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噪声污染控制规划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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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七章噪声污染监测教材

第七章噪声污染监测教材
LP总 LP LP机
可从噪声叠加公式进行推算,但很麻烦, 可从P245图7-2查出其值,参见P333例题
7-3噪声的物理量和主观听觉的关系
从噪声的定义可知,它包括客观物理现象和主观 感觉两方面。最后判断噪声强弱的是人耳。所以 确定噪声的物理量和主观听觉的关系是十分重要 的,不过这种关系很复杂,因主观感觉牵涉到复 杂的生理机构和心理因素,所以这类工作是用统 计方法在实验基础上进行研究的。

待测声强I参考声强 的对数乘

I LI 10 lg I0
空气中参考声强I0=10-12瓦/米2。
LI 10lg I 120
空 中参气考中声参压考P声0=强2 1I00=-51P0a-1相2瓦对/米应2的。声是强与空气
(四) 声功率级Lw
LW
10 lg W W0
根据大量实验得出:响度级每改变10方响度将 加倍或减半。
前响度面级已为知4频0率“为方”10,00响HZ度纯为音1其“声宋压”级;为若4声0d压B级, 为50dB,响度级为50“方”,响度为2“宋”; 声压级30dB,响度级30“方”,响度0.5“宋” 。
响度和响度级N的关2系0.1:LN 40
I

P2
c
I总

P12
c

P22
c

P12 P22
c
P总2

I总


c

P12 P22
c

c

P12

P22
P总2 P12 P22
若以分贝为单位进行核算,则必须按对数 法进行运算。
LP1
10lg
P12 P02

环保行业工业噪声控制与治理方案

环保行业工业噪声控制与治理方案

环保行业工业噪声控制与治理方案第一章工业噪声控制概述 (2)1.1 工业噪声的定义与分类 (2)1.2 工业噪声的危害 (3)1.3 工业噪声控制的意义与任务 (3)第二章工业噪声源识别与评估 (3)2.1 工业噪声源的识别方法 (4)2.2 工业噪声源的评估标准 (4)2.3 工业噪声源评估案例分析 (4)第三章工业噪声控制技术 (5)3.1 防治噪声传播的技术措施 (5)3.1.1 声屏障技术 (5)3.1.2 吸声材料应用 (5)3.1.3 隔声技术 (5)3.2 噪声源控制技术 (5)3.2.1 设备选型及优化 (5)3.2.2 隔声罩应用 (6)3.2.3 减振降噪技术 (6)3.3 噪声接收点控制技术 (6)3.3.1 噪声防护距离设置 (6)3.3.2 噪声监测与评估 (6)3.3.3 绿化降噪 (6)第四章工业噪声治理方案设计 (6)4.1 工业噪声治理方案设计原则 (6)4.2 工业噪声治理方案设计流程 (7)4.3 工业噪声治理方案设计案例分析 (7)第五章噪声控制设备的选择与应用 (8)5.1 噪声控制设备的分类 (8)5.2 噪声控制设备的选择原则 (8)5.3 噪声控制设备的应用实例 (9)第六章工业噪声监测与评估 (9)6.1 工业噪声监测方法 (9)6.1.1 声级计监测法 (9)6.1.2 声级记录仪监测法 (9)6.1.3 频谱分析仪监测法 (9)6.2 工业噪声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 (9)6.2.1 数据采集 (10)6.2.2 数据处理 (10)6.3 工业噪声评估与改进措施 (10)6.3.1 工业噪声评估 (10)6.3.2 改进措施 (10)第七章工业噪声治理工程实施与管理 (10)7.1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实施流程 (10)7.1.1 前期调研与评估 (10)7.1.2 设计方案制定 (11)7.1.3 工程施工 (11)7.1.4 工程验收 (11)7.1.5 运维管理 (11)7.2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管理要点 (11)7.2.1 项目立项与审批 (11)7.2.2 设计与施工队伍选择 (11)7.2.3 施工现场管理 (11)7.2.4 质量控制与监督 (11)7.2.5 工程验收与运维管理 (11)7.3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案例分析 (11)第八章工业噪声治理政策与法规 (12)8.1 国家相关环保政策与法规 (12)8.1.1 国家环保政策概述 (12)8.1.2 国家环保法规体系 (12)8.1.3 工业噪声治理相关国家法规 (12)8.2 地方相关政策与法规 (12)8.2.1 地方环保政策概述 (12)8.2.2 地方环保法规体系 (13)8.2.3 工业噪声治理相关地方法规 (13)8.3 工业噪声治理政策与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13)8.3.1 实施与监管机制 (13)8.3.2 监管手段与措施 (13)8.3.3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13)8.3.4 政策与法规的不断完善 (13)第九章工业噪声治理技术创新与发展 (13)9.1 工业噪声治理技术创新方向 (13)9.2 工业噪声治理技术发展趋势 (14)9.3 工业噪声治理技术交流与合作 (14)第十章工业噪声治理效果评价与改进 (14)10.1 工业噪声治理效果评价方法 (14)10.2 工业噪声治理效果评价案例分析 (15)10.3 工业噪声治理改进措施与建议 (15)第一章工业噪声控制概述1.1 工业噪声的定义与分类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机械设备运行、工艺流程操作及生产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声学能量。

