用532原则进行延期支付(即当年50元,第二年30元,第三年4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 地位与意识,促进公司效益,员工增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公司决定允许员工入股公司。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总则 1、根据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 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7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月颁布并实施。 正文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 制方案草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创造、共享富、同命运、同发展的理念和文化,特制定本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中所称员工分红权是指公司授予(奖励)特定激励对象(以下称分红权持有人)虚拟股份,分红权持有人无须出资、无公司所有权和表决权、权利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凭此权利享受一定数量的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分红的权利。 二、分红权持有人的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三条本方案中可授予(奖励)分红权的分红权持有人应同时符合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四条资格标准条件是指达到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标准条件。资格标准条件界定标准为: (一)A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资格条件: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核心管理层; (二)B类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三)C类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包括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实际工作服务年限,并拥有相应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或业务岗位的骨干员工。 第五条考核评定条件是指以相应评定因素为指标,经公司业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达标条件。考核评定条件的评定因素指标为:

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在职分红方案2018-2019年度 二〇一八年一月

特别说明: 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鼎宏御 康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 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目录 一、释义 (4)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 五、激励期限 (5) 六、激励额度 (5) 1、激励总额度 (5)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 3、绩效考评 (6) 4、支付方式 (6) 5、退出机制 (7) 附则: (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决 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 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总则 1、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期权计划,最大限度地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达到人员配置精简、高效。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分享紧密结合,共谋发展。 2、截止2017年4月30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和。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元。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7年4月30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5月2日颁布并实施。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1在2017年4月30日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以上 且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1.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 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2.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2 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3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 2.4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2.5 在本细则适合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6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2.7公司股权总数为8400万元。 2.8 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受。 2.9 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10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份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11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 3.1 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2 激励对象已经转正,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12月的有效期;

公司员工分红激励方案【详细版】

公司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4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 5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 5 -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7 -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 9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 10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3 - 第九章附则................................................................................................................................ - 14 -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该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成立1年内入职且工作满1年的员工 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现金分红比例计划利润/上年利润超出利润第一年 80% 全额发放第二年 60% 全额发放第三年 40% 全额发放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1(该计划期限为 3年,于 2011 年 7月 26日开始,并于 2014 年 7月 26日届满;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职分红激励协议(参考)

在职分红股(身股)激励协议 公司名称(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被激励对象(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接受甲方无偿赠送的在职分红股(身股),在职分红股无需登记注册,只具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分红权,没有其他注册股东的所有、选举、表决、转让、继承等权利,且乙方离开公司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从2014年1 月1 日开始,到2014 年12 月31日为止 2、如果乙方有试用期,如果没有通过考核(未转正),则乙方在该岗位的在职股自动丧失, 乙方接受自己实际岗位的在职股额度,如果乙方中途离职,在职股激励资格自动丧失 第二条在职分红股来源 甲方净资产(注册股总额)设定为1000 万股,额外增发在职股万股,无偿赠与乙方进行股权激励,乙方接受股权激励; 第三条乙方获赠在职股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需接受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见在职分红考核表),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周期,甲方对乙方实施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赠与乙方相应的在职股额,乙方按照实际获得的在职股额,享有相关的利润分红权。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所持有在职股与注册股东享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同股同酬权,乙方按照自己所 持有在职股占公司注册和在职股总额的比例,享有利润的分红权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分红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的公司利润分红,甲方代扣代 缴乙方相关个人所得税 3. 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甲方的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甲方有权根据职 务变动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对乙方的在职股额做合理调整 4. 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 议中乙方所持有的在职股额 第五条退出机制 协议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剖析(图) 股权激励方案:业绩股票 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在该方案中,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 案例展示: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利润分红型)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行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本方案经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股权性质 本方案的虚拟股份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由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该股权;公司价值下降,股份无收益;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股份的授予和生效。本方案仅适用于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二、目的意义 构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公司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持续激发员工创新力创造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管理层留下“想象空间”,变短期利益为长期追求;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升凝聚力

