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申报表格

实名制申报表格
实名制申报表格

附件:

附件—1《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2《建筑业企业人员信息表》

附件—3《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

附件—4《建筑业企业工程款收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5《建设工程分包情况登记表》

附件—6《建设工程工资代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附件—7《区内企业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单》附件—8《外埠企业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单》附件—9《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10《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

附件—1

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建筑业企业人员信息表

企业名称(全称):统计时间:年月日

'.

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制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4

建筑业企业工程款收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全称):填报时间:年月

企业负责人:制表人:时间:年月日'.

附件—5

建设工程分包情况登记表

制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6

建筑业企业工资代发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

甲方(建筑业企业):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开户行):

丙方(人社部门):

丁方(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业企业建筑工人工资代发专用账户资金监督和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开设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签订如下监督管理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按照《办法》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在相关银行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并在实名制信息平台中完善相关信息。

(二)按照《办法》及细则规定,及时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支付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存入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三)按照《办法》及细则规定,及时将本企业应存储的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存入该账户,作为拖欠工资应急资金,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支取和挪用;

(四)及时将本企业实名制信息平台生成的建筑工人工资清单信息推送给账户管理银行(本协议乙方),并使用本账户存入的工程项目人工费用或其他资金,按时支付有关建筑工人的工资,本账户可使用资金不足时,企业应及时补足;

(五)依据本账户银行对账单,按月更新实名制信息平台中工资代发专用账户余额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办法》及细则规定,积极配合其他账户监管部门(本协议甲、丁、丙方)做好工资代发专用账户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控制账户规定的使用途办理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业务,严禁挪作他用;

(二)及时根据甲方实名制信息平台按月推送的工资发放清单,从工资代发专用账户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三)根据实名制平台推送的《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使用申请表》,及时支付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

(四)未经其他监管部门许可,不得受理支取或动用工资保证金业务,杜绝随意挤占工资保证金的现象;

(五)在未收到账户监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解除申请表》时,不得解除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管,不得办理工资保证金的提取、销户等手续。

第三条丙方责任和义务

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上报系统方案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简易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步登录 (2) 第二步基本信息维护 (4) 实有人员 (4) 减少人员花名册 (8) 第三步报表 (8) 第四步导出上报数据 (9) 第五步帮助 (9) 第六步退出系统 (10)

本手册为简单操作手册,列出系统的基本操作步骤,如需要进行其它操作请参考帮助文档。 第一步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键图标,进入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登录页面,页面如下图3-1所示, 图3-1 在图3-1所示页面中点击按钮【导入初始化数据】,就可进入到导入初始化数据的页面,如图3-2所示;点击【退出】按钮,图3-1所示页面被关闭。 图3-2 在图3-2所显示的页面中,输入中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给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相应的初始化数据包以及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在图3-2所示页面中的相应项填入用户名和密码,并导入相应的数据包,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初始化数据】按钮,弹出的提示框如图3-3所示,

图3-3 图3-3会提示现在正在导入的数据包里的机构名称,点击按钮【是】,会弹出提示框如图3-4所示,点击【否】返回图3-3所示页面, 图3-4 图3-4会提示用户进行初始化数据导入的确认, 如果用户确认导入,点击按钮【是】,会弹出提示框如图3-5所示; 注:此操作会完全删除原有数据,请确认后操作。 如果用户确认不导入,点击按钮【否】即可, 图3-5 点击图3-5中的【确认】按钮后,即可成功导入初始化数据。 在图3-1所示登录页面中用户名和密码栏中,输入中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给的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便可进入到《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主界面中,页面如图3-6所示;点击【退出】按钮,图3-1所示页面即可被关闭。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维护建筑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LNS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企业是指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凡在LNS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通过“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指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元,将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等信息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全过程。 第五条LNS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住建部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含新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行搭建市级平台,并与省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实名制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所报送的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等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把关,确保实名制平台内数据真实完整。 第六条实名制平台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单位,应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技术指标与服务规范标准确定。 运营单位须做好与实名制平台的对接工作,做好建设工程现场考勤设施安装及相关软件使用培训服务,提供施工现场人员入网考勤设置接入、联通、测试等全过程保障。应根据各市主管部门的需求提供相应保障服务。 第七条承揽工程的企业应按《办法》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入网注册、登录实名制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 项目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地点、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开竣工时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基本情况。 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身份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及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卡信息、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机构编制实名制报表填表说明

