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海绵城市设计任务书-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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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海绵城市设计任务书-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设计说明及任务书
德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任务书
一、规划背景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然而,快速城镇化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长期以来,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工程手段、轻自然方法”的倾向,城市排水设施标准不高、能力不足,且多局限于采用工程措施尽快排除雨水,忽视了城市生态系统应有的吸纳、渗透、滞蓄、净化等功能,以致出现城市内涝、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
海绵城市建设是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并重,通过绿色生态方法与灰色基础设施有效结合,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从而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以及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结合《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次规划范围为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即德州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西起冀鲁省界,东至德州东环路,南起南外环,北至二屯工业园,总建设用地153.13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
规〔2016〕50号)
6、《关于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2016年建设计划提报工作的通
知》(鲁建综函〔2015〕51);
7、《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
政办发[2016]5号)
8、《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德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10、《德州市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
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
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2、坚持生态恢复和修复。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受到破坏的水
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3、坚持低影响开发。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
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
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五、规划内容
(一)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识别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要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具体指标要求。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
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及原则性指标要求。
7、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二)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主要内容
1、城市基本情况整理、分析;
(1)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
自然地理情况重点分析区域地形、地貌、下垫面条件、河湖水系等。社会经济包括人口数量及结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及分区等。
(2)降水、径流及洪涝特点
包括年降雨量、短历时降雨规律、径流特性、洪涝特性等。
(3)水资源、水环境状况
包括区域水资源总量及开发利用情况。现状水体水质、排污口分布、水源地分布等情况。
(4)现状工程体系及设施情况
包括供排水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水利设施、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等。
(5)以往工程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6)海绵城市建设拟重点解决问题
2、海绵城市建设区域选择与分析;
(1)建设区域总面积不应小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5%。
(2)建设区域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能够保证5年内的实施度。
(3)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