7-第七章 施工环保措施

7-第七章 施工环保措施

第七章施工环保措施第一节环境保护的因素识别1.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1.1污染固废物100%回收处理;1.2严格控制噪音释放;1.3施工酸碱废水二次处理达标排放;1.4杜绝放射性泄漏;1.5及时修整、恢复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1.6施工生活区废水达标准排放。

2.环境因素识别针对本工程特点,识别施工生产中将要出现的各种因素(主要是水、气、声、粉尘等)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确定环保目标、指标,编制管理方案,详见下表: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1.场地排污措施基坑四边排水沟围墙内侧排水沟办公区绿化钢筋制作场地面硬化2.降尘措施封闭式泥土车自动洗车装置(1)现场外运土方及垃圾的车辆一律采用密封式泥土车;基坑覆盖防尘工人作业防尘(1)对水泥必须贮存在密闭的仓库,在转运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戴防尘口罩;车间内部实例木工车间(1)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加工区,如钢筋加工场,钢结构加工场等,禁止在现场3防噪声措施施工现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制定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噪声限值列表如下:3.1噪声控制文明施工培训文明施工宣传(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措施及制度;噪声监测仪器施工现场周边噪声监测(1)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噪音监测,测点选在距现场围墙1m 处,现场设12个监测木工加工棚机械设施隔音棚4光污染处理措施5场地垃圾处理措施5.1施工垃圾清理措施现场施工应做到工完场清,楼层内清出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滑道分点排放至底层定期外运处理,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5.2场地垃圾的回收利用措施(1)、根据施工区域分布设置相应的垃圾回收堆放区域,废弃模板、木方等木材单独存放,周边设置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现场木材乱丢乱扔,保证消防安全,同时以便回收利用;(2)、在钢筋车间及钢管堆场区域设置废弃金属回收堆放区域,将废钢筋、钢构件废料、废旧钢管等废弃金属统一集中堆放,避免废弃金属物件伤人。

精品工程类本科大三课件《建筑环境学》07第七章第 5节 噪声的控制与治理方法

精品工程类本科大三课件《建筑环境学》07第七章第 5节 噪声的控制与治理方法

城市噪声的控制
• 避免交通噪声和工厂噪声干扰居住区 • 利用临街的建筑物作为后面建筑的防噪屏障 • 严格施工噪声管理 • 对居住区,锅炉房、水泵房、变电站等应采取消声建造措施,并布置
边缘角落处
室内设备噪声控制
(1)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来降低噪声 (2)降低噪声源的激振力 (3)降低噪声辐射部件对激振力的响应 ——需要说明的是: • 设备噪声的降低,意味着性能提高和寿命延长。 • 机械产品本身的噪声级,可以做为评价其本身综合性能的一项重
• 风机、水泵的出口加软管连接,也是隔振的一种方式。
隔振器

精密磨床隔振基础




振动传递
• 如某个产生振动的设备与一构件 (固有频率f0)相连,则通过这个构 件传导出去的振动动力占振源输 入动力的百分比称作振动传递比 T
1 T ( f / f0 )2 1
隔振结构固有频率 f0 比振源频率f 越低,振动传递比就越小,隔振效
• 吸声尖劈用于半消声室、全消声室,尺寸可根 据用户要求定制。
吸声减噪法使用原则
1.只能取得 4~12dB的降噪效果,因仅能减少反射声(混响声)
• ——不可能通过吸声处理得到更大的减噪效果
2.在靠近声源、直达声占支配地位的场所,采用吸收减噪法将不会得到 理想的降噪效果。
3.室内平均吸声系数较小时,吸声减噪法收效最大。
• 原理:利用布置在管内壁上的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的吸声作用,使沿管道 传播的噪声迅速随距离衰减,从而达到消声的目的
(1)在总图设计时应按照“僻静分开” 的原则对强噪声源的位置合理地布置
• 将高噪声车间与办公室、宿舍分开。 • 在车间内部,把高噪声的机器与其他机器设备隔离开来,尽可能集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发布部门 : 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发文字号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批准部门 : 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 : 2020.11.26发布日期 : 2021.01.18实施日期 : 2021.01.18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法规类别 : 污染防治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0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第三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噪声污染防治规划(ppt47张)

