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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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新城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合同术语解释:

1.本项目:沈北新城项目

2.代理佣金: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酬金;

3.成交客户:已经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

4.买卖合同:指沈北新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代理房屋最低平均销售单价。

6、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

7、成功销售:房屋的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预售(出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后,该套房屋视为成功销售。若因甲方招商时进行甲方自行销售则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8、代销总价:合同单价乘以相应成功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乘积之和。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就本项目之独家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沈北新城

第二条委托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前期项目定位,产品概念设计及开发建议。乙方提供项目定位报告及产品要领设计开发建议报告。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建筑面积共约____万平方米中约____万平方米的可销售面积(可销售面积,是指以销售面积以预许可售证附的预测面积为准),具体代理房屋清单见附件一;

1、代理期限: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售前约定:

(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各类房屋平均底价在正式对外销售之前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相应的平均底价制定相对的单套底价,正式对外销售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可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销售代理房屋。

(2)甲乙双方应在开盘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预订书》、销售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商品房预订书》、销售合同样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与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委托人员(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的,该房屋已结取的佣金由乙方返还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招致的责任及损失赔偿。在销售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预订书和(或)销售合同样本条款随时提出变更或增删的要求,乙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但甲方应将变更或增删内容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销售目标:乙方在上述代理期限内,须完成代理房屋的成功销售房屋的销售金额人民币____亿元。商业房屋销售指标安排如下:

阶段销售指标销售任务

合同生效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阶段) 完成合同代理销售金额____亿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阶段) 完成合同代理销售金额亿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阶段) 完成合同代理销售金额亿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阶段) 完成合同代理销售金额亿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财务、《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章,负责收取客户定金、预付款、房款及相关房地产税费;

3.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4.须保证本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协助银行及买受人办理按揭手续;

5.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有关楼盘推广资料;

6.项目在乙方代理发售期间,甲方提供销售现场、洽谈桌椅、乙方驻场人员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费用(包括电脑2台、上网设备、电话____部、传真、复印、打印、纸张耗材、饮用水等)。并提供保安服务。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准备事宜;

7.负责售楼处、样板间的方案招标及施工、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中心、水费、电费、物业人员费用等销售中心产生的各项费用);

8.负责本项目户外媒体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3D、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电视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制作(不包含相关设计内容)及发布费用;

9.甲方保证支出本项目不低于2%的合理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样板房的建设、装修及租赁费用),具体金额由乙方提交的推广方案预算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0.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11.根据策划需要在需要时可提供看楼专车接送客户到现场参观选购;

12.在委托代理期间甲方在发布本项目有关广告时附上乙方标志及名称;

13.甲方为本项目销售组建工作团队,总负责人为:___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的代理佣金;

2.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资、销售佣金、交通费、住宿费用等,并承担售楼处现场办公费用(除销售合同用纸之外的纸张、笔、计算器、

笔记本、饮用水、易耗品等杂费开支)。开盘、节假日、周末、房交会、展销会及促销期间安排增加人手,承担所派人员的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咨询,但要甲方合理的指导和建议;

4.乙方负责策划、营销报告的拟制,并在营销体系范围内,协助发展商进行指导相关合作单位完成销售物料制作、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等工作;并应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本项目商业部分的营销策划方案。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形象定位及参与评审项目VI系统设计,并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并在宣传推广物料制作过程中辅助发展商进行制作监控及制作效果监控;

6.乙方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及整合工作(包括销售计划、营销费用计划、广告投放计划等)。在实施营销企划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道具及一切营销推广设计、方案、活动等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对于乙方提供的营销方案中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则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若采用的,则向该第三方支付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能将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事项事先告知甲方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乙方负责对项目整体销售人员进行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的工作,并负责项目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标准制定及发放,并有权对销售人员进行更换;负责对物业公司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销售知识培训;

8.乙方负责项目销售人员统一的着装、销售说辞的定制;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本项目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

1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报甲方确认并签章,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订认购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报经甲方确认后签订,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房款及相关费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11.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辅助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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