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理想的律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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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是理想的律师模样?

在一个世俗的社会里,每个职业都独具符合公众认知的模样,以至于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穿戴、举止、言语、表情上,轻易分辨出他(她)所从事的行当。譬如,穿短皮裙的女子,显然是嫖客感兴趣的对象;而在人群里打望别人口袋的人,往往又是常人要防备的对象。事实上,比妓女和小偷更具职业特征的,还有农民、军人、艺人、官员等族群,在世俗的眼里,他们就该是那样的,或这样的;久而久之,他们也完成了这样的自认,举手投足间,已然农民、军人等等,一旦游离于常态,便成了另类。

最初,人的职业符号,是由习惯生成的,其后才得到了世俗的认可。当这种符号被格式化之后,初入职场的人,便要依样画葫芦,往自己身上涂抹那些符号,以期符合世俗的想象,并得到同类的认可。我们日常所讲的“职业化”,莫不是由表及里的,以法官为例,无论你能否独立行使审判权,但你至少得先穿上法袍,拿上法槌,端坐在法庭上,这才符合世俗对法官的基本认知,也才有点司法权威的味道。设若,坐在法庭上的这位法官(我们姑且称他为法官),身穿汗衫和短裤,手持一把大蒲扇,即使他满嘴公平正义,恐怕也没人敢把自己的命运交由他来定夺。同样的道理,如果你碰巧要做一个手术,而主刀的这位医生,却是一副包工头做派,不经意间你甚至会瞥见残留在他指甲缝里的污垢,你能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吗?——反正我是没有这种胆量的。

诚然,“人不可貌相”,此乃古训;但“貌相”之于人,却不啻一块“敲门砖”。昔刘备求贤于江湖,得水镜先生点拨,遂知“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此时刘备想象中的卧龙与凤雏,是相貌堂堂的大儒,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之后,更强化了这种想象。待见到拥“凤雏”名号的庞士元,却大失所望,因为,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观其衣着,则是“道袍竹冠,皂袍素履”,一副穷酸打扮,与心仪中的大儒模样,实相去甚远。于是,庞士元被打发到耒阳做了县令,其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诸葛亮相比,已然天上地下。

虽然由于诸葛亮的力荐,庞士元最终得到了刘备的重用,但他的人生已经走了弯路。有些人走了弯路,尚可补救;而另有些人,一旦走了弯路,则可能永陷迷途。这样的差异,居然因了形貌举止,实在是一种教训。

与生俱来的相貌,似不该被说长道短的,惟有后天修饰的缺失,才是可资责备的理由。盖一个人的容貌,系父母所授,即使长得“蹉跎”,板子不该打在他本人身上;而缺乏对形象的管理,责在自身,如果因此不能成功,则怪不得别人了。

对职场中人来说,形象如此重要,以至于关乎每个人的升迁、收入乃至生存。形象如同天气一样,无论好坏,别人都能感知到,但却很少有人会告诉你。有人说过,这是一个“两分钟的世界”,你只有一分钟的机会展示自己,而另一分钟则由别人来决定对你的好恶。只有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你才有可能开始第二步,反之,则很难再找回别人对你的亲睐。像庞士元那样的人,毕竟是旷世奇才,他的不拘小节,是有所倚仗的;换了常人,非但诸葛亮不会力荐,恐怕连与刘备打照面的机会都不复有了。

要想成为某个职业中人,譬如律师,你首先得在自己的外表上插上那个职业的标签,让自己看起来确实“像个律师”。西方有句名谚:“你可以先装扮成…那个样子‟,直到你成为…那个样子‟。”如果一个人能够像律师般思考,像律师般举止,像律师般说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就是律师——也惟有如此,他才配是律师。

自然,外表上有了律师的范儿,未必一定能够成为律师,更未必一定能够成为优秀的大律师。律师的生成,更主要的是凭藉内在的专业修为,而不是,至少不仅仅是外观上的西装革履——当然,这并非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服务市场的某种异化,也有一些看起来“不像个律师”的人,偏偏就是律师,而且还是颇有市场的律师。或因这些人的存在,带给职场极大的误导,以为律师还有“另一种模样”,而且,也是可以“笑傲江湖”的。

但是,律师职业毕竟不是,当然也不该是一个“杂货铺”,它理应有着自己独特的禀赋和天然的成色,并借助约定俗成的外表透显出来,进而获得公众的识别和首肯。当这种“识别”定型之后,又会反过来约束律师的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使之“格式化”。一旦一个职业被“格式化”,背离这种格式的人,便极易被拒之门外或淘汰出局,因为,他们已经通过自己的外表向别人暗示,他不是律师,或者,至少不像个律师。至于,那些“不像个律师”的律师,他们的与众不同,实仰仗着自己独具的生存能力,从而有资格另辟蹊径。可惜,这样的路,却是常人走不通的。因此,他们并非律师中的主流,非但不足以示范同类,亦难以成为业内的佼佼者。他们的模样,是律师中的另类,不值得效仿。

接下来的问题是,一个“格式化”的律师模样,应该是怎样一种形象呢?

我们惯常所见,律师是西装革履,稳重而优雅的。这是一种由表及里的显像,既符合常人的认知,亦承袭了职业的传统。他们的稳重与优雅,以及由此堆积的精明,部分来自服饰的装扮,部分源自内在的修炼。或许,对于修炼到位的人来说,每一个毛孔都能够散发出律师的气息,他们穿什么,会被极大地忽略,但这样的极品并不多见。对大多数人来说,惟有“内外兼修”,才有可能散发出浓郁的律师气息——内在的修炼,毕竟需要假以时日,而外在的装束,却是举手之劳。除非你不在乎别人对你的第一印象,否则,学会梳妆打扮,或有事半功倍之效。

一个像模像样的律师,应该从长相、化妆、发型、衣着、举止、言词、修养等诸方面折射出专业人士的味道,当这种专业味道溢于言表,别人便忍不住要说:“这家伙真像个律师。”无论说话的人动机如何,对于被评价的律师而言,无疑是莫大的褒奖。事实上,除了长相无从苛求外,其他方面都可以靠雕琢养成。一个律师的职业化程度,固然主要取决于他做事的态度和能力,但任何时候,却能从他的形象上找到佐证。我的同事杨泽延律师曾经沮丧地告诉我,他在电梯间目睹了本所的一位律师正旁若无人地剪指甲;而同样的沮丧也曾在我的内心泛起过,那是因为看到某律师叼着香烟穿过走廊,或是看到某律师在厕所里乱扔纸屑。在我们看来,这些举动,都不太像个律师。倘有一天,你碰巧听到几位律政佳人的聊天粗鄙如村妇,大概也会崩溃的。

其实,有很多常人所不耻的举动,也正是律师的禁忌。律师作为职业精英,理应有更具品味的外貌和更加文明的举止。在我的眼里,一个理想的律师模样,大致是这样的:西装革履,外观整洁,目光自信而淡定,表情温和而沉稳;时有微笑,亦复严肃,惯于倾听,亦善表达,眉宇之间彰正气,谈吐之中有爱心;举步行色匆匆,开口简明扼要,亦干练,亦精明,亦雅致,寓专业于谈笑风生之中,深谙人情世故,更食人间烟火——如此形象,价值百万。只可惜,这副模样,我本人也学得还不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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