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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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
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州民宗委的部署及要求,我局对泸溪县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民族特色传统村寨现存数量。通过调查,泸溪县现有保存比较完整的民族特色传统村寨35个。1、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1个,具体分布是,洗溪镇16个:张家坪村、宋家寨村、屋场坪村、榔木溪村、鸡子潭村、布条坪村、灯油坪村、达力寨村、岩寨村、红岩村、芭蕉坪村、欧溪村、杜家寨村、三角潭村、塘食溪村、李什坪村。其中芭蕉坪村2009年被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潭溪镇5个:盘古岩村、兴隆寨村、松柏潭村、楠木冲村、新寨坪村。2、传统村落14个,具体分布是,浦市镇3个:茶林溪村、高山坪村、田家溪村。武溪镇4个:高大坪村、峰子岩村、榆树坪村、暮江头村。达岚镇3个:达岚坪社区、覃木阳村、潮地村。其中达岚坪社区岩门古堡寨已授予“中国传统村落”和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浦市一日游旅游范围。兴隆场镇3个:溪头村、呈田村、巴斗山村。白羊溪乡1个:排口村。上述35个村共178个自然村,
现有特色民居11680栋。
2、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利用。在35个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中,完整保存原貌未受严重破坏的有田家溪、茶林溪、李什坪、高大坪、峰子岩、榆树坪、张家坪、欧溪、三角潭村的梯溪坪自然村、鸡子潭、岩寨、芭蕉坪11个51个自然村。其余的村寨特色民居占民居总数的97%,现代砖房为数不多。2012年以来已列入保护建设的10个48个自然村,其中已开发利用形成乡村旅游雏形的5个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最完整的村有芭蕉坪、岩门古堡寨、红岩、田家溪4个村。其中芭蕉坪村民族文化传承项目有传统节日“三月三”、跳香节2个,民俗文化有苗族跳香、团圆鼓舞、巫傩祭祀、苗族数纱等8项,有苗族跳香省、州级传承人各1人。岩门古堡寨民俗文化传承项目有“六月年”、舞龙等。岩门古堡寨已开发成旅游景区,芭蕉坪、李什坪、塘食溪、高大坪、峰子岩、榆树坪基本形成乡村生态休闲游村寨。
二、保护和建设情况
2010年,泸溪县在发展旅游产业中,以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为契机,注重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把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列入旅游开发项目之中,进入县委、县政府决策层面。由此,推进了全县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及开发利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适时召开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召开的县人大、政协“两会”,县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保护和建设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工作内容。2011年,县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工,县民族事务局负责浦市镇太平街、潭溪镇松柏潭村特色民居保护建设工作;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特色民居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沅江风光带沿线特色民居保护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调度工作;发改局负责项目申报和争资工作。县民族事务局、民政局、住建局、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通过摸底掌握了全县民族特色传统村落底数,对全县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工作作出规划,分期分批进行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为推进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县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定期进行现场办公,积极协调和组织资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调度浦市古镇保护开发工作的同时,对面上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加强督导。2015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大代表视察组,对浦市镇、达岚镇、原八什坪乡、梁家潭乡的特色民居保护建设工作进行视察,促进工作开展。同年10月15日,县委书记杜晓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石喜文带领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在芭蕉坪村现场办公,研究落实特色民居保护建设工作,协调发改局项目资金150万元,帮助村里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民族特色传统村寨,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重点示范,逐步推进。县委、县政府对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和建设进行规划,采取“重点示范、逐步推进”方式开展保护和建设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入,合力打造民族特色传统村寨。2012年至2015年,县民族事务局投入资金460万元,与浦市古镇保护建设办公室(浦市经济开发区)等部门资金打捆使用,对旅游核心区太平街社区沿街民居、古院落、古建筑、古街道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浦市古镇旅游开发基本成型。今年5月,景区试运行。同时,投入80万元对松柏潭村特色民居进行保护,投入15万元帮助芭蕉坪修缮县级文物古桥,整修古树群、古道、古沟渠。县民政局2011年至2012年投入40万元对岩门古堡寨、芭蕉坪等村寨重点扶持,保护古迹,新修寨门。县旅游局投入300多万元对沅江风光带内的红土溪等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建设,形成旅游景区景点。2013年,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由县民政局移交给县住建局负责。县住建局按照“重点示范、逐步推进”的方法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作。资金打捆利用,列出最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岩门古堡寨、田家溪村、布条坪村、欧溪村、杜家寨村、三角潭村、芭蕉坪村7个村作为重点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的示范村。2014年,增加榔木溪、红岩村。2015年,又增加张家坪村。2013年至2015年,县住建局累计投入特色民居保护建设资金1600多万元,重点保护和建设这10个传统村落。主要实施项目有:所有木制房屋木壁进行打磨油漆保护,共保护民居2135栋,修砌村间石板道路7800米,新建游客接待站2栋520平
方米,新修风雨桥2座,恢复水碾油坊5座,开辟林间小道4500米,危房改造443栋。2015年,县发改局通过申报项目资金150万元,帮助芭蕉坪村保护特色民居175栋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县民宗文旅局、县财政局争取项目资金共计300万元,整修岩门古堡寨。通过扶持,这10个重点示范村民族特色传统村落得到充分保护,田家溪村已纳入浦市古镇旅游区。沿洗溪至八什坪至梁家潭公路的张家坪、榔木溪、布条坪、欧溪、杜家寨、三角潭、红岩、芭蕉坪8个村形成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带。
3、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后续保护。县住建局在特色民居保护建设中,帮助十个重点示范村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后续保护,并利用建筑审批权限规范保护和建设工作。县国土局积极配合特色民居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在宅基地审批中对保护区内建筑宅基地从严把关。岩门古堡寨、芭蕉坪村的村规民约规定:除特色民居保护建设实施前修建的砖房今后在进行改造外,从2013年起,核心保护区不允许再建砖瓦房。2014年至2015年,十个重点村的保护建设范围内无一户新建现代砖瓦房。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现代建筑破坏民族特色传统村寨总体格局。全县35个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