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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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标、行标及地标目录摘编

部分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标、行标及地标目录摘编
部分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标、行标及地标目录
(摘编)
1
1.
GB21342-2013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
GB30250-2013
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
GB30251-2013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4.
DB31/509-2010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5.
DB31/649-2012
7.
GB25327-2010
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8.
GB26756-2011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9.
GB29136-2012
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0.
GB29137-2012
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
GB29435-201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0.
GB30185-2013
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
GB30252-2013
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2.
GB30526-2014
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3.
JC/T431-2012
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4.
JC/T522-2013
岩、矿渣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5.
玻璃钢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1.
DB31/621-2012
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
DB31/670-2012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3.
DB31/695-2013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石油炼制行业能源消耗限额

石油炼制行业能源消耗限额
I
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
DB37/ 754-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数据统计、能耗计算方法和能耗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炼油生产过程中,全厂、炼油装置及其辅助系统的能耗计算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0.26 0.17 0.10 0.25 2.30 9.20 3.65 7.65 1000 700 1030 1030 1020 1000 950 950 800
92 88 76 66 55 0.04 0.03 0.15 0.15 0.01
能量折标值 kgce
0.37 0.24 0.14 0.36 3.29 13.14 5.21 10.93 1429 1000 1471 1471 1457 1429 1357 1357 1143 131 126 109
ICS71.020 G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754-2007
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
2007-11-01 发布
2008-0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 754-2007
前言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刘爱英、李卫东、李栋、曹全贵、沈应来、李文峰、于山、卢水根、王 贤山、陈文杰、王琳、王薇、牟万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0.04.12•【文号】工信部节[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按照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部署,2010年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要求,为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管理,2008年,国家发布并实施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的22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了产品(装置)强制性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指标。

能耗限额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强化现有和新建生产能力节能管理、实施能耗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供了依据。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和节能监察(监测)机构的指导,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制订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达不到能耗限额限定值的落后产能应及时予以淘汰,新建生产能力必须达到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标准。

国家22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摘录)

国家22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摘录)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t。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t。

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t/t。

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1)以硫化锑、硫氧混合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2)以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铜与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1)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2)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焦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合成氨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08)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企业执行国家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表企业名称(章):年度:填报负责人:填报人:联系:填报日期:备注:。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23最新国标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23最新国标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炼化行业重点产品(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炼化行业重点产品(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生产过程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或改(扩)建企业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 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炼油综合能源消耗量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统计报告期内,炼油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油后的总和。

3.2炼油(单位)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 for unit crude and purchased materials统计报告期内,炼油综合能源消耗量与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之和的比值。

3.3单位能量因数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 for unit crude and purchased materials based on energy factor for refinery统计报告期内,炼油(单位)综合能耗与炼油能量因数的比值。

3.4乙烯装置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for ethylene plant统计报告期内,乙烯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燃料、蒸汽、电及耗能工质的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油后的总和。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能耗限额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能耗限额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第一部分炼油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原油加工的炼油厂、炼油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能量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3、术语及其定义3.1炼油厂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炼油装置及辅助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3.2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以单位原油加工量表示的实际综合能耗,即炼油厂综合能耗除以原油加工量。

3.3炼油厂能量因数:炼油厂能量因数由炼油装置能量因数和辅助系统因数两部分组成。

各炼油装置的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为该装置的能量因数。

各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全厂原油加工量的比值与该装置能量因数的乘积之和,为炼油装置能量因数。

辅助系统能量因数以各辅助系统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并乘以处理量与原油加工量的比值所计算的因数之和。

3.4炼油厂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以单位能量因数表示的综合能耗,即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除以全厂能量因数。

3.5全加氢流程:指炼油加工过程为全面加氢精制工艺流程。

4、限额指标的计算方法(1)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量计算公式为:E=∑MiRi+Q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M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kg标油(kWh)/年(月、季);R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kg/kg(kWh)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kg标油/年(月、季)。

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

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e=E/G式中:e—炼油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

