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有追索权适用于公开型保理)

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有追索权适用于公开型保理)
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有追索权适用于公开型保理)

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

编号:

致:【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以下简称“转让人”)向我方申请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将本通知书附录《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于我方,并业已通知贵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我方享有本通知书附录所涉及的债权。按照转让人与我方签订的编号的《有追索权

商业保理合同》、编号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编号的《应收账款转

让通知书》的约定,贵方应在年月日向我方支付应收账款人民币

【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此处填写大写金额】)。但截至本通知书向贵方发出之日,贵方仍未支付上述应收账款。

请贵方务必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将款项汇入以下保理专户,并注明“支付

第号发票款”字样和合同编号,明确该付款是履行何笔发票项下的付款义务:

户名:【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开户行:【此处填写保理专户的银行全称】

账号:【此处填写银行账号】

若贵方未能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支付上述应收账款,我方将随时采取必要法律措施,以保障我方权益。

特此通知!

发件人:【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日期:

《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回执

【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兹确认我方作为债务人于本回执落款之日已收到贵方编号的《应收账款催款

通知书》,并知晓、理解其全部内容;确认应付账款金额为人民币【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此处填写大写金额】),并承诺在收到本通知书后支付上述款项。

收件人:(公章)【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日期:

编号《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附录:

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应收账款转让的财税处理

应收账款转让的财税处理 一、概述 应收账款作为法律用语出现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出质。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可见,上述定义的应收账款比会计上的应收账款范围要广。 根据上述定义,应收账款属于金钱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应收账款转让的让与方一般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保理业务的前提。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就〈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中国银行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当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即为保理业务: (一)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二)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四)保理融资:在保理业务中,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按照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

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费

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卖方(国内供应商)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一,国内保理业务 是否可以向供应商追索,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收购及代购)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买断)两种。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后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可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不能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但买方以商业纠纷为由拒绝付款的,保理商仍可向供应商追索。 二,属性 1、期限办理程序: 保理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含1-6个月的宽限期)。 2、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的质量、结构和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一般不超过应收账款净值的80%。 3、利率:应收账款融资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利率按照同档期贷款利率含浮动计算。 4、费率: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一般为应收账款净额的0.1-1%。

三,国内保理业务的特点: 1、兼容多国内保理 种操作方式,突破应收账款债务人不配合办理手续的瓶颈,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即可办理保理业务; 2、支持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 3、融资期限可以突破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降低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四,企业使用国内保理业务的优点: 对卖方 1、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销售收入,改善财务报表; 2、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3、买方的信用风险转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 4、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对买方 1、利用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2、节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费用。 适用对象 国内保理业务主要适用于赊销结算方式的国内贸易。申请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记录,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易于保管。

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 第八条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2020催款通知书模板参考

2020催款通知书模板参考 (欠款公司名称): 至年月日贵司已累计欠我司货款计人民币元,已超过了双方约定 之付款期限。 现我司郑重的请求贵司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 我司如下账号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采取停止发货、付诸法 律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我们的长期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 的影响,请慎重考虑,谢谢! 特此函告! XX公司 年月日 ×××厂财务部: 你单位××年×月×日向我厂订购×××,货款计金额×××元,发票号为×××,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 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联系。我厂地址:×××,电话:×××。 ×××厂财务部(盖章) ××年×月×日 ……汽车美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20xx年4月17日,我公司与你公司在友好协商下签订了《供货 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我公司向你公司供应嘉实多/BP油品, 并约定结款方式。但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你公司拖欠我公司货款总 额为人民币23275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二节及《合