战斗力;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员工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股份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虚拟股份总额设为注册资本额的15%,即75万股,首次分配总额为60万股,预留15万股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岗位职务升迁员工的股权激励。每轮融资结束后,相应调整股份总额和各岗位股份基数。 四、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大股东2人、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人。主要职责:①拟订、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②拟订股权激励实施方案;③负责组织股权激励方案的日常管理,在方案执行过程中,监控方案的运行情况;④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决定激励对象相关权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⑤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五、激励对象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重点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为岗位股份基数乘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核心骨干分红权激励方案

核心员工股权方案 、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与业绩挂钩的考核与激励体系,实现对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分享(分担)企业经营成果,使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利益平衡原则,即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兼顾,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持股分红对象公司的天猫、京东(即B2B B2C)平台 四、持股比率 以团队为单位,以投入人民币100万元为例,公司与团队的投入资金比率为7:3,即公司 投入人民币70万元人,团队投入人民币30万元 五、分配图(图中甲乙丙三方分配腻为举例说明) 6.1、每个月天猫、京东(即B2B B2C)平台的业绩考核指标; 6.2、“税后净利润”,经公司财务部审计的损益表中所示数值为准。 621净利润的定义: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成本-成得税费用 净利润为己向国家交纳相关税费后所得的费用七、完税净利润区段及分红比例说明? 7.1、公司以季度销售总额和完税净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团队每月销售总额 200万元为基点,销售额幅度每半年提升10%/次;

7.2、团队月销售额未完成200万,无净利润及个人奖金,分红比例为0;? 7.3、团队月销售额完成201万以上,所得净利润按团队当月完成业绩不同奖励比率级别核算应得奖金; 7.4、个人当月实得奖金按个人当月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分配,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当月实得奖金=团队月实得奖金X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7.5、公司将总净利润扣除个人奖励比率奖金所得后,留存60%勺剩余净利润用于公司发展融入公司财务,40%勺剩余净利润用于年度分红; 7.6、公司红利按年度完税净利润及团队应得投入资金比率7: 3给予分配; 7.7、团队激励红利的实得分配与团队下属成员投入资金占团队投入资金的比率予以挂钩,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年度实得激励红利=团队年度实得红利X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例如:以销售额200-249万元,完税净利润50万元为例: 八、支付方式 8.1、团队将人民币30万元现付款支付给公司,年度分红按团队持股比率30渐得的100% 返还; 以团队当月所得业绩奖金5万元、分红5.4万元人民币,甲乙丙比例40% 40% 20%为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建议:仅列岀员工的职位,不列岀具体姓名。 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权是指。 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间 自2010年度至20 年度分期实施,2010年度为第一期,2011年度为第二期,2012年度为第 三期。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激励对象分期受让激励股权,每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如下:第一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少于可 受让激励股权总量(即公司总股本的)的,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二期累计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包括当时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权。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授权日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可行权日为:。 第六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受让激励股权的业绩考核指标:以销售业绩(即主营收入)、净利润、搜索引擎收录页数、PR值、访问量、浏览量、Alex排名、注册用户数作为基本业绩考核指标。搜索引擎收录页数以当前数据为基准 数据,Google收录页数为102,000 ,Baidu收录页数为1340 ; PR值以 5 为基准数据;访问量 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数据,数值为10081 ;浏览量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 数据,数值为85450 ; Alex排名以2009年6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约为25,000 ;注册用户数以2009年12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为45/日。三期的行权条件分别为: (一)2010年度,销售业绩为380万, (二)2011年度,销售业绩为760万,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详细版】

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4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4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5 -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6 -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8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8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0 - 第九章附则 - 11 -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2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六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图 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

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确定激励岗位和对象 不合格 取消激励计划的参与资格 不合格 取消本年度计划 合格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本文章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分红股权激励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第九章附则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XX市XX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鸿畅”)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鑫鸿畅《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鑫鸿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鑫鸿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XX铝业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 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 (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1)

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1.1建立共享平台,实现个人价值,建立与企业发展的共同体; 1.2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1.3有效保留内部核心骨干和吸引外部人才; 1.4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使员工具有真正的主人翁精神,自动自发地完成本职工作。 2.定义 2.1.本公司 本文中指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2.2.股东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股东会,以下简称为股东会。 2.3.董事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为董事会。 2.4.公司的会计年度计算周期: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时间 于2019年开始实行超额利润奖金和在职分红激励,在第四季度完成员工持股公司注册登记、*****科技公司股权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完成第一次在职分红转注册股方案的落实,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员工持股公司股权变更 4.总股本 4.1.将公司注册股增资并虚拟成8000万股,每股2元。成立员工持股公司和创始股东持股公司,由在职团队成立员工持股公司,授权可认购的股份额度为1000