DB33 643-2013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 643-2013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新鲜水 循环水 软化水 除盐水 除氧水 凝汽式蒸汽轮机凝结水 加热设备凝结水 燃料油 燃料气 催化烧焦 工业焦炭 10.0MPa 级蒸汽 3.5MPa 级蒸汽 1.0MPa 级蒸汽 0.3MPa 级蒸汽 <0.3MPa 级蒸汽 油田天然气 气田天然气
原煤
单位 千瓦.时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千克
5.1 炼油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包括炼油型生产装置以及为之服务的辅助系统(储运、污水处理、空压站、空分站、化验、研究、
仓库、消防、生产管理等)所消耗的能量,以及热力损失、输变电损失及热交换量,不包括化工型生产 装置与煤、焦、重油、天然气等制氢装置所消耗的能量以及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
2
DB33/ 643—2013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准入值年加工能力单位准入值2000万吨及以上千克标煤每吨原料油8110002000万吨含1000万吨千克标煤每吨原料油8543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年加工能力单位先进值1000万吨及以上千克标煤每吨原料油80炼油综合能耗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51炼油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包括炼油型生产装置以及为之服务的辅助系统储运污水处理空压站空分站化验研究仓库消防生产管理等所消耗的能量以及热力损失输变电损失及热交换量不包括化工型生产装置与煤焦重油天然气等制氢装置所消耗的能量以及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
1
DB33/ 643—2013 石油炼制品 将原油进行蒸馏或裂化、焦化等加工炼制出来的各种产品,包括液化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
油、溶剂油、润滑油、石蜡、石油脂类、石油芳烃、石油沥青、白油、石油焦等。
4 能耗限额要求
4.1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值限定值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值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审定会会议纪要2007年6月27日至29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在宁夏银川市大自然宾馆主持召开“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定会、讨论会和任务落实会”,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其中参加轻标委能耗组的有20家单位的41名代表,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代表对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如下:1、将范围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镁冶炼(硅热法)生产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硅热法镁冶炼工艺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 1250、GB/T 3484、GB/T 8170、GB/T 1272、GB/T 15587”删除。

3、定义中增加“直接能耗、间接能耗、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损耗分摊量”等定义,其内容参考GB/T 2589。

4、将第四章“要求”中的能耗单位符号统一为kgce/t 。

则4.1、4.2和4.3中的数值修改为8300kgce/t 、7500kgce/t 和5600kgce/t 。

5、将第五章“能耗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修改为:5.1 计算原则镁冶炼产品是指由原材料到镁锭产品,其产量均以吨(t )为计量单位,综合能源单耗的计算范围包括工艺能耗、辅助能耗分摊量及损耗量。

5.1.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以及所利用的余热资源。

其主要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

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754 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排)

754 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排)
装置开停工、闭路循环和检修所消耗的能源均应计入装置或辅助系统能耗中。
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应计入综合能耗。耗能工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氦气、乙炔、电石等。计算单装置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时应包括该装置消耗的耗能工质。全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不能使用几套装置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简单相加,避免耗能工质的重复计算。
——修改了以中间基、环烷基原油加工为主的企业,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由121千克标准煤/吨原料油(85千克标准油每吨)为75千克标准油每吨;
——修改了以重质原料油为主的加工企业,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由143千克标准煤/吨原料油(100千克标准油每吨)为85千克标准油每吨。
——修改了附录A的表A.1(参照GB30251-2013附录表A.1)。
t
76
3182
17
0.7MPa级蒸汽g
t
72
3014
18
0.3MPa级蒸汽h
t
66
2763
19
﹤0.3Mpa级蒸汽
t
55
2303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炼油
以原油或外购原料油为原料,加工生产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油、燃料油、润滑油、液化石油气、丙烯、沥青、石油焦等产品的全过程。
3
综合能耗
统计报告期内,炼油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油后的总和。
3
主要生产系统
生产成品、半成品或为生产准备主要原料,按工艺流程完成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的组合体,如常减 压装置、催化装置、延迟焦化装置等。聚丙烯、芳烃等化工类装置不计入炼油能耗的统计范围。
3
辅助生产系统
配合主要工艺装置完成其生产过程而必须的生产设施,如储运系统、污水处理厂、公用工程设施、 火炬、中心化验室、系统管网等。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炼化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于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关系密切。

