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网格化管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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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网格化管工作标准
一、组织机构管理
镇街园应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镇街园、村居二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到食品安全网络清和责任清。
1、镇街园对当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成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由镇街园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联络员),工作制度健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同时,将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镇街园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2、镇街园能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能牵头辖区内各有关执法部门,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行动;辖区内所有村居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办公室,有明确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能够承担村居内食品安全的日常协管工作,并保证联系畅通。
3、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相关部门、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村居100%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考核激励机制、责任追究制健全。
4、制定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汇总、整理并完善所辖网格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
不定期开展巡查和督查,组织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导村居开展食品协管工作,受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及舆情并按要求上报。
5、镇街园食品安全办公室实行每月例会、月度学习、季度组织联合检查、信息月报制度,每半年对下属一级村居网络进行食品工作考核。
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办公室实行每月例会、月度学习、信息周报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6、镇街园、村居在办公区域要公布本辖区食品举报投诉电话,统一食品安全(协管)办公室标牌,设置如下档案资料:组织机构、举报投诉、食品企业信息资料、巡查资料档案、宣传资料档案等。建立如下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二、应急机制建设
1、制订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制度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2、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无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现象。
三、农(林)产品种植养殖安全
1、镇街园、村居二级掌握辖区内种植养殖户、农资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动态档案;镇街园与较大种植养殖户、农贸经营单位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2、对主导农产品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等实施主体,规模型基地内有
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做到统一供种、统一植保、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销售;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农资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台帐实施面100%。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未发现经营、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药物。药物残留超标和主要动植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4、支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水)产品认证工作,认证标志、标记使用规范;主导农产品规模型基地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求,并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5、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落实动植物防疫责任,建立乡镇考核机制。开展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动物防疫工作达到“管理信息化,免疫规范化,检疫程序化,饲养标准化,疫情处理法制化”,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
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
1、镇街园、村居二级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电子动态档案;与较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查处率100%。
2、辖区内所有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QS证,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00%实施承诺制,并逐步把更多的小作坊提升到QS获证企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名牌产品。
3、食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实行生产加工。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进货索票验证制度,食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持有有
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实行出厂检验制度;出厂销售食品应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符合要求;生产和销售记录真实准确。
4、食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100%登记备案;不得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得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不得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得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5、生猪实行定点或入场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五、食品流通环节安全
1、镇街园、村居二级掌握辖区内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基本情况,建立电子动态档案;镇街园与较大的食品经营单位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无证照销售经营食品行为查处率100%。
2、镇街园连锁超市、村居级连锁店建设达到要求,放心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率较高;校内店100%建成大型超市直营店或放心店。
3、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规范有序,符合要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实行到位。
4、食品经营单位不经销“三无”、腐败变质、过期、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不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5、农(集)贸市场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栏;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生、熟食品分区销售;熟食品从业人员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具有冷藏措施;销售
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六、餐饮消费环节安全
1、镇街园、村居二级掌握辖区内餐饮消费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电子动态档案;镇街园政府与较大的餐饮单位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无证照经营餐饮消费行为查处率100%,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率95%以上。
2、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学校无C级食堂;同时在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
3、餐饮单位经营规范,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及原料采购符合卫生要求,建立索证台帐,入库有验收记录;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进行“五专”管理;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餐饮具消毒保洁符合要求。
4、学校食堂对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等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镇街园广播电台、村居宣传画廊开展宣传,定期更新知识内容,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2、镇街园所在地有宣传画(牌)和非临时性标语。所辖行政村有非临时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3、积极开展中小学饮食教育,做到师资、课时、教材明确,食育工作具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