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参领佐领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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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满洲xx旗下参领、佐领一览
满洲正黄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万历二十九年,上三旗。
兵丁人口最多,至清末,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
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
《光绪会典事例》:佐领成分,宗室三、觉罗四、新满洲四、蒙古八个半、朝鲜二、番子一、满洲七十。
正黄旗满洲都统第一参领所属十九佐领:注:第十八佐领,暂列于此。
正黄旗满洲都统第四参领所属十八佐领:
注:第五佐领为寨三所管半佐领与颜都所管半佐领合为一整佐领。
康熙13年,将寨三所管人丁分出。
注:据载,正黄旗有勋旧佐领15,世管佐领56,族中承袭佐领2,互管佐领3,公中佐领21,番子佐领1。
满洲正白旗
清代八旗之一。
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上三旗之一,顺
治初,多尔衮将自己所领上正白旗纳入上三旗,遂成定制。
至清末,下辖86个整佐领,约2.6万兵丁,总人口约13万人。
《光绪会典事例》:佐领成分,宗室二、觉罗四、新满洲四、蒙古二、满洲七十四。
正白旗满洲都统第一参领所属十七佐领(《清朝会典》作十八):
篇二:清代八旗佐领抬旗现象论析
清代抬旗现象论析
——以佐领抬旗为中心的考察
孙静
(大连民族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辽宁大连116600)【摘要】抬旗是清代满洲统治者酬答旗人的一种恩赏行为。
八旗内部旗人之间的上下、亲疏之别是抬旗得以产生的根本前提。
旗分佐领的升转变化不拘定限,形式多样,但上承恩眷的旗人在八旗内部的流动掩盖不住其被清廷置于更
加严密控制之下的事实。
从根本上说,抬旗不过是满洲统治者藉以维护自身地位与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它深深地烙上了满洲居于主导地位的清政权统治的鲜明印迹。
关键词:清代八旗佐领抬旗
八旗是清代最具民族统治特色的社会组织,它是满洲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根基。
因此,清历代统治者都不断维护并完善八旗建制,使之发展成为体制严密、等级分明的组织形
式。
抬旗则为八旗辖制下的旗人升转提供了一种方式。
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八旗组织而言,有清一代享受到抬旗殊荣的旗人屈指可数。
抬旗是令地位低下的旗人企及和羡慕的。
但是,在抬旗问题上,清代未能形成有章可循的完备定例,封建帝王恩赏旗人偶尔行之的抬旗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旗人自
下而上升转的一种特殊制度。
特别是被抬旗者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后,他们一般都会极力掩饰自己卑微的出身。
因此,清代官修史书有关抬旗的记载或语焉不详,或互有歧义,从而导致后人对抬旗缺乏清晰完整的认识。
作为清代特有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杜家骥先生曾对“抬旗”多有研究,在《清代八旗制度中的“抬旗”》、《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1等论著中,他主要梳理了抬旗的不同形式,揭示了旗人内部的等级差别,探讨了旗内各色成员间的政治关系。
不过,现有研究对佐领的抬旗现象尚未有专门探讨。
《钦定八旗通志》是乾
隆帝敕令编修的一部以八旗为专门内容的志书。
其中,旗分志是四库阁臣对旗分佐领编设源流及发展变化等具体情况