为了推动炼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耗,我国制定了《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文将对该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该是指针对炼化行业的关键产品制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通过设定限额,可以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节约能源、提高效率。

为什么需要制定这样的呢?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资源有限而需求无穷大,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节约利用资源。

另一方面,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而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制定《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于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具体内容。

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了炼化行业重点产品的范围和分类。

不同类型的产品有不同的能源消耗限额。

其次,规定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通过科学合理地计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

此外,该还规定了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对达标企业给予奖励措施。

那么,《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呢?首先,在节约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引导企业注重节约利用资源,在生产过程中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并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手段,实现了能源消耗的大幅度下降。

其次,在减少碳排放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通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了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减少了碳排放量,对于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积极意义。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修订说明一、标准修订背景为了落实《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江西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战略部署,实现江西“十三五”全省工业节能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

全面促进我省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稀土行业用能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能源消耗的对标,降低企业能耗,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启动了《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修订工作,标准修订任务由标准制定牵头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承担。

二、修订原则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7]24号)以及《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工信综合字[2016]339号),依据《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我省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调研稀土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从99家压缩到59家,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突出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2、地方特点,符合我国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态势目前国家稀土冶炼分离行业能耗标准采用的《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35-2012),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许多新的节能技术得到较广泛的应用已不能适应稀土冶炼分离行业的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发展态势。

我省稀土生产和产品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由于行业绿色发展的需求,除采用离子型稀土矿外,很多分离企业均加大了钕铁硼废料的循环利用。

因此,本标准的修订应能反映我国、我省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不断进步。

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如何降低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在当今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能源的节约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在有色重金属冶炼行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更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将深入探讨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降低方法,旨在为这一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和建议。

一、了解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背景和意义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指在生产一定数量产品的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这一指标的确定,对于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而言,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

压力来自于环保政策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压力,而动力则来自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在机会。

二、降低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方法1. 技术改进技术的进步是降低能源消耗的关键。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采用高效的能源回收设备,优化冶炼工艺,减少能源浪费等。

2. 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降低能源消耗的重要途径。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过程,减少能源的使用量,同时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3. 经济手段引入经济激励措施也是一种有效的降低能源消耗的方式。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能源消耗超标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对能源消耗低的企业给予奖励,以此激励企业积极降低能源消耗。

三、个人观点和建议在我看来,降低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的事情,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唯有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够有效地降低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推动这一行业朝着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总结回顾通过对有色重金属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解,以及对降低能源消耗的方法和个人观点的探讨,我们深入地认识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希望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能够深入思考这一问题,并在生产实践中积极探索更多降低能源消耗的有效途径,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

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oil refin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惠芳、金慧平。

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油生产过程中,炼油综合能耗的限额与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炼油型生产装置以及为之服务的辅助系统的能耗计算与评价,不适用化工型生产装置。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炼油综合能耗炼油综合能耗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不包括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按实际能量换算系统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2.2实际能量换算系数实际能量换算系数是按统计对象得到该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际能量消耗计算所得。

3 炼油综合能耗限额炼油综合能耗限额见表1。

4 炼油综合能耗计算4.1 炼油综合能耗量炼油综合能耗量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其计算通式为:E=∑M i R i+Q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t标煤/年(月、季);M 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t标煤(kWh)/年(月、季);R 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际能量换算系数,t/t(kWh);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t/年(月、季)。

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

4.2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通式如下:e=E/G式中:e—统计对象的单位综合能耗,t标煤/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t标煤/年(月、季);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

1,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在工业生产中,能源消耗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而在化工领域,3-丁二烯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在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更是备受关注。

制定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化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相关问题。

