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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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Monographic study
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构建
上海市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薛斌舒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金融问题,我国目前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仍有待完善。本文认为,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作为政府参与资金配置的方式与途径,可以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整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各方资源,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政策体系
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是指由政府出资、参股或保证,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执行政府有关经济政策,专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运行效率和提升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直接或间接提供融资或信用保证的政策性金融活动。政策性金融具有“政策性目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等特征,是有别于一般商业性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金融创新。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现状分析
(一)直接融资困难
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信贷、民间贷款等方式。上市、股权融资等当前只能服务于大型企业,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交投不活跃尚未实现盘活资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手段对大部分中小企业难度较大,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也较少,限制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使其很难从直接融资中获得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
(二)融资金额有限
中小企业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是促进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可靠生力军,然而很多商业银行的信贷理念比较保守,缺乏对中小企业的深刻认识,往往认为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高、收益不大、手续复杂等,从而限制了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的融资金额。
(三)融资成本偏高
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高,银行贷款条件严格,不但需要抵、质押资产,且期限往往比较短,限制了很多中小企业的生产投入。小微企业融资除面临较高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用等各类成本.也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获得融资,其平均借款利率远高于资金真实的价格成本,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
(四)不良贷款和信息不对称制约小微金融业务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高风险特征显现,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上升。中小微企业“信用”低及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制约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
(五)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多
目前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条件较多,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较少。在支持方向上,流动性贷款多,建设性贷款少;在风险控制方式上,一年期贷款多,超短期和长周期贷款少,难以满足“短、频、小、急”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融资形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多数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只能是银行贷款,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
二、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缺陷分析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一是政策体系不完善。近年来,国家虽然颁布了一些新的政策,如要求商业银行总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了向中小企业倾斜的信贷政策等,但是还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信息交流不通畅,难以及时了解企业信用、担保措施等信息,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掌控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缺乏贷后的跟踪,对中小企业的持续扶持力度不够。社会信用秩序缺乏,影响社会诚信氛围,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与金融机构进行充分沟通进行了不规范的改制,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将企业转包给他人,债务人不明确,从而使银行债权实际被悬空。
二是金融支持不力。我国当前金融市场结构依然以规模较大的大银行为主导,使得大量金融机构倾向于将大部分信贷资源配置给大型企业,造成部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受投资价值取向影响,金融部门普遍存在“惜贷”现象。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有限,
24新会计(月刊)2019年第7期(总127期)
Monographic study•专题研究
担保机构规模和资金不足且运作不规范,风险防范方法比较落后、单一,大部分担保公司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抵押品或再担保,使相当多中小企业无法得到政策性融资服务。
三是企业管理基础差。中小企业规模小,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效益不稳定,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另外,多数中小企业所处行业并不是垄断行业,而是竞争性很强的行业,盈利水平总体不高,这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总体评估也不高。加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自身缺乏信用观念,而信用的欠缺又具有放大效应。多数中小企业管理经验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较低,造成企业很难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银行也无法摸清企业的真实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中小企业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弱。公司治理能力落后,使得企业贷款抵押担保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高。据调查显示,很多中小企业喜好采取租赁、承包的经营方式,因产权不明晰,主体缺位而带来的高风险使银行望而生畏。
(二)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缺陷分析
一是政策性金融体系可持续运行的制度保障尚未完善。政策性金融对国家财政具有内在的依赖性,财政应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持续的支持机制。否则,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生存而背离政策性初衷,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目前这一机制尚未完善。未合理构建财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的风险共担机制,政策性金融体系的运作尚未具有公共财政资金持续介入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缺乏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保障。
二是扶持标准不明确,难以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由于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有限的政府资源不足以支持普惠性、“大水漫灌”式的政策性金融。而在实务中,因政策定位较模糊,容易使得政策在“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两者间摇摆不断,不利于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而界定标准的不明朗,也容易造成企业的认知模糊,有损政府公信力。
三是金融服务的细分化专业化程度不高,政策性金融技术仍然比较落后。目前全社会的资本供给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一些行业岀现资金过度集中、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现象;而中小微企业所急需的股本资本、债务融资的资金仍然十分短缺。之所以岀现这种矛盾,关键在于金融服务细分化、专业化程度低,专注于服务于新兴产业和中小微创新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乏。金融机构在风险定价、风险监测、解决信息不对称、客户管理等方面所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尚未解决。没有先进的金融技术手段,难以将资金顺利、有效地加以配置。
三、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体系创新思考
(一)建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法规体系,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监管服务体系。国家要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政策,从客观上逐步理顺相关机制,适当降低中小微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提高效率,并尽可能减少筹资成本。政府要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合同法》《破产法》等法规的执法力度,硬化企业还贷机制,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政府在税收方面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期)以适当支持,实行公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要加大《会计法》实施检查力度,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实现社会信用的良好循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政策扶持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立政府对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具体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中小微科创企业履约实施补贴、补偿等奖励和风险分担政策。用足用活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用足用活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用足用活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金,设立专项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小额贷款,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推进政府、企业、银行融资平台长效机制的完善。政府应构建有利于企业价值实现的市场体系,通过培育开放、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企业能够获取创新带来的应有回报,激发全社会创新的活力。政府应通过支持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如政府搭建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推动银行、证券、基金、担保机构等合作,为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助力。
新会计(月刊)2019年第7期(总127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