的记录,在研究八旗佐领升转变化这个问题上,其文献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本文主要以《钦定八旗通志·旗分志》为考察依据,在借鉴前贤研究成果和参稽各种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拟对清代抬旗的背景,旗分佐领抬旗的形式、原因及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分析,以期丰富并推动清代抬旗及八旗等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
清朝入关后,君主专制逐步取代“八固山王共理国政”而成为清代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
孟森说:“太宗(皇太极)以来,苦心变革,渐抑制旗主之权,且逐次变革各旗之主,使不1杜家骥:《清代八旗制度中的“抬旗”》,载《史学集刊》1991年第4期;《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人民出版社20xx年版。
能据一旗以有主之名,使各旗属人不能于皇帝之外复认本人之有主。
盖至世宗(雍正)朝而法禁大备,纯以汉族传统之治体为治体,而尤以儒家五伦之说压倒祖训,非戴孔、孟以为道有常尊,不能折服各旗主之秉承于太祖(努尔哈赤)也。
世宗制《朋党论》,其时所谓‘朋党’,实是各旗主属之名分。
”2其实,旗主与皇权较量的结果在顺治时期已初见端倪。
顺治初年,正白旗主多尔衮以摄政王和皇叔父的身份独断专行,俨然太上皇。
他死后两个月,顺治帝遂以“阴谋篡弑”的罪名,“籍其家,诛杀其党羽”,“削其尊号及其母妻追封,撤庙享”,甚至掘墓鞭尸。
3其后顺治帝将多尔衮统领的正白旗收归己有,加上原有的正黄旗、镶黄旗,是为“上三旗”。
上三旗为“天子自将”,地位高贵,人多势众,是八旗的核心。
其余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旗为“下五旗”,由宗室王公领辖。
自此,八旗内部开始严格上、下之分。
另外,八旗中的每色旗下又包括以满洲、蒙古、汉军名
称冠之的三个旗。
对于满、蒙、汉之间的等第区别,满洲统治者并不隐讳,雍正帝曾明言:“如宗室内有一善人,满洲内亦有一善人,朕必先用宗室;满洲内有一善人,汉军内亦有一善人,朕必先用满洲;推之汉军、汉人皆然。
”满洲人与蒙古人、汉人相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择用权。
乾隆帝在赦撰的《清朝文献通考》中亦明言:“我朝封爵之制,亲亲而外,次及勋臣,所以隆报功之典,广世禄之恩也。
兹所纪载首满洲,次蒙古,又次汉军。
”可以说,在清朝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八旗内部各色人员之间的上下与亲疏之别亦得以不断强化,其结果自是身份有别的旗人之间形成了清晰可鉴乃至不可逾越的界限,八旗本身具有的这种级差性的组织结构正是抬旗得以产生的根本前提。
根据现有文献记载,抬旗最早发生在顺治八年,是年九月初七日,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洪承畴趁顺治皇帝亲政之际,自请“准臣入镶黄旗乌金绰哈固山牛录下”,被准“听从其便”,遂归入镶黄旗汉军第五参领第三佐领。
5其子士铭、孙奕沔及玄孙德标都曾经担任佐领。
6洪承畴降清之初,应编在内务府镶黄旗下,顺治八年之后方被抬入八旗汉军。
清代的内府旗人
就是内务府三旗的成员。
内务府三旗即从皇帝亲自统帅的镶黄、正黄、正白等上三旗所属的户下包衣(满语booi,汉译“家人”之意)挑选组成。
内府三旗最早设于入关之初,顺
治元年(1644年)共有九个内府佐领(满洲佐领)、十二个旗鼓佐领(系由包衣尼堪即家奴汉人所编成)、一个高丽(朝鲜)佐领,下设满洲佐领护军校,旗鼓佐领内管领、护军校各若干人,隶于领侍卫内大臣。
康熙十三年(1674年),改隶于内务府。
内府旗人的身份较低,由于他们在皇帝身边侍从职差,一旦受宠擢至将相大员,便有可2孟森:《八旗制度考实》,载《清史讲义》第一编,中华书局20xx年版,第20~21页。
3《世祖章皇帝实录》卷53,顺治八年二月,第1915页。
4《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30,雍正三年三月十三日谕,载《四库全书》第414册,第259页。
5顺治八年十月初一日《户部题本》,载《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2年版,第131页。
需要注意的是,《清史稿》“列传二十四·洪承畴”记:“承畴既降,隶镶黄旗汉军,太宗遇之厚。
”根据这一记载,在崇德后期,洪承畴即隶于汉军镶黄旗,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另外,《清史列传》的记载亦隐去了洪氏曾编隶于内务府的事实。