万股,同时增发1000万股在职分红股(虚拟股),分配给核心成员。 5.激励对象及激励方式 详见《*****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试算表》 6.利润分配机制 6.1.公司每年利润的40%留用于企业的发展,60%作为可分配利润,用于注册股和在职分红。 6.2.在职分红股与股东享有同等分红权利,分红比例如下: 在职分红公式见《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超额利润奖金激励 1.超额利润激励对象 超额利润奖金激励的对象为公司全体间接人员(不拿加班费的人员),以核心成员、部门或子公司为核算单位,部门内部奖金发放方案由各部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并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2.公司利润目标: 公司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账面资产每年增值30%的原则设定未来三年的最低利润目标,即2019年账面利润(扣除业务团队奖金后)保证值为2000万。低于2000万的,公司全体不享受超额分红奖金;此账面利润低于1000万,公司全员不享受在职分红,但公司视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部分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金额为0-3个月工资。 3.超额利润奖金比例 3.1.所有的超额利润奖金额度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确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比如考虑工龄因素、岗位特性等。 3.2.岗位价值评估由公司统一组织, 按照IPE评估法结合海氏评估法进行评估,

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实施办法(汇总版)

四川吾爱中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前言 为激发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大家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让优秀的员工、中衡会员以及加盟商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培育和鼓励一批“有贤之士”和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人才与企业“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结合Q版上市后对企业成长与收益方面的考虑,决定对董事级(含)以上中衡会员、集团/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连锁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优秀代理商、加盟商实行:“股权购买激励”机制。 一、Q版上市含义及要求 Q板:简称报价板、Q板(Quotation),指挂牌公司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报价,但交易、投资均在线下完成。上海股交所对Q板挂牌企业设有明确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企业在本行业发展具备明显优势及条件。 二、持股的优势和上市收益 1、原始股权持有人,可获得公司利润分红。其优点在于“筹码”较稳定。且为公司内部认购,买卖管道特殊,竞争力小。 2、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上市要求后。公司随即宣布上市。上市前会制定一个价位,然后委托券商帮助发行新股。而原始股东的股权根据发行价格进行计算。因原始股价低,公司成本所限,流通性小,往往至上市会有数十倍数百倍的高获利。

3、有权参与公司行政管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人代表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5、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三、公司股权发行计划及溢价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将按照下表时间点分年度进行溢价调整及股权投放,首先投放1.2亿元,次年溢价4000万元,后年溢价6000万元(详见下表)。溢价后每股认购金额将随着溢价总金额增加每股认购价。 年限溢价金额股本投放比例 2015年 1.2亿6% 2016年 1.6亿7% 2017年 2.2亿8% 2018年及以后根据企业规模调整根据企业规模调整 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发展情况将对溢价、投放比例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购买名额及方式 购买名额及数量仅作为2015年首次及年底认购单位及人数。后期,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行公布。 1、认购对象及名额 单位职别2015年购买名额分布 /人 中衡会员皇冠董事 15 钻卡董事 董事 吾爱连锁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及集若干

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2017年精选范本0供参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及奖励措施,实现对公司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激励,使得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济南风火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针对管理人员及其基层员工分红奖励计划。 分红奖励制度是指,公司根据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 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分红奖励制度的原则: 第三条实施 (一)对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二)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三)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分红奖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 第四条分红奖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人 才,包括下列人员:

(一)董事长、总经理级高层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主管中层管理人员 (三)基层员工 (四)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可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激励对象。 第三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第五条 每年的 1 月 1 日至12 月31 日为一个考核年度(下文所提“每年”,均指每个考核年度)。 公司以2018年度为本细则的首次业绩考核年度。 第六条若某一年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且董事会认为年度净利润目标需调整,则可在《年度计划》中提出新的年度净利润目标,如果调整后的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低于10 % 则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七条每个考核年度期满后30天内,由行政部和财 务部门考核是否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公司业绩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分红权激励, 向激励对象授予分红奖励基金。业绩目标未能实现的,不 得授予分红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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