一、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背景3-丁二烯是一种重要的烯烃产品,广泛应用于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领域。

然而,传统的3-丁二烯生产工艺存在能源消耗较高的缺点,导致能耗过大、资源浪费严重。

在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政策要求下,急需制定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绿色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制定与实施制定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需要充分考虑生产工艺、设备能效、资源利用等多方面因素。

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3-丁二烯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耗限额。

相关部门可通过监管、激励等手段推动限额的实施,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友好型生产。

三、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意义和作用制定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有利于推动工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

限额的实施能够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投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有效控制能源消耗还有利于减少对资源的过度开采,降低环境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四、对于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化工行业的从业者,我深知能源消耗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制定3-丁二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仅是对企业的一种约束与规范,更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我认为,限额的实施能够引导企业积极应对能源消耗问题,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有助于促进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稀土湿法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稀土湿法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稀土湿法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湿法冶炼产品生产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稀土湿法冶炼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与考核。

本文件不适用于稀土废料的综合回收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原则GB 29435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3 术语和定义GB/T 2589界定的一级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序能源消耗工序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

3.2 工序实物单耗工序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量。

3.3 工序能源单耗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

3.4 辅助能耗辅助生产系统用于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

3.5 标准煤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

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千焦(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kgce)。

4 技术要求4.1 现有稀土湿法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稀土湿法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序号 产品名称综合能耗(不含环保能耗)限定值(tce/t)准入值(tce/t)先进值(tce/t)1 混合碳酸稀土 0.99 0.95 0.862 钐铕钆溶液 1.09 1.05 0.953 碳酸镧铈 1.46 1.40 1.274 碳酸镨钕 1.46 1.40 1.275 碳酸铈 1.62 1.55 1.416 碳酸镧 1.62 1.55 1.417 碳酸钕 1.48 1.42 1.29 8 氧化镧 2.27 2.17 1.97 9 氧化铈 2.24 2.15 1.95 10 氧化钕 2.14 2.05 1.86 11氧化镨钕2.122.021.845 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5.1 统计范围5.1.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文旨在介绍《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背景和目的。

己二腈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许多行业中被广泛使用。

然而,随着全球能源资源的稀缺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对能源消耗的控制和限制变得尤为关键。

我们意识到己二腈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能源消耗,并推动己二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限额旨在规定己二腈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上限,推动企业合理利用能源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同时,通过引入技术创新和节能措施,我们希望推动己二腈生产工艺的改良和优化,以实现高效、清洁和可持续的生产。

在制定本限额的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力求平衡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利益。

我们将与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落实和实施,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制定和执行《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我们相信可以有效促进己二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绿色、低碳的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欢迎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实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未来。

本文档旨在解释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己二腈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合理管理和限制对于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在己二腈生产过程中,制定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限额标准: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量标准为每生产一定数量的己二腈产品所消耗的能源。

调整机制: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会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生产技术和能源利用水平的变化。

控制措施:为降低己二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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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化行业是指对石油、天然气等有效能源及其产品进行提炼、加工、转化的产业部门。

作为我国能源消耗大户之一,炼化行业的发展
对于国家的经济、能源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炼
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坚持节能减排的方针,近年来我国出台了
一系列相关和标准,其中就包括了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
耗限额。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指针对炼化行业中的
重点产品,规定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制值。

这一限
制值通常以吨产品能耗(tce/t)的形式表现。

针对不同的产品种类和
工艺流程,该限额值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炼油行业的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通常在0.35-0.45tce/t之间。

对于石化行业中的纯碱、氢氧化钠、聚乙烯等产品,单位产品能
源消耗限额则较为灵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上下浮动。

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制定是为了实现炼化
行业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也是推进能源消耗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之
一。

通过规范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
和设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减少炼化行业对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

此外,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也能够推
动企业加强对环保的重视,减少工艺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

总之,炼化行业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实施对于推动
我国炼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能源消耗低碳化有着重要作用。


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不
断提高能效,为能源保障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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