噪声污染防治规划(ppt47张)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历年变化规律,区域总体规划、区域规划 及经济发展,预测区域噪声结构及强度变化趋势。
*交通噪声污染现状与趋势分析
根据交通噪声历年变化规律,区域总体规划与交通规划在预 测交通运输工具变化趋势基础上分析交通噪声污染趋势。
REC of BNU Zhuhai Campus LuFan 18
1、噪声现状调查方法
⑺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
REC of BNU Zhuhai Campus LuFan 20
3、环境噪声现场测量 监测布点原则: ⑴覆盖评价区域,重点布置在噪声源对敏感区有影响的点; ⑵对包含多个点声源情况,测量点布置在声源周围,靠近声 源处测量点密度高于距声源较远处的测点密度; ⑶线状声源的,根据噪声敏感区域分布确定若干噪声测量断 面,各断面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置一组测量点。 测量方法: 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⑵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1998); 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1990); ⑷建筑施工场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1990); ⑸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 ⑹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1988); 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
REC of BNU Zhuhai Campus LuFan 11
2、计权声级
为了能用仪器直接反映人的主观感觉,人们在噪 声测量仪器中设计了一种对频率计权的特殊滤波器, 叫做计权网络。 通过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称“计权声压级”, 分为A、B、C、D四个声级,表示为LpA、LpB、 LpC、 LpD,单位dB(A)、dB(B)、dB(C)、dB(D),其中A声级 与人耳对噪声强度和频率的感觉最相近,是应用最广 的评价量。

噪声第七章-吸声降噪技术 1

噪声第七章-吸声降噪技术 1

31.72 0.2 83.62 0.45 31.72 0.6 0.43 31.72 83.62 31.72
噪声污染控制工程




55.3V s cS
1 1 4V ( m m ) 2 1 T T S 1 2
3、吸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
平均吸声系数
工程中通常采用 125 、 250 、 500 、 1000 、 2000 、 4000Hz 六个倍频程中心频率处的吸声系数,来 衡量某一材料或结构的吸声频率特性。
1 Si
平均吸声系数

i
Si
例.在一个5.2×6.1×3.7m3的房间内,地板、墙壁和 天花板的吸声系数分别是0.2,0.45,0.6,试求该 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
例.在一个5.2×6.1×3.7m3的房间内,地板、墙壁和 天花板的吸声系数分别是0.2,0.45,0.6,试求该 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 解:各表面的面积是: 2 地板: S1 5.2 6.1 31.72m ,1 0.2 墙: S 2 5.2 2 6.1 2 3.7 83.62m 2 , 2 0.45 2 天花板: S3 S1 31.72m , 3 0.6 平均吸声系数:
一、吸声材料的分类
吸声
• 声波在介质中传播的过程中,声能量产生的衰减
• 空气吸声
• 材料吸声
吸声材料、吸声结构
在噪声控制工程设计中,常用吸声材料和吸 声结构来降低室内噪声,尤其在体积较大, 混响时间较长的室内空间,应用相当普遍。 吸声材料按其吸声机理来分类,可以分成多 孔性吸声材料及共振吸声结构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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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声环境规划之噪声控制

城市声环境规划之噪声控制

城市声环境规划之噪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现状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密集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导致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日益严重。

噪声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还会对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噪声控制成为城市环境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噪声的来源和特点噪声的主要来源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

这些噪声源具有高频率、持续性和难以控制的特点,给城市居民带来诸多困扰。

噪声控制的重要性噪声控制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控制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噪声控制的原则1.源头控制:减少噪声源的数量和强度,降低整体噪声水平。

2.屏障隔离:通过设置隔离设施,减少噪声向居民区传播。

3.环境优化:通过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优化措施降低噪声传播。

4.管理控制:建立噪声监测体系,强化噪声管理和控制。

城市噪声控制技术道路交通噪声控制1.道路表面改造:采用减振材料或防噪镇音混凝土等技术。

2.交通管理:限制车辆通行速度、减少噪声源持续时间。

工业噪声控制1.隔声墙:设置防噪声屏障隔离工业噪声源。

2.设备升级:采用低噪声设备替代高噪声设备。

建筑噪声控制1.隔音材料:在建筑结构中采用吸声隔音材料。

2.良好设计:合理设置建筑间距、采光通风,减少建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城市噪声环境规划案例分析以某城市为例,通过规划调整道路布局、增设绿化带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城市噪声水平,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