同法》第七章的相关规定,你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并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此,我公司特致函敦促你公司,请你公司于20xx年9月18日前向我公司付清所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3275元。如逾期仍不偿还货款,我公司将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你公司所有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法院判令你公司支付滞纳金、违约金、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望你公司慎重考虑我公司的上述要求,尽快履行合同义务,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法律负面代价及商业信誉损失! 特此函告!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只是分享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 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承兑,承兑人,,承诺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商业汇票。 功能特点 办理银行可以为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远期付款购货。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减少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而且等同于现金购货,可获取有利的商业折扣,银行承兑汇票可无限背书转让功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产生的正常款项的支付结算。用于结算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 收费价格 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向出票人收取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每笔业务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敞口金按照敞口部分金额千分之1.5收取(同期6个月贷款利率5.6%)。 客户申请材料 ,1,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公司不银行签订,; ,2,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申请表,项目填写提供, ,3,购买材料合同或接收劳务合同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4,购买材料发票或劳务发票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业务流程,整个办理流程预计3个工作日, ,1,项目准备材料向公司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公司资金管理科报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3,公司向银行准备材料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4,银行审核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材料,审批签字,2个工作日 ,5,企业缴纳承兑汇票手续费及敞口金; ,6,办理银行向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7,公司向项目移交办结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原则上项目方只负责提供承兑汇票抵付货款,供货商在自身有需要的情况下,自行背书 转让和贴现,贴现利率一般在4.2%-4.5%,,公司最多承担不超过50%的贴现息。 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劳务款,时: 1.开出承兑汇票,不需要记账,只做应付票据备查登记 2.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3.到期支付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项目保证金: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 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 按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 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

项时使用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 关信息(电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财务催款通知书

财务催款通知书 关于尽快支付货款(欠款)的函 XXX(对方名称);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货款(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XX年X月X日,贵方与我(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XXXX合同》。双方约定,贵方应于货到就付30%的货款(贵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偿还欠款XX元)。XX年X月XX日,我依约将货物交给了贵司,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现共欠货款XX元(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还款,现共欠款XX元)。 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 此致 敬礼 XXX 年月日 ■相关范本: ●催款通知单格式 崔款书可以用固定格式的表格,也可以写成便函,不论采取哪种形式,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四个内容:标题和编号标题要简明,一般写作“催款通知单”、“催收、清理联系单”等字样。

如果催收的是紧急款项,可在标题前加上“紧急” 二字。标题下要注明编号,以便于查询和联系。 ●催款通知书范本 ×××厂财务部: 你单位××年×月×日向我厂订购×××,货款计金额 ×××元,发票号为×××,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 ●催款通知书 XX制衣厂并X厂长: 贵厂与本公司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XXXX租赁合同》,约定我公司将XXX房屋出租给贵厂使用,贵厂按XX元/月支付租金。按该合同的约定,贵厂应于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之日搬离,然而合同到期后,贵厂并未搬离,且20xx年1-10月的租金24000元至今也未支付。 ●物业费催款通知单 (先生/小姐): 展函致敬!在您百忙之中烦扰阁下,我处深感歉意。 我处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您所拥有位于 省市区路号花园幢单元,面积平方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尚未缴纳以下管理费用:●关于尽快支付欠款的函 XXX(对方公司名称)并X(对方老板姓)总(或职务名);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解析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解析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而产生的一系列金融综合服务。因此,保理业务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应收账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则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叙做保理是否有效、保理商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等都将存在问题。那么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因素有哪些,又如何在业务操作中规避这些风险呢?本文在具体分析了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要素基础上,提出了实操过程中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的形成 保理业务主要涉及保理商、卖方、买方三个主体,一般操作流程是:保理商首先与客户即商品销售行为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所有通过赊销(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而产生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相关结算单据及文件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的依据。签订协议之后,保理商对卖方及买方资信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确定信用额度。保理商将融资款项划至卖方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偿还应收账款的债权。 从保理的业务流程我们可知应收账款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前提而为供应商提供集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房付款担保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而导致大量的保理纠纷的产生。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成因一:贸易背景虚假 实践中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背景贸易虚假至少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之间并没有真实的贸易往来,这种情形下或者是贸易双方共同形成虚假的贸易文件而不履行文件项下的内容,或者是卖方伪造买方签章及有关贸易文件,也同样不存在真正的履行。此时,买卖双方之间根本没有贸易行为,双方或者卖方虚构贸易文件来骗取保理商的融资,已经涉嫌骗取贷款罪等刑事犯罪。

