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温馨提示-业主入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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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温馨提示:业主入伙须知

物业温馨提示:业主入伙须知

您入伙前应详尽了解有关收楼事项和收楼程序,避免您在接收新楼时,产生遗漏而导致不便。望您能认真阅读本章节,请勿遗忘。

(一)您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以邮戳为准)起30天内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逾期办理者物业服务费用照交,物业服务收费自开发商通知开始交房之日起算。

(二)您来办理入伙手续时请带齐以下物件:

1、购房合同(或银行按揭合同)及其复印件1份;

2、业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

3、单位购买的还应带公司法人证件、公章及委托书;

4、建设单位的《入伙通知书》;

5、已缴款项的收据或发票;

6、物业服务应缴的款项。

如您委托他人来办理,还应带上:

1、您(业主)的委托书原件;

2、您(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您办理手续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凭以上产权资料和票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伙手续。

2、至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手续,主要有:填写《家庭情况登记表》(便于本公司与您联系并为您及您的家人提供服务,本公司保证为您保守秘密),验收房屋,领取《业主手册》,签署《入伙合约》,领取钥匙。

物业服务公司和开发建设单位将在物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流水作业,现场设有作业标识和流程,并有引导员在现场为您提供服务。

(四)您收楼时,请认真检查室内设备、土建、装修是否有缺少、损坏等质量问题。如有投诉,请在收楼时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将代表业主利益向承建商反映并协商解决。

(五)根据小区承建合同,维修保养期内如有工程质量所导致的问题,承建商将为业主免费修理。但是,如因使用不当所导致的问题,则由业主自行支付修理用。

(六)您(业主)可以对所购的房间进行室内装修,但应保证绝对不影响住宅结构和公共设施。装修前,需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有关规定本手册有专章规定,获准后方可进行。

(七)敬请您自觉遵守XX集团《管理临时规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支持、配合、监督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八)在行使财产处置权时,应遵守物业服务法规政策的规定。

(九)需在小区设置广告、招牌的单位和个人,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经核准后按指定位置装设。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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