机构编制实名制报表填表说明 1.参公事业填写事业报表。一个单位一套表,有下属事业单位不能 和行政混在一起报。 2.《机构信息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单位信息内容。 (1)黑色字体的为自己填写的,红色字体是不能自己填写,而是根据里面内容选择。 (2)机构类别的选择当中,群团部门就选择“其他”这个选项。3.《机构台账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单位成立以来的历史变化。(1)台账名称统一为文件名称。例如:填写为2011年5月商务局三定规定。 (2)领导职数高配,要依据文件,有高配的才填写。 (3)备注里面可以填写单位配备的其他领导或者特殊情况。例如纪检组长、工程师等。 4.《人员信息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2011年10月10日之前单位在编人员情况的,不含退休人员。 (1)所在机构是指人员所在的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直接写单位名称。(2)进入形式是指参加工作的形式。进入时间只指进入单位的时间。(3)领导职务级别一般按照工资情况掌握,退居二线领导干部为非领导职务级别里面。 (4)岗位类别以之前人事部门的岗位设置标准为准。 (5)任现职是指任现在这个职务时间。

(6)入编时间以拿到编制卡的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没有编制卡以参加工作成为在编人员的时间为准。 (7)入编文号以确定现任职务身份的文件号为准。(调动调整以文件号为准)。2000年以前,早期参加工作没有资料的,以确定身份当年时间自编文号。 (8)进入来源是指进入单位前,来自哪里。例如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9)控编单号不填。学历以已经毕业的最高学历为准。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由单位发给个人填写,这个表参考《人员信息表》(行政和事业)的选项填写。 强调:1. 人员类别:行政填写:公务员或者工人。事业填写干部或者工人。 2. 编制类别:行政就填写:行政编制或工勤编制。事业单位填写: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 3.进入单位形式:公务员考试、军转、选调、调入、公开招考 4.进入单位来源:进入单位前来自哪里。例如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5. 入编时间以拿到编制卡的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 没有编制卡以参加工作成为在编人员的时间为准。入编单号以编制卡号码为准,早期无编制卡的不填。 上报编办只有三份报表,这个《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单位自己留用。

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精心整理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2014)112号、甘肃一建发(2015)**号文件精 卡通” 第五条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组员:安全生产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劳资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 第六条其他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参照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结构,自行安排。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 第七条承包方入场前需准备的劳务资质资料 按照甘肃一建发(2015)**号《劳务管理办法》规定,正确选择、使用劳务承包方,并严格按要求做好资质审验、备案,把好源头关。资料所需如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劳 动态,并准确标准劳务人员进、退场时间; 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统一复印,复印过程进行第一次筛选(将仍然使用一代身份证的劳务人员清退); 3、影像信息采集。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

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并打印装订; 4、《务工人员告知书》。根据内容正确填写。 5、装订顺序:封皮——花名册——集体影像采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影像采集——《务工人员告知书》。装订时,个人影像、身份证复印件、《告知书》必须与花名册名单一一对应; 1 2 3 1 2 章确认。该申请应作为月底劳务人员工资结算的重要依据。申请内容包括:时间、人员名单、息工原因、所属承包方名称。 (三)存档资料 1、考勤机记录应按照承包方名称长期保存,作为工资结算金额的重要依据,妥善保管,并按期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用户手册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 用 户 手 册 2010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1 项目背景 本产品以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为支撑,充分结合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而研发,针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提供了有力、高效的支持,体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思路,实现了对所有编制、事业编制的实名制管理,提高了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的权威性、公正性,保证了实名制工作的高科技化、方便快捷。 随着本系统的推广和使用,必将有效推动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实施和落实,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的改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效果。 1.2 项目目的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机关的基本信息和人员名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人员名单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信息化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3.1,是针对广西机构编制管理、委办局工作实际情况研发,是满足广西委办局编制管理、报送、分析、处理的一整套信息化系统产品。 1.3 术语定义 ◆主管部门:各个机关,例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委办公厅、公安局)。 ◆内(下)设机构:各个机关下的处(科)室、派出机构、附属机构、执法队伍 等。 ◆机构名称:指经省委、省政府及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填报单位现在正使 用的正式名称的全称。 ◆机构级别:指填报单位的规格,分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 ◆其他名称:指经省委、省政府及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 牌子的单位的另一个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的另外一个机构的名称的全称。 ◆机构类别:指填报单位的类别属性,分为办公厅和工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垂直管

