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休耕协议(合作社与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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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耕地休耕协议
甲方:关岭自治县关岭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村组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耕地休耕工作,按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
本县实际,经甲乙双方商议,协议如下:
一、休耕面积与地块。乙方自愿参与国家耕地休耕试点,将休耕规
划区域内面积亩的耕地进行休耕,地块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
具体地块以休耕地块信息确认表为依据(统一附后)。
二、休耕时间与期限。休耕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
月30日,每年度按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计算,地块不变,
连续休耕3年。
三、休耕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要求组织实施,接受服
从甲方的监管、技术指导,接受甲方与上级部门的验收检查。休耕地块
主要采用种植绿肥,实施豆科绿肥净作或与禾本科牧草混播等,适时翻
耕压青,改良和培肥土壤,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主要采用的休耕模式:①豆肥轮作;②绿肥净作;③草肥混作。休耕期间,禁止弃耕、严禁废耕,严禁施用化肥和农药;不能种植食用性农作物与经果林木等、不能
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
四、补助标准和方式。乙方完成休耕后可享受国家休耕补助,2017
年度休耕地块每亩补助500元,2018、2019年度补助标准依据当年度
国家休耕政策确定,补助资金含耕地收益补助和管护补助,休耕补助金额按通过检查验收的乙方合同内约定地块面积计算,以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的休耕补助金额结果为准。中央休耕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到县后,每年度经甲方检查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按照完成面积下划到乡镇,甲方由乡镇财政部门通过涉农“一折通”(或经营主体账户)直接兑现到乙方账户。
五、技术指导与检查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耕地休耕技术指导服务,每年度5月前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通过检查验收后的休耕地块面积和补助金额进行张榜公示。乙方不按甲方技术要求实施的,违反休耕规定要求的,视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享受国家休耕补助。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休耕期间因国家休耕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导致不能执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村、县农业局各执一份,协议文本在各试点村、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局存档备查。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手印):
负责人签名: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