应收账款与保理区别

作为供应链融资的一种方式,应收账款由于其流动性强、权利关系明确而成为各家银行资产业务的媒介“宠儿”。应收账款融资目前存在两种方式,一是保理,二是应收账款质押。虽然都将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但两者的性质区别甚大。 保理(factoring)一词是舶来语,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进行明文规定。按照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国际保理通则》定义,保理合约“意指一项契约,据此,供应商可能或将要向一家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不论其目的是否为了获得融资,至少需要满足以下职能之一:账款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从概念上可知,提供融资并不是保理业务的必要构成条件,如果某销售商只是向保理商申请销售分户账管理或账款催收,那也构成保理业务。只是目前在中国大陆,为企业提供保理业务的机构基本上是银行,而不是像其他国家和地区,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提供保理服务(如台湾的中租迪和),所以,保理更多的是与融资结合在了一起。保理的概念也在中国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异化,在许多金融工作者的眼中,保理就是一种融资方式,一种基于应收账款转让条件下的融资产品。 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保理进行明文规定,因此,保理的法律适用主要集中在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中。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由此可见,债权转让并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得以成立。一般银行的保理业务对应收账款转让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要求债务人在银行的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上签章,表示对应收账款转让事实的确认;另外一种是公证送达,即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确认,通过公证机关见证银行向债务人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并出具书面公证书。法理上,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而只是一种证明作用。只是在第一种方式下,银行一般还要求债务人承诺未经银行同意,不得更改回款账号,从而加强了银行的授信保证。当然,采取第一种方式需要债务人的配合,需要债务人接受商业信用向银行信用的转变。 在应收账款的操作过程中,还涉及到应收账款单笔转让和全部转让的问题。单笔转让由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比较容易理解。但全部转让涉及到未来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意思自治”的原则,可以推定未来债权转让是有效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一般企业对应收账款全部转让认识不足,在办理保理业务后,会计上没有做出相应的变更处理。从法律上讲,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债权全部转让通知书后,债权人已经变更为银行,但由于应收账款转让前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了保理协议,协议会约定在银行扣除保理融资款以及相关融资费用后,剩余应收账款仍将转回给债权人,该笔债务的应收对象对原债权人来说已经由原债务人变更为了银行。因此,在会计的处理上,应该将应收账款科目变更为其它应收款科目,应收对象也应该变更为银行。但在实际的操

如何管理应收账款及催收货款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安全、有效的管理应收账款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文从四个角度出发,和大家一起讨论在日常销售过程中如何管理应收账款。 销售、财务的监管 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在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账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1、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4、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二、定期的财务对账 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就必须同经销商核对一次账目,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厂家要尤为重视: 1、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2、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3、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4、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5、要主动拒绝用货款垫支其它款项(客户返利、破损产品货款、广告款、终端销售推广费用等); 以上情况会给应收账款的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制订一套规范的、定期的对账制度,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造成呆、死账现象,同时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 三、对产品铺货率的正确理解

如果产品铺货率提高,会增加销售机会(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便利性),但应收账款和经营风险也同时增加;如果降低铺货率,经营风险虽然降低了,但达不到规模销售的目标。所以正确、合理的解决产品铺货率问题,对降低应收账款,保证货款的安全性是有帮助的。因此我们建议在产品不同销售阶段、或根据产品不同的销售策略、或根据市场推广的强弱势而采取不同的产品铺货政策。 四、减少赊销、代销运作方式 销售人员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或为了完成销售目标而采取赊销、代销的运作模式。这种销售模式是经销商拖欠应收货款的土壤,并极易造成呆、死账的出现。我们要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 五、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 我们在制定营销政策时,要将应收账款的管理纳入对销售人员考核的项目之中,即个人利益不仅要和销售、回款业绩挂钩,也要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联系在一起,制订合理的应收账款奖罚条例,使应收账款处在合理、安全的范围之内。 六、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经销商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经销商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经销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经销商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 经销商的监管 一、建立完善的经销商开户制度 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对经销商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是必要的,这不仅为将来的销售寻找一个合作伙伴,同时也降低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当我们面对着“买方市场”这个实际情况时,这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 因此,合作前对经销商进行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1、经销商的资信状况; 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在行业中的口碑、历史交易记录、在销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评价等。