广州市实名制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从业人员,是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 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筑施工实名制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企业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责。监理企业对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 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全市建筑工程实名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建筑工程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建筑施工实名制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方式。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处理农民工欠薪事件中,应将实名制采集的用工信息作为重要依据。 第二章实名制信息内容和登记标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实名制管理制度58681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工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 二、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悬挂实名制管理制度、流程、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公示牌 四、向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实名制宣传册,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 五、齐备实名制设备,按规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并及时更新进场、离场信息; 六、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申办施工作业人员的市民卡,在领取市民卡后及时发放。 七、安装市民卡考勤机,管理并监督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市民卡考勤; 八、制作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表,及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平台; 九、项目现场如有人员发生工伤,应及时申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好后续申报工作。 十、组织农民工参加体检工作。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劳资纠纷,维护施工作业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人数清、基本情况清、考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 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轧机和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进行采集,轧机录入由劳务队伍设立劳务管理员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录入。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通道刷脸或指纹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同时提交入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五、项目部在施工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录入信息,并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本人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违者双方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通知警告(通知贴于告示栏)、第三次予以不良行为、不服从管理记录在考核评价中并上报公司。项目部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要每月23日进行考勤和劳务队伍上报的手工考

勤进行核实、监管,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指出,与劳务队伍核实情况,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为了确保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实行定位监控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项目部统一发放的安全帽,同时上交押金200元/顶。安全帽配备有定位监控装置,必须妥善爱护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加倍处罚。 八、施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施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将定位安全帽上交劳务队伍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向项目部退还定位安全帽,办理离场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向项目部赔偿定位安全帽工本费200元/顶。张。如作业人员离开时不退定位安全帽,项目部将对劳务队伍予以200元/人的罚款即不予退还押金。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后,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及时在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备注工资结算情况。 九、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必须每月留存考勤记录表原件和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将以此做为劳务队伍工资发放审核依据。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基础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镇街机关,以及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库》)、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具体机构设臵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制度、机构编制核准使用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构成。 第四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实有 —1—

人员。 机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主要职责(任务)、编制类型、编制数量、经费渠道、批准文号等。 实有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所占编制类型、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出入编时间及原因等。 第五条《信息库》记载机构编制、人员等核定情况和实有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该信息库的建设,各单位初始录入的实有人员经审核后登记入库,之后的人员增减都必须通过该系统确认。《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通知单》(以下简称《编制通知单》)是调入或新增人员的“凭证”,是办结组织人事手续、办理人员经费拨款和社会保险等的依据,凡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新增人员必须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通知单》。 第六条机构编制部门综合协调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库》,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审核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组织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部门不定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2—

(企业管理套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填表说明

(企业管理套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填表说明

实名制管理填表说明 (该文档部分内容请自己掌握,不作印制)填表总说明: 1、以下各表中凡是带(*)号的填写项目(于实际填写的表格中为红色填写项目),表示为关键指标项,不能为空。凡是选择型指标项,必须于对应的下拉列表中如实选择,不得手工录入。不带(*)号的填写项目,表示为非关键指标项,为保证数据的完整和今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需要,也要求必须填写。某项填写确有困难的,必须于备注项里注明。 所有表格中,有下拉框选择的字段,于填写过程无明显对应关系的均选择“其他” 2、凡是需要手动输入非汉字字符的(如数字、字母、标点符号),必须于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 3、以下各表均由中央编办按照中央编数据库的数据要求设计的,不允许对表格的结构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例如不允许对表格的行或列进行合且、拆分以及删除等操作。 壹、机构信息表 1、机构信息表(行政) 机构全称,规范简称,机构级别(*),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单位,系统类别,机构类别(*),机构编码(*),批准文号,最新调整文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机构全称。 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全称。

规范简称。 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范简称。 机构级别(*)。 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正股、副股、未定级、其他。 机构性质(*)。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政法机关、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 如实填写。 隶属单位。 由二级部门填写。 系统类别。 按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经济实体、其他等类别填写。 机构类别(*)。 表示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于下拉列表中选择。 机构编码(*)。 选择型指标,于下拉列表中选择。 批准文号。 指由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编号。格式如“广府办发[2011]34号、广编发

实名制管理制度.doc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 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发放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或劳务公司补办,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街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

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IC卡上交班组长。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贵州建工延能化职工住宅工程项目部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1.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建筑装修工程。 第三条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农民工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农民工基本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向各

