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104国道新昌段项目收费的复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104国道新昌段项目收费的
复函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浙政办函[2017]7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5
【实施日期】2017.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104国道新昌段项目收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71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绍兴市政府《关于要求撤销104 国道新昌段收费项目的请示》(绍政〔2017〕38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104 国道新昌段项目取消收费的意见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