民间借贷催款通知书【个人催款通知书范本】

民间借贷催款通知书【个人催款通知书范本】 个人催款通知书范文一 XXX(对方名称);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货款(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XX年X月X日,贵方与我(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XXXX合同》。双方约定,贵方应于货到就付30%的货款(贵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偿还欠款XX元)。XX年X月XX日,我依约将货物 交给了贵司,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现共欠货款 XX元(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还款,现共欠款XX元)。 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 此致 敬礼 XXX 年月日 个人催款通知书范文二 ×××厂财务部: 你单位××年×月×日向我厂订购×××,货款计金额×××元,发票号为×××,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 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联系。我厂地址:×××,电话:×××。 ×××厂财务部(盖章)

××年×月×日 个人催款通知书范文三 XX同志: 现就贵方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XXXX年X月XX 日,贵方与我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双方约定,贵方应于XXXX年X 月XX日偿还欠款XX元(XX圆)。XXXX年X月XX日,我依约将欠款交给了贵方,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还款,现共欠款XX元。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信守承诺,故特致函请贵方于XXXX年X月XX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否则,本人将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追究你的民事责任等权利: 一、鉴于你的欠款拖欠时间较长,本人催款数次未果,你的行为存在恶意欺诈之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本人将保留实施有关措施的权利; 二、同时,你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人将保留实施有关措施的权利; 三、另外,本人将把贵方拖欠情况如实发表至QQ空间、QQ群、微信等社交软件,此举可能导致你在朋友圈中产生不良影响,并将对你今后与其他个人的财务往来产生不利影响; 四、鉴于你目前的工作情况,本人将在合法范围内派送《欠款协助通知书》至你家庭所在地,请求你家人协助完成欠款所余事项;为避免上述催收行动给你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请抓紧最后的机会,立即清偿本人欠款。如对欠款事实有任何异议,请速与本人联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此致敬礼 XXX XXXX年X月XX日

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1,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融资租赁公司把自有或者对外融到的资金,用于租赁项目,通过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在因此形成的租赁债权债务关系中,有权利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手续费等收入。有时,租赁公司也会因为其他业务而拥有向他人收取账款的权利,例如租赁公司会和一般工商企业一样,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贷给客户,在固定的期限内向客户回收本金和收取利息。如此这些有权利收取的款项就是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2,特征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是一项资产,它是可能的未来利益,由租赁公司从已经发生的租赁交易中取得和通过租赁交易控制,可以作为自己的资产确认。这些应收账款符合并具备资产的三个特征,一是它被租赁公司拥有和控制;二是它有能力在将来为租赁公司产生净现金流入;三是租赁公司能够借助它获得收益。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可以用来再融资,因为可以凭借其自身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打理成基础资产,转让或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次性地换取再融资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的规定里,将租赁债权列入其所承认的应收账款之列。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是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是其拥有的生产经营资产,是可分享其收益的所有权证,它和利息费用/收入存在直接关联,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将租赁资产列入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3,租赁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 租赁公司使用租赁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是对基础金融资产的再次交易,属于金融资产交易的创新。这项交易是通过合同予以管理和控制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的运用,将现金资产转换为资产项下的应收账款,也可以通过对外融资获得资金转化为可以自由运用的应收账款,还可以以形成债权和转让同时发生的“T+0”的方式进行应收账款的资产交易。按照租赁公司的与应收账款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发生实质性转移的判断方法,可将应收账款融资的融资方式划分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和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方式。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租赁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的财产权利设置质押向融资机构融资,融资机构在向租赁公司融通资金后,如果租赁公司无力付款或拒绝付款,融资机构在向租赁公司请求履行义务未获清偿的情况下,有权就设立质押的出质财产-应收账款做出处分。 租赁公司用既有的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上一般不会存在问题,因为设立质押的两个条件很容易具备,一是有收取租金等债权的合法合同,让融资机构可以拥有债权的书面凭证。二是作为质权人的融资机构可以通过占有权利凭证办理出质登记,达到控制该项权利的目的。2)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租赁公司将收取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以及全部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融资。租赁债权不单单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作为债权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通过转让,租赁债权进入了流通领域。在租赁债权的权利转让中取得对价,实现租赁公司的资产变现功能,这样的融资形式就是租赁保理。租赁保理可以分为对租赁公司的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其中无追索保理可以让租赁