该案例为其他城市的噪声控制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结语城市噪声控制是城市环境规划中的重要内容,需通过综合施策,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来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创造更宜居的城市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和标准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公众参与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城市噪声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深圳经济特区内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基本原则】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将重大项目噪声污染防控相应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市人民政府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街道办事处依据本条例规定或者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辖区内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综合执法工作,协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协调其他负有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噪声监督管理。

(完整word版)第七章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完整word版)第七章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第七章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一、环境管理目标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及绿化。

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惠水县有关法规的要求。

保护地方生态,尽可能低的减少由于环境施工活动造成的投诉。

二、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1.环境管理因素分析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垃圾、弃土堆放、运输遗洒、粉尘污染、破坏植被等,环境因素清单为:2.环境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钻孔泥浆水、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设车辆清洗废水等。

1.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生活废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2.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的排水措施,采用固定泥浆池,泥浆池采用土砂袋堆砌,外包无纺布,废弃泥浆由泥浆车运出场外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根据施工实际,考虑惠水县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相应工作方案,并在需要时实施。

5.施工现场设置机料科库房存储油料,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6.施工现场搅拌站设立沉淀池和冲洗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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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分贝一档分类分析方法,区域环境噪声监 测点位噪声值主要分布在 55~60 分贝和 60~65 分贝两个第一,交通噪声是城市主要噪声污染源,本次区域环境噪 声监测结果中有 45 个点位受到交通噪声污染的影响,主要 集中在市中心区或者距离交通主干线近的地方
第二,市区东南侧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相对较低,原因 是该区域建筑物密度相对其他地区疏松,建设布局合理, 土地利用现状形成以居住用地和机关文教用地为主,工业 用地少
第三,个别地区,如湖东路、长福村、林边玩具厂附近、 隆兴路附近,由于集中小范围的工业企业和工厂,工业噪 声污染相对突出,这些噪声声源在空间分布上是分散的
第四,从交通干线车流量来看,南环路、西环路、子芳路、 南洋路、八七路、九二路部分路段每小时车流量超过 2000 辆,个别甚至超过 3000 辆,噪声污染相对集中。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 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 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 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 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 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噪声限制 昼间 夜间
75 55 85 禁止施工
70 55
65 55
实例:石狮市区声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监测结果分析: 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 60.8dB(A), 略高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最高限值 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 71.0 dB(A), 高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四类标准最高限值
五、噪声污染规划的重点内容
• 以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为 核心,从目前城市声环境污染存 在的突出问题出发,科学合理地 制定声环境功能区、确定切实可 行的目标及阶段控制指标,重点 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主要的 噪声污染源,提出可实际操作的 重点治理工程和规划方案。
六、噪声污染控制规划编制程序
环境背景、现状资料 社会经济背景及发展规划
第七章 噪声污染控制规划
主要内容
• 噪声污染控制规划概述 •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声环境功能区划 • 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预测 • 噪声污染控制规划目标 • 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第一节 噪声污染控制规划概述
一、噪声的定义 • 从环境和生理学的观点分析,所有使人厌烦
的、不愉快的和不需要的声音通称为噪声
区域建设总体规划
其它行业相关规划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声环境功能区划
噪声污染预测趋势分析



声环境规划目标和指标



声环境规划方案
噪声污染宏观控制策略
主要噪声源控制对策
重点控制工程项目
第二节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收集规划区域的现有相关资料 • 规划资料;相关法规政策 • 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
资料来源:蔡金万.石狮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中国环境保 护优秀论文集(2005)[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594-598.
夜间偶然突发的噪 声,其峰值不准超 过标准值15dB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10dB 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 昼夜Leq :70dB
(三)噪声评价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类别 功能类别 0 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居民、文教区 2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 工业区 4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三)噪声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 业单位的边界
类别 居民、文教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 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工业区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昼间 55
60
65 70
夜间 45
50
55 55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 准值的10dB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 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 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 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的区域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 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 (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
适用区域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 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标准值 ≤70 ≤7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施工 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 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二、噪声的类型
• 根据噪声污染源类型的不同,一 般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 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三、噪声的危害
• 降低工作和学习效率、生活质量 • 危害人体健康:损害人的听力、影响人的
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 损坏建筑物和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噪声的污染特点
• 不表现出滞后性和后效性 • 危害比较轻微,影响机理比较简单 •污染分布比较分散,影响因素众多
性、主要的噪声源分布情况 • 相关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情况 • 声环境污染问题、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情况等
二、声环境现状评价
(一)噪声评价指标 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计权等效连续感觉
噪声级、昼夜等效声级 (二)评价内容 现有各噪声源的噪声级 现各类噪声超标情况 现有噪声敏感区、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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