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防火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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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防火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山林防火工作调研报告

山林防火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建议,我部于8月日至日牵头组织县林业局、防火办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深入黄沙、上奉、渣津、马坳、复原、漫江等六个乡镇和星子县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调研,对山林火灾引发原因与如何做好山林防火工作有了较直接的了解。现就此次调研情况如下。

一、火灾引发原

(一)、客观原因

1、全球性气温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对山林防火有直接影响作用。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烧煤烧气农户增加,烧茅柴农户相应减少,田边、山边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枯茅,对控制火源非常不利,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隐患。

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

的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出现火警时难以在有效时间内召集扑火队伍,导致山火蔓延。

4、我县部分山区老百姓有着刀耕火种的传统习惯,为山林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引发火源。

5、我县山林面积大,边界线长,干部人员相对数量少,在管护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6、山林火警发生后的扑救手段十分原始。我县大部分乡镇都没有现代化的灭火设备,灭火的工具是一根树枝,一把柴刀,只有县扑火队才配备了风力灭火器等现代化灭火工具,发生火警后,由于扑火不力,延误战机的情况屡有发生。

7、有极少数火警、火灾是由于雷击、高压电线短路引发。

(二)、主观原因

1、部份老百姓防火意识差。来源于老百姓对山林感情不深,责、利不明显,认为是否发生山火与其没有太大的关系,导致出现“着火有人看没人打、百姓看火干部打火”的场面。

2、宣传留有死角。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张贴禁火令等宣传工作并未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到位,宣传工作没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3、对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责任没有到位,我县还没有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是导致我县火灾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4、我县在“清明节”、“元宵节”上坟祭祖期间烧火纸、点火烛、放鞭炮、焚香的传统习惯没有改变,使用鞭炮,燃烧香纸,却未待余火灭烬就离去,致使“星星之火”扩大成山林火灾,导致在两节期间火灾频繁发生。

5、山边、路边、田边、坟边、屋边等“五边”清理工作没有到位,生物防护林建设和人工防火带砍伐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6、部份老百姓在烧田边、地坎时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也是引发山林火灾的原因之一。

7、有些村有地方保护主义,有案不报,给案件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无形中助长了百姓在野外乱烧茅草的胆量。

8、对失火者处罚打击力度不够,连带责任不显著,在处罚过程中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二、乡镇山林防火典型经验

1、黄沙镇茶场:在防火关键时期选派专人到进出道口看守,对外村人员进入茶场的一律要进行签字登记,并对其做好防火宣

传工作和落实责任追究。

2、上奉镇观前村:对全村多亩山林全部实行封山,并按每人每年元的报酬标准聘请2名护林员,定期对山林进行管护,在防火关键期进行鸣锣巡查。该村还通过村规民约规定:失火者按0—元进行罚款;该村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谁家失火谁就自愿请上山打火的百姓吃一顿饭,以表感谢。

3、马坳镇、渣津镇:在吸取往年发生山火教训的基础上准备采取新的防火模式: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防火基金,并设立专用帐户,由各村管理和支配使用,镇分管领导监管。

4、马坳镇:结合林改工作认真做好责任山内坟墓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并落实好祭祖期间坟墓区内防火责任。同时,计划在林改期间每村明确一座公墓山场,以便坟墓区的防火管理。

5、复原乡:成立了边界联防机构,并明确了领导分工,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在火险期实行火警、火灾零报告制度和日鸣锣制度。另外,复原乡老百姓通过长期的传统美德熏陶和党委、政府防火责任意识的灌输,形成了良好的全民防火意识。如:有一次雅洋村黄沙段发生火警,中坪、湖洲等村的老百姓自发参与打火。

6、漫江乡沙溪村:采取砍“三边”和重要时期按元/天的报酬请人鸣锣警示等措施,对防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该村在近年中都未发生山林火灾。

三、外县经验

对星子县山林防火通过为期一天的调查,结合本县的山林防火现状进行比较,认为星子县在防火工作上有三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全面动员,努力强化全民防火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广播、电视台、黑板报、墙报、防火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采用出动宣传车、更新警示牌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深入全县山区每一个角落进行宣传;二是以发放

公开信,层层签订责任状,转发张贴九江“禁火令”等方式,采取“联防、联户、联保”的形式,强化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开展“人人是防火对象,森林防火从我做起”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全社会性的森林防火合力,并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森林防火专题宣传课,确保防火教育每月不少于一课时。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范农事用火,正确引导农俗用火

在高火险天气,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委、县政府抽调万人机关干部下乡抓森林防火;提倡文明祭祖,严格执行五不准(即:上坟祭祖不谁

烧纸、不准焚香、不准放鞭炮、不准送明火灯、不准点蜡烛);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做到重奖严罚山火追究制。

(三)、健全巡山队伍,设立要道关卡,确保重要地段杜绝火警

根据山林防火工作需要,积极健全巡山队伍,在重要地段做到每一千米配置一名巡山员,并给每位巡山员配备手操扩音话筒和轻装灭火工具,要求巡山员对来往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在进入坟山的要道设卡检查(设卡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到晚上8点分),检查进山上坟人员是否带有违规物品,并对进山人员进行详细登记。

四、山林防火工作建议

1、完善宣传机制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认识。要把山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进农户、进学校、进机关;到公路边、到要道口、到偏僻屋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要在重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牌;要做好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把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杜绝山林防火宣传遗留死角。

2、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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