保理业务风险点

保理业务风险点 一、风险种类及风控建议 风险种类 1、信息不对称风险 2、权利竞合风险 3、融资资金挪用风险 4、额度定性模糊风险 5、商业纠纷风险 6、(债权/债务人)信用风险 7、管辖和法律适用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 1、承诺和保证条款;完备的尽职调查 2、承诺和保证条款;违约条款;合理履行 债权转让通知、确认、登记手续 3、承诺和保证条款;违约条款;资金受托 支付 4、相对公平约定;合理提示 5、避免一次性交易;避免关联交易;相对公平约定;合理提示 6、适度引入外部增信;交叉违约条款 7、约定可合理预期的争议解决机制 二、债务人确权 保理业务在应收账款的转让时,需要卖方通知买方债务人应收账款已经转让。也是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手段之一。对于债务人来说,若没有收到通知到期可以不向保理商付款,并且在讼诉时,法院也大概率认定转让对买方无效。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卖方如何通知买方,是仅发起通知动作还是确认已经通知到

了买方,上述情况也很难判断。保理商为到期回款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争议,在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时会向债务人发起《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买方确认无误后反馈回执。 确认函要素: 应收账款转让对象 应收账款转让金额 应收账款合同、发票信息 回款账户 联系方式等 对于债务人确权环节,对于买方来说仅仅是盖章确认就可以,但是买方若在产业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往往是不愿意配合的,主要原因是转让前,买卖双方的应收账款仅属于商业信用,强势买方在账款到期后,有继续延期支付的可能。卖方为自身经营利益考虑,也只能被动同意。但是若将应收账款转给保理商之后,商业信用负债就变成了需要刚性兑付的金融负债,到期不还款就会有被起诉的可能,买方是很不情愿债权转给保理商的。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在保理业务中让强势的债务人有利可图,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因素之一。 三、应收账款相关问题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都对应收账款有定义性的描述。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账款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的债权以及项目的收益权等。像医疗、教

应收账款催款函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应收账款催款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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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编号:
应收账款催款函范本
风险提示:
催款函的目的包括提醒对方及时支付款项、正式催收欠款以 及中断诉讼时效等。 催款函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明确,尤其是欠款 时间、欠款金额、催款方的银行账号、最后付款期限等,方便欠款 方还款,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催款方的合法利益。
尊敬的______:
现就贵司拖欠我司______款一事向贵司致函如下: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了《______合同》,双方约定,贵司应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支付我司______款______元,(大写:______)。余款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贵司也曾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 付了部分款项,但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贵司便未再按约定支付, 现累计已欠______元。贵司行为明显已违约。
风险提示: 催收的内容,应清楚、准确、简明地写出双方发 生往来的原因、日期、发票号码、欠款的金额及拖欠的情况,且应 与交易相关的资料(如合同等)相符,以便使收文单位明确情况, 及时地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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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双方此前的合作关系较好,现特致函请贵司于______年____ 月____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司账户(户名:______;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如贵司仍不能按期支付,我司将按有关规定向贵司追 索欠款利息,甚至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届时,贵公司可能要承担诉讼而 带来的更大损失。
风险提示: 催款函尾部应写明催款方的处理意见,在催款函 尾部可以增加欠款方经催款函提醒仍不付款,催款方可根据相关规 定(如合同约定、银行规定)加收罚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付 款事宜,这样做有利于引起债务人的紧迫感,及时还款。
顺颂商祺! ______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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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新思路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新思路 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许多企业都沈淀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坏账、呆账一直是企业管理层头痛的问题,应收账款保理的运用,可以爲企业融通资金、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减少企业的风险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供新思路。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企业把由於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爲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和坏账担保等业务,企业可借此收回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据统计,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经达到了7200亿欧元,在西欧和亚太地区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该项业务发展尤爲迅猛。虽然保理业务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也由1996年的1200万美元上升到12亿美元。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之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爲如下几种: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如果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爲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供应商融通资金後,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资金,即无论出自何种原因如买方破産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末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市融通资金後,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无追索权保理,因而不用核定应收账款的信用额度和提供环账担保。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应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爲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应商立即将保理商叁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而暗保理则是供应商爲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叁入保理的情况通知买方,货款到期时仍由供应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後再偿还保理商的预付融资款。我国的《合同法》规定了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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