项目部委派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信息采集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审核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资料。 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含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对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宜采用打卡机、指纹考勤机、IC卡刷卡机等设备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及时登录到相应台账中。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工资标准、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农民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总承包企业审核留存一份。 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月记载当月用工变动情况,包括当月离职农民工人数、新进农民工人数、月末农民工人数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7日内应完成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每月10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中的指标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指标。相关表格从天祝政府网下https://www.360docs.net/doc/ba13413565.html,下载。 一、行政机构编制实名制指标 行政机构编制实名制指标分为两类: 一类指标:描述机关本身及其他综合情况的指标。 二类指标:内设/下设机构中涉及到的指标。 一类指标 1.机构名称: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机构全称。 2.机构编号:由县编委办按省编办要求统一编写。 3.第二/第三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机构(挂牌、保留印章等)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 4.系统类别: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5.机构级别: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级别(包括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 6.机构性质:行政机构性质类别的划分按系统数据分为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 7.批准文号: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机构成立的正式批准文号或

“三定方案”批准文号。 8.机构类别:指单位的类型,为选择型指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由填报者在所列的机构类型中进行选择。 (1)组成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 (2)特设机构:根据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县上没有特设机构)(2)直属机构:是指机构限额内,除组成部门和直属特设机构外的其他主管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如县委政研室、县委农办、老干局。 (3)部门管理机构:是指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由工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相对独立设置的机构。 (4)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是指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中,为完成某些综合、协调、咨询性等工作而成立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及下设的相对独立的、实体性办事机构,如安委办、绿委办等。 (5)临时机构:指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机构。 (6)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在机构编制方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 (7)驻外办事处:是指政府派驻外地的(行政)办事机构。 (8)其他机构。 9.隶属单位:指行政管辖系统的隶属关系层次. 10.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11.机构编码:各级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的代码。

实名制管理制度36784

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实 名 制 管 理 和 工 资 一 卡 通 制 度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一卡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市中医医院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应人员基本信息,并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花名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九、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直接足额支付到位。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建立《实名制管和工资一卡通制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十、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上,实行农民工工资委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即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农民工工资银行账户和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2014)112号、甘肃一建发(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劳务实名制相关劳务承包方进场基本要求、劳务人员身份确定、上下班考勤记录、劳务实名制工资确定及发放、劳务工资发放纠纷的处理与责任界定等,其它相关管理若与《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细则》内容发生冲突,应参照本细则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所属单位的行政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二)杜绝出现劳务人员群体性滋事讨薪情况及在施工现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事件; (三)所属单位不允许隐报、瞒报欠薪事件,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出现将事态扩大化的不良言行; (四)严禁将劳务人员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承包方委托人,必须遵循实名制“一卡通”,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组员:安全生产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劳资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 第六条其他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参照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结构,自行安排。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 第七条承包方入场前需准备的劳务资质资料 按照甘肃一建发(2015)**号《劳务管理办法》规定,正确选择、使用劳务承包方,并严格按要求做好资质审验、备案,把好源头关。资料所需如下: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和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劳务实名制工资发放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 (一)资质审核未通过,可要求更新资质或直接清退; (二)资质审核通过,签订劳务合同,待双方关系确定后,办理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劳务人员花名册》。项目经理部自承包方劳务人员进场之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

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建设目标 (3) 3建设原则 (5) 4项目建设方案 (6) 4.1总体设计 (6) 4.2人员考勤管理系统总体建设 (7) 4.2.1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7) 4.2.2智能终端采集系统 (7) 4.2.3数据接收系统 (8) 4.3平台功能 (8) 4.4人员核查管理系统功能 (8) 4.5系统安全体系 (9) 4.5.1网络安全 (9) 4.5.2数据库安全 (10)

1项目背景 伴随着经济的腾飞现代化建设开始飞速发展,建筑安全生产已成为现今一个热门话题,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和实时掌握建筑工地的人员流动性已成为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问题。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保障建筑工程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与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建筑工地的分散性,国家监管单位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而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为节约现场管理人员成本,往往配置的人员大打折扣,应付检查的方法很多,存在着监管人员来之前到现场,监管人员走之后就走人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未能起到及时监督的职责,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可靠的保障。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开始被人们所关注,权益保障问题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国家、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很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不发分子,利用国家和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利形势,打着讨薪旗号组织人员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少干多要、重复讨要,甚至采取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的恶意讨薪。如何在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杜绝不法分子煽动闹事,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创新采用最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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