6《钦定八旗通志》卷22,旗分志二十二,吉林文史出版社20xx年版,第404页。
4
能被抬入八旗之中。
《大清会典则例》中有关抬旗的规
定就是专门针对包衣而言的,顺治九年清廷议准:“内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官员,有军功劳绩,奉特旨令其开出内府佐领、内管领者,各归上三旗旗下佐领。
五旗王公府属(即包衣),惟有军功劳绩,或奉特旨,或由王公奏准,令其开出府属佐领者,各归本王公所属旗下佐领,或归上三旗旗下佐领。
”7内府旗人与八旗分属两个独立的组织系统,彼此互不相干。
从内府系统转到八旗系统,表明内府旗人奴仆身份的解除。
在人数众多的内府旗人中,能够膺此殊荣的只是凤毛麟角。
二
所谓“抬”,即往上托,举,有抬高、提升之意,抬旗即各色旗人由低位向高位的一种升迁现象。
徐珂对清代的抬旗现象有所总结,他指出:“徙居内地之旗人,有以建立功勋或上承恩眷而由内务府旗抬入满洲八旗,或由满洲下五旗抬入上三旗者,皆谓之抬旗。
然仅限其本支子孙,虽胞兄弟不得与。
皇太后、皇后之丹阐(满语,母家)在下五旗者,皆抬旗。
”8事实上,抬旗的形式更为复杂多样,仅旗分志记载的21例佐领抬旗就超出了徐珂的概括。
笔者依据抬旗佐领的流动方向,对清代佐领抬旗作了初步归类,基本情况如下:
最常见的抬旗当属由内府系统抬入八旗旗分佐领,旗分志记载了10例,且被抬入八旗的包衣属下均编隶于镶黄、
正黄、正白上三旗满洲之中。
镶黄旗满洲中有一个半分佐领、三个整佐领是由包衣发出编隶本旗的。
第一参领第十八佐领系乾隆四十年将懿皇贵妃之外戚人等,由内务府发出,编于本旗。
因人丁不敷,作为半分世管佐领,以员外郎包衣佐领德馨管理。
9第四参领第十六佐领系雍正十二年九月,将纯
裕勤太妃本氏子孙由包衣发出编隶世管佐领,令太妃之兄晋观之子陈镤管理。
10第五参领第十四佐领系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将包衣佐领哈达合族人等由包衣发出编隶本旗。
11第五参领第十五佐领,原系康熙十九年奉旨将包衣下侍卫飘色与前锋统领索柱巴图鲁由包衣拔出,合各姓满洲编立之佐领。
初以飘色管理。
12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第十四佐领、第五参领第十七佐领两个佐领的成员均来源于包衣。
第三参领第十四佐领系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由镶蓝旗包衣佐领内太后之亲族及阿萨纳佐领内太后之亲族合编一佐领,以一等公散秩大臣伯起管理。
13第五参领第十七佐领系雍正元年将履郡王之外祖陶尔弼合族人丁,由包衣发隶本旗,编为半个佐领,即以其族子谢尼管理。
后正红旗郎中商吉图之族人归入谢尼佐领内,成为一整佐领,仍以谢尼管理。
14正白旗满洲中有四个佐领系由包衣或属下抬入本旗。
第一参领第十八佐领,系乾隆六年五月因原任7《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2,户部·户口上,载《四库全书》第621册,第3页。
8徐珂:《清稗类钞》第四册,种族类·旗人抬旗,中华
书局1984年版,第1901页。
9李洵、赵德贵等主校点:《钦定八旗通志》卷2,旗分志二,第27页。
10《钦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第44页。
11《钦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第49页。
12《钦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第49页。
13《钦定八旗通志》卷4,旗分志四,第72页。
14《钦定八旗通志》卷5,旗分志五,第86页。
大学士来保宣力有年,奉旨由正白旗内务府抬入正白旗满洲。
15第四参领第十六佐领,原系康熙二十二年奉特旨将包衣昂邦图巴族人及三旗各包衣佐领下所有索伦编一佐领,发隶本旗蒙古都统,以图巴管理。
康熙四十四年移入本旗。
16第五参领第十六佐领,系雍正二年奉旨以镶白旗裕亲王属下及蒙古都统之员外郎兼佐领布阑泰四族人丁编一佐领,移入本旗。
第十七佐领初隶淳亲王属下,以纪兼管理。
后移于镶白旗,以尚书达都管理。
达都故,以侍郎额陞额管理。
额陞额缘事革退,合并镶白旗萨哈连乌喇协领巴扬古里之族众,移入本旗,以巴
17扬古里管理。
上述包衣属下均奉旨移入或编隶上三旗满洲,这对于他们自身及其家族而言,
当然是一种非同小可的荣耀。
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亦比